畅通有序的职业流动不仅是劳动者个人职业发展的关键,也是推动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政府高度重视劳动者职业流动的合理性与顺畅性,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1年《“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提出要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职业流动渠道。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反映了国家对于构建畅通有序职业流动渠道的战略布局不断深化与细化,足见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
当前我国劳动者的职业流动并未达到理想状态。在所有劳动者中,农民工群体的职业流动问题更为突出。2023年我国农民工的数量为2.98亿,占全国就业人员总量的40.18%,在劳动力市场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与城镇户籍劳动者相比,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建筑业,职业阶层偏低;且农民工较少发生职业向上流动,职业流动存在明显的“天花板效应”。有序实现职业向上流动可以促进农民工收入水平提高和更好地实现市民化。反之,农民工仅在中低端职业阶层流动会加剧社会阶层的固化,且大量农民工只能徘徊在城市低端部门会严重影响劳动力市场的优化配置和经济转型。因此,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探究农民工职业流动的优化路径,促进农民工实现职业向上流动尤为重要和紧迫。
社会资本可以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影响劳动者职业流动。对于物质资本贫乏、人力资本有限的农民工来说,社会资本更是其职业流动的重要选择。以往研究发现,83%的农民工利用社会资本获得就业岗位,远高于城镇户籍劳动者运用社会资本的比例。而公共就业服务(PES)是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由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不仅会影响劳动者职业流动,也会引起社会资本对职业流动的影响效果出现差异。因此,有必要在考虑公共就业服务的背景下考察社会资本对职业流动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文从已有研究不足出发分析农民工职业流动的产生原因,考察公共就业服务、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效果,并分析公共就业服务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影响中的作用及其动态变化。可能的学术贡献有以下几点:一创新性地分解农民工职业流动来源,明确农民工职业流动成因;二弥补以往研究对公共就业服务、社会资本在农民工职业流动问题上的关注不足,特别关注公共就业服务在弱势农民工社会资本对职业流动影响中的调节作用;三分析公共就业服务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影响中的作用及其动态变化,预测公共就业服务的影响效果变动。结论有利于我们掌握农民工职业流动成因以及社会资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效果,对于政府扩大公共就业服务覆盖面、发挥社会资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提供智力支持。
(一)文献综述
1.农民工职业流动测算现状
现有研究准确地界定和测算了职业流动,为开展本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还存在两点可以挖掘之处。一方面,缺少对当前农民工职业流动现状的测算。已有研究多考察农民工代际职业流动,忽视了代内职业流动问题;仅有的代内职业流动的研究多在5年甚至10年之前,无法反映当前农民工职业流动现状。另一方面,缺乏对职业流动原因的考察。职业流动可能是由国家经济增长带来的职业的整体变动,也可能是农民工个体职业阶层变化的结果。不同成因职业流动的经济后果会有明显差异。现有研究没有明确解释农民工职业流动的成因,制约我们把握农民工职业流动现状,导致难以精准施策促进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
2.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研究
利用社会资本是农民工的理性选择,社会资本可以帮助农民工采取有利于获得劳动力市场回报的行动,取得更好的劳动力市场结果。李珊珊和刘泽琦发现社会资本可以帮助农民工实现职业向上流动,朱志胜将社会资本划分为不同类型,发现跨越不同社会群体建立的社会资本有助于农民工实现职业向上流动。且社会资本的效果具有累积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发挥延时效应和多次使用的叠加效应,助力劳动者实现职业向上流动。Scott提出了一个社会资本作用于职业成功的中介模型,认为社会资本主要通过信息传递、资源获取以及职业支持三个机制影响职业成功。具体来看,社会资本可以帮助农民工发现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工进入正式劳动力市场;社会资本还会增加农民工职业技能投资可能性,为农民工提供创业资金,加速创业行政审批,帮助创业者获得基础市场、低成本的供应商等产业链资源。
3.公共就业服务与社会资本的协同作用研究
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了社会资本作用的时代变迁,考察了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化水平以及单位体制等因素对社会资本在劳动力市场中影响的调节作用,鲜有关注不同公共就业服务下社会资本对职业流动的影响差异。而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建立的促进就业的制度,《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以及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会通过发挥信息发布、就业咨询、职业指导等功能对农民工职业流动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在考虑公共就业服务的背景下考察社会资本在农民工职业流动中的影响。
现有研究还存在以下3点不足:关于农民工职业流动现状的研究多为描述性分析,较少深入挖掘职业流动成因;社会资本在劳动力市场中回报的相关文献多关注收入水平、创业选择、就业质量等问题,对农民工职业流动问题的关注不足,更是鲜有关注公共就业服务在其中的作用。因此,本文首先探究农民工职业流动的成因,在此基础上,估计社会资本和公共就业服务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并重点分析公共就业服务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影响中的调节作用。
(二)研究假说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3个渠道影响农民工职业流动。首先,社会资本可以传递就业信息。“嵌入性”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中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在市场不完备的情况下,用工企业的工作需求信息和劳动者的个人能力信息不能自由流动和传播,企业和劳动者不能得到对方全部的信息。此时,社会资本发挥信息传递作用,增加农民工就业信息,扩大农民工的就业选择范围,帮助农民工减少职业平行流动和职业向下流动,实现职业向上流动。其次,社会资本可以增进用工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沟通。社会资本发挥中间人作用增加用工企业和劳动者的联系,帮助劳动者获取用工企业更多的信息或者信任,减少信息缺失,减少职业平行流动和向下流动,实现职业向上流动。最后,社会资本可以强化劳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感,增加用工企业对劳动者的信任程度,提高劳动者获得就业的机会。据此,提出研究假说1。
假说1:社会资本可以减少农民工职业平行流动和向下流动,增加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可能性
边燕杰的“社会网络作用空间”理论认为在不同的经济体制背景下社会资本的影响具有差异,林南将其称之为结构性差异。“双重嵌入”理论也指出社会资本会受到更为宏观的社会制度文化的制约。基于上述理论,本文以公共就业服务为切入点考察社会资本对职业流动的作用差异。我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因此,我们从这4个服务分别分析公共就业服务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机制,内容如下。
一是公共就业服务可以畅通劳动力市场信息并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之一是动态发布各行业和职业的指导工资、求职招聘信息,增加劳动力市场信息透明度,还可以向劳动者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帮助劳动者掌握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劳动者掌握供求信息后,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寻求社会资本的帮助,提高社会资本在农民工职业流动中发挥作用的精准性。
二是公共就业服务可以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提高农民工自身就业能力。公共就业服务为农民工提供职业培训服务,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或者对农民工进行技能评估,帮助农民工正确认识自身就业能力。据此,农民工可以更准确地依据自身能力寻求社会资本的特定帮助;同时,农民工自身就业能力的增强,会提高中间人和用工企业沟通成功的概率,使得农民工更容易获得职业向上流动机会。
三是公共就业服务可以提供职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提高农民工创业意愿和能力。公共就业服务可以对有创业想法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创业指导以及创业帮助,帮助劳动者明确创业要求和创业内容。此时在明确自身创业需求后,农民工能更有针对性地寻求社会资本帮助,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
四是公共就业服务可以发挥职业中介作用,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公共就业服务对解决农民工等弱势就业群体就业问题具有积极影响。当使用社会资本无法获得满意的职业流动效果时,农民工会转向使用公共就业服务。即公共就业服务对农民工职业流动起到了兜底作用。根据以上分析,提出假说2。
假说2:公共就业服务会促进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也会增强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效果
(一)模型设定
实证部分主要运用竞争性风险模型估计。农民工职业流动存在“向上流动、平行流动以及向下流动”三种结果,还有一部分农民工未进行职业流动。可以发现,农民工职业流动行为属于多种类事件。多种类事件常用的连续时间方法为竞争性风险模型(competing risks model),相对应的离散时间方法是多项Logit模型。模型设定为如下形式:

其中,Xj指农民工社会资本,PESj指公共就业服务。其余为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农民工个体特征、人力资本、宏观变量等。个体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父亲职业以及初始职业阶层。人力资本变量用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表示。宏观变量包括城市层面的经济发展水平、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教育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的比重、失业率以及人口规模。具体变量设置见变量选取部分。
(二)数据来源
职业流动分解和稳健性检验部分采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CFPS是一项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实施的全国性的、大规模的、多学科的社会跟踪调查项目,范围为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除港澳台、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宁夏和海南)。CFPS采用内隐分层的、多阶段、多层次、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式(PPS),收集个体、家庭以及社区3个层次的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样本数据,目前已完成2010—2011年、2012—2022年隔年共8年数据,每年约2万户样本。本研究中职业流动分解部分采用CFPS2012—2018年的45377个微观数据。
实证分析采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数据。CLDS是由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除港澳台、西藏、海南外)开展获得的一项大型社会调查项目,是第一个以劳动力为主题的全国性、跨学科的大型追踪调查。CLDS基于多阶段、多层次、与劳动力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轮换追踪方式,调查样本家庭户中的全部劳动力(年龄15—64岁的家庭成员),具有全国代表性和东中西部各自代表性。CLDS项目已形成2011年以及2012-2018年隔年共5年的数据库,每年约2万户样本。本文主要选取2014—2018年数据进行估计。根据研究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后,保留的可用样本约2000个。数据缺失严重的主要原因是研究仅保留了有职业流动经历的农民工个体。
宏观层面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核心解释变量公共就业服务为省级层面数据,来自2005—2018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城市层面数据来自2005—2018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缺失数据采用插补方法补齐。
(三)变量选取
职业流动:包括向上流动、平行流动以及向下流动3个选项。职业流动的测度根据农民工当前就业的职业阶层与第一份就业的职业阶层相比较获得。借鉴王甫勤的研究,职业阶层的设定参考EGP阶层框架。设定的职业阶层包含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和非体力劳动者、小业主和个体经营者、技术体力工人、非技术体力工人等5类。实证过程中,首先测度农民工是否发生流动,当前就业是第一份就业时,记为“未发生流动”,否则为发生职业流动,进行下一步测度。当前就业的职业阶层与第一份就业的职业阶层相同时,记为“平行流动”;当前就业的职业阶层比第一份就业的职业阶层高时,记为“向上流动”;当前就业的职业阶层比第一份就业的职业阶层低时,记为“向下流动”。
核心解释变量包括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资本。公共就业服务运用“职业指导人数”衡量,进一步采用“职业介绍成功人数”“职业介绍成功的农民工人数”2个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采用这三个指标的主要原因是:《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咨询及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服务,因此采用“职业指导人数”和“职业介绍成功人数”可以较为准确反应地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罗楚亮和刘盼发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匹配效率存在显著的省份差异,因此,采用省级层面公共就业服务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农民工享受到的服务差异。
社会资本运用“当前工作求职时,有多少人提供了就业帮助(包括给予求职信息、沟通情况或是提供生意项目)”衡量。“有多少人提供了就业帮助”可以作为社会资本代理变量的原因主要有2点:一是,相比于潜在性社会资本,动员性社会资本更能体现劳动者获得的实际帮助。潜在性社会资本一般使用拜年网、讨论网、餐饮网等社会支持网测度。如家庭礼金数目或拜年人数;亲戚数量和家族支持以及请客等。可以看出,潜在性社会资本不能反映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的帮助大小。在确定具体的应用场景时,根据实际情况度量社会资本动用量更能准确反映问题。二是,“有多少人提供了就业帮助”能够准确反映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社会资本的动用量。社会资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使用主要是在求职和晋升过程中,“有多少人提供了就业帮助”基本上覆盖了社会资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使用范围。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和平行流动比例分别为24.08%和21.79%,向下流动的比例为15.08%,未进行流动的比例为39.04%。各省份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有较大差别,公共服务水平最低的省份职业指导人数仅为0.1万,服务水平最高的省份职业介绍成功的农民工人数达到78万。农民工使用社会资本的平均规模为3人。农民工中男性占比56%,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1岁,70%的农民工已婚,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年,68%的农民工身体健康,有30%的农民工的父亲从事非农职业。
表1 关键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宏观环境带来的整体职业阶层变动,但个体相对职业阶层没有变化;也可能是不同个体之间互换职业阶层,个体相对职业阶层改变。个体相对职业阶层没有变化并不会对社会性流动产生影响,依旧会存在阶层固化问题;只有个体相对职业阶层改变,才会实现社会性流动。本部分主要目的是分解农民工职业流动指数,考察农民工职业流动的构成和原因,估计农民工的职业阶层是否发生变化。
Markandya提出将总体流动性分解为互换流动和结构流动的方法。在Markandya的基础上,Kerm进一步将结构流动分解为增长部分和离散部分,即总体流动性分为3部分:重新排序带来的互换流动(exchange term)、经济增长带来的增长流动(growth term)、再分配带来的离散流动(dispersion term)。分解总体流动性需要三步完成。第一步,计算职业流动指数。Fields and Ok构建的两个流动指数可以用于估计代内职业流动趋势。这两个指标分别为人均流动指数和百分比流动指数。人均流动指数在对流动性的估计中考虑了人口数量变动的影响;百分比流动指数考虑了前期总量对流动性的影响。定义分别如下:
百分比流动指数:

人均流动指数:

其中,指之前的职业阶层,
指当前的职业阶层。本部分职业阶层采用社会经济地位指数表示。
第二步,分解职业流动指数。分解需要借助两个反事实分布和
的构建。构建方法如下:
其中,L指按照的排序对
的重新排列。李任玉等对具体操作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第三步,估计不同流动类型大小。根据式(6),分别估计增长流动(G)、交换流动(E)和离散流动(D)。

如表2所示,百分比职业流动指数和人均流动指数结果一致,均说明近年来农民工职业流动呈现逐年增强趋势。其中,互换流动是造成职业流动的主要原因,即农民工个体之间职业阶层变化引起的职业流动占比高;增长流动指数小,说明由于职业阶层均值提高引起的职业流动占比小;离散流动引起的职业流动为负,说明当前农民工职业阶层分布的离散程度变小,反而降低了职业流动。根据不同年份流动指数的对比还可以发现,互换流动呈现逐年增强的状态。
表2 流动性指数的分解和描述统计

注:流动性指数越大,代表了越强的职业流动性。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3主要考查了社会资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以及公共就业服务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影响中的调节作用。如表3模型(1)可以看出,公共就业服务本身没有促进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但公共就业服务增强了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正向作用,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资本的交互项能显著促进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从模型(2)可以看出,公共就业服务本身不会对职业平行流动产生影响,但在公共就业服务的作用下,社会资本会减少职业平行流动可能性。从模型(3)可以看出,社会资本和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向下流动没有显著影响。同时,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不能调节社会资本对职业向下流动的影响。这可能是由于农民工会倾向于在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资本有利于自身职业向上流动或平行流动时发挥它们的作用,当两者都不能正向作用于自身职业发展时,则会倾向于利用自身其他资本获得的职业流动或者选择不进行职业流动。综上所述,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资本作用下能减少农民工职业平行流动,提高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概率,且不会对农民工职业向下流动产生影响,验证了假说1和假说2。
年龄越大的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的概率越小,教育水平越高的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概率越大、向下流动的概率越小,健康水平对农民工职业流动没有显著影响。相比于初始职业阶层为非技术体力工人的农民工,技术体力工人、小业主和个体经营者、一般行政人员和非体力劳动者以及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更小。第三产业占比越高,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可能性小,平行流动的可能性越大。
表3 公共就业服务、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总体影响
注:括号中数字为t值,*、**、***分别表示通过10%、5%、1%的显著性检验,下表同。
(二)稳健性检验
1.替换为个体享受的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指标
考虑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估计时会出现估计不准确问题,本部分利用问卷中就业群体是否享受到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以及创业群体是否享受到政府支持两个问题衡量农民工个体享受到的公共就业服务。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个体层面享受的公共就业服务估计结果与宏观层面的公共就业服务估计结果一致,表明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2.替换为流出地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指标
考虑到农民工群体可能会跨省流动,会享受流出地公共就业服务,本部分利用流出地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估计。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采用流出地公共就业服务的估计结果与采用流入地公共就业服务的估计结果一致,表明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表4 公共就业服务、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替换PES变量

3.替换公共就业服务指标的衡量方法
为了增加结论稳健性,替换公共就业服务指标进行进一步估计。表5分别采用“职业介绍成功人数”“职业介绍成功农民工人数”衡量公共就业服务重新估计。我们更关注公共就业服务在职业向上流动时对社会资本的调节作用,因此本部分仅估计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影响。如表5所示,无论是采用“职业介绍成功人数”还是“职业介绍成功农民工人数”衡量公共就业服务,结论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能够显著增强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促进作用,且公共就业服务能够持续增强该作用。
表5 公共就业服务调节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影响—替换PES指标

4.政策模拟
当前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总体偏低,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在总体资源不足的背景下,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又低于城镇户籍劳动力;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不足可能会导致公共就业服务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影响中的调节作用偏弱。因此,本部分采用政策模拟的方式,预测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提高后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由于社会资本和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向下流动的影响不显著,因此本部分不探讨职业向下流动问题。
第一种方法是将以“职业指导人数”度量的公共就业服务排名末位30%的样本赋予更高的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估计公共就业服务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影响中的调节作用。第二种方法是对以“职业介绍成功的农民工人数”度量的当前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排名末位30%的样本赋予更高的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行估计。如表6所示,方法1和方法2均验证了公共就业服务在农民工职业流动中的效果。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的提高显著增强了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影响,显著降低了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平行流动的影响。
表6 公共就业服务调节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政策模拟

(三)异质性分析
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劳动者委托亲友求职的比例不断下降,通过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的比例不断上升。基于此,本文考察公共就业服务在社会资本对不同受教育水平农民工职业流动影响中的调节作用是否存在差异。将总体样本划分为高教育水平群体和低教育水平群体分别估计。我国现行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存在明显的“城乡分割”和“区域分割”现象,本地农民工和外地农民工能从公共就业服务中获取的帮扶并不一致,可能会造成公共就业服务在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影响中的调节作用具有差异。因此,将总体样本划分为本地农民工和外地农民工分别估计(见表7)。
如表7所示,公共就业服务显著提高了社会资本对低教育水平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促进作用。公共就业服务对高教育水平农民工社会资本运用效果的调节作用不显著。可能是高教育水平农民工能更有效率地利用社会资本,公共就业服务难以调节社会资本的使用效果;而低教育水平农民工信息获取能力较差,运用社会资本的效率不高,因此公共就业服务更能够调节社会资本的使用效果。
公共就业服务显著降低了社会资本对本地农民工职业平行流动的作用,增强了社会资本对本地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促进作用;公共就业服务显著增强了社会资本对外地农民工职业平行流动的影响,对社会资本对其职业向上流动影响的调节作用并不显著。可能由于本地农民工能享受到更多的公共就业服务,而外地农民工能享受到的公共就业服务相对有限,限制了公共就业服务对外地农民工社会资本在职业向上流动中的调节作用。与基准结果分析不同的是,划分户籍地差异分析发现,公共就业服务作用下,社会资本降低了外地农民工职业向下流动的可能性,增加了本地农民工职业向下流动的可能性。可能是由于本地农民工的择业范围更多限制在本地地区,因而就业选择少,更可能向下流动;而外地农民工的择业范围更广,不局限于在该地区就业,因此职业向下流动可能性低。
表7 公共就业服务调节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异质性影响

注:控制变量包括农民工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教育水平、健康水平、父亲职业、初始职业阶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第二产业占比、第三产业占比、教育支出占比、城市失业率以及城市人口规模;括号中数字为t值,*、**、***分别表示通过10%、5%、1%的显著性检验,下表同。
(四)影响趋势变化
本文进一步检验公共就业服务、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持续影响。如表8所示,我们将公共就业服务分别滞后1—3期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公共就业服务的三期滞后变量仍然能够调节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这说明公共就业服务能够持续增强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影响,存在较大的正向累积效应。
表8 公共就业服务、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持续影响

本文利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4—2018年数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2012—2018年数据以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数据,通过竞争性风险模型等多种计量方法,探究农民工职业流动的成因,估计社会资本和公共就业服务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并重点关注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对弱势农民工职业流动的作用。主要结论如下。
(1)农民工职业流动呈现逐年增强的趋势,且主要是由农民工个体之间职业阶层变化引起的,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农民工整体的职业向上流动,而非固化在同一社会阶层地位。(2)社会资本可以促进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公共就业服务增强了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影响,且对本地农民工、低教育水平农民工的作用更明显。(3)公共就业服务能够持续增强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职业向上流动的影响,且存在较大的正向累积效应。根据本文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发挥社会资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正向作用。政府要促进农民工社会资本的巩固和开发,规范社会资本的使用。一方面要为农民工积累社会资本提供渠道,帮助农民工巩固原有的社会资本和开发新的社会资本;另一方面要规范社会资本的使用,避免人情交换等损害社会利益的事情发生。农民工个人要积极维护和建立自身社会资本,发挥社会资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作用。
二是政府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并发挥其政策抓手功能。继续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提高职业指导效率、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以及开展创业服务等,为农民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助。同时,要针对弱势群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比例。
三是扩大公共就业服务针对农民工群体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公共就业服务针对农民工群体的覆盖面,提高农民工享受的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工享受与城镇户籍劳动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外地农民工享受到与本地农民工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有效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在劳动力市场中应有的对农民工就业的帮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