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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机理、隐忧及进路
2026-03-05   来源:刘珂   

摘 要: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具有深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理论层面来说,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要求深入挖掘数字技术在消费需求、消费新业态、消费潜能和消费环境等方面的内在作用。从现实层面来说,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过程中存在数据隐私泄露、数字鸿沟加剧、数字信任危机产生以及数字治理法规政策不严等现实隐忧,这要求必须在推进数字化的过程中,不断强化消费升级所需要的保护数据隐私安全、弥合数字鸿沟、厚植数字信任基础、完善数字化转型政策体系等路径和措施。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日益成熟的今天,满足人们的真实消费需求、创造多元消费形态、释放持久消费潜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才能确保数字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人类。
关键词:字化赋能;消费升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消费新业态;数字治理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5)06-0115-11


消费是中国经济系统运行的基础性力量,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循环的关键动能。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消费新热点、消费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升级,将引领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迅速成长,拓展未来发展新空间。”2016年国务院原总理李克强提出要“适应消费升级趋势,破除政策障碍”,此后,政府多次制定政策文件以破除消费升级中的政策障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可以说,党和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消费升级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量子计算、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持续突破,数字技术创新再上新台阶,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实现新跃升。因而,在数字技术重构全球经济运行范式的时代背景下,数字化正深度改变着我国传统消费生态,成为完善消费促进机制和消费升级的战略性支点。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4年)》显示,数字中国赋能效应进一步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稳中提质,数字消费新业态新热点持续涌现。因此,随着数字中国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我国数字中国根基的不断筑牢,数字中国建设迎来崭新局面。通过数字中国建设,数字技术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推动着我国消费场景和产业生态的加速重构,从而在消费需求、消费业态、消费潜能和消费环境等方面发生变革。同时,数字化进程也衍生出数据隐私泄露、数字鸿沟、数字信任危机和数字治理不严等潜在风险。因此,系统研究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的作用机理、现实隐忧及实践进路,不仅能丰富数字经济理论研究体系,更能为政府部门优化制度设计、市场主体提升运营效率提供决策参考,最终助推消费体验升级与数字经济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的发生机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事实上,随着数字经济的纵深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日益融入大众消费领域,并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与消费行为,从而对消费升级起到赋能效用。消费升级,主要是指社会中的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是国家科技和经济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而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与人们的消费需求、消费业态、消费潜能以及消费环境等联系紧密。因此,探究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的内在机理,可以从数字技术对消费需求、消费形态、消费潜能以及消费环境四个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展开。

(一)数字驱动消费需求洞悉

消费升级在消费需求层面,体现为可以为消费主体提供品质化、个性化的产品,从而提高社会的消费水平和优化消费结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需求变得更加注重品质化和个性化。满足和引导实现消费者品质化和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是实现消费升级的方式之一。而要满足和引导消费者,首先就要洞悉其消费需求。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新时代的基石资源,正在取代传统的“经验决策”。在洞悉消费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数字技术助力全面把握消费信息。消费信息是指与消费者行为、偏好、需求等有关的数据信息。数字时代,大数据让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无所遁形,引导着企业的产品发展和营销方向。一方面,移动应用、电子商务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不断捕捉着消费者的浏览历史、搜索记录、点击行为和购买记录等线上行为数据,并进一步针对消费者造成信息茧房,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自主决策意识和权限。另一方面,物联网(IoT)设备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借助RFID技术、店内传感器、智能购物车等,收集购物路径、停留时间和购买决策等在实体店的线下行为数据。此外,合作伙伴和数据提供商也是企业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地理位置数据、人口统计数据、社交媒体互动数据等更多维度的数据,使企业得以构建更全面的消费者群像,并借助信息茧房进一步加剧对消费者自主决策的干扰和影响。

其次,数字技术协助合理分析消费动向。消费信息的价值是隐藏在其背后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企业仅仅掌握了广泛的消费信息还不够,还需要能分析数据背后的“先入之见”。只有掌握规律才能进一步有方向性地制定并落实生产计划。消费者的性别、年龄、地理位置以及购买金额、购买频率等数据信息,助力企业甄别核心消费群体;智能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技术,助力企业预判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和未来行为;对关联规则和剖析社交网络的挖掘,助力企业发现消费者间的潜在关系,更精准地了解消费者需求潜力。

最后,数字技术驱动有效变革消费行为。数字化早已悄无声息地改变着人们日常的消费行为。具体来说,一方面,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消费者的自主决策上,通过智能推荐和灵活定价,使得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被悄无声息地改变了。可以说,通过获悉和应用数字化技术与数字化工具,消费者愈加偏向于接受和购买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当消费者在浏览商品和进行购物时,依托数字基础设施形成的智能服务和数字产品,能够为他们推荐更具个性化的产品信息和优惠方案,这真实地影响着人们的购买决策。另一方面,大数据分析技术从消费体验上,通过针对性地系统设计消费者购物流程,有效收集消费者行为轨迹数据,变更消费者购物场景体验。数字化平台甚至创新出消费互动模式,构建出用户参与式的双向沟通机制,这种机制强化了用户的品牌黏性与市场参与度。

(二)数字技术催生消费新业态

消费升级与新业态联系紧密,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消费升级,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业态是消费升级的重要载体,同时也能进一步激发出新的社会消费需求。以新业态点燃新消费、满足新需求,能够打通消费升级过程中的重要堵点,推进数字时代新发展格局建设。

首先,从消费内容层面来讲,新业态拓展了市场供给的广度和深度。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拓展市场供给广度和深度,不仅反映出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步,更直观地反映出消费需求层次的结构性跃升。消费新业态通过构建多维度的消费产品矩阵,不仅满足了个体差异化的价值诉求,又推动了整个消费生态系统的迭代升级。

其次,从消费目的层面来讲,新业态提供给人们对消费目的的丰富想象力和可行选择。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强调了人的意识形态受其实际生活的方式和客观条件影响,想象力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也是基于客观事物而出现。数字新形态的出现,不仅代表已有部分消费者有了相应的消费目的,从而引导企业产生了相应的消费内容;还代表人们基于已有的客观事物进行了多元思考,更为明确自身的消费目的,从而能够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最终达到相应消费目的。

最后,从消费方式层面来讲,当前的新业态呈现出多元化路径,涵盖了云端服务采购、社群化交易平台及智能化消费场景等创新模式。这些消费方式依托数字化赋能实现了消费服务的即时响应、精准匹配,强化了交易过程的便捷性与个性化水平。马克思强调,“一切经济最后都归结为时间经济”。当前的消费新业态在消费方式上压缩决策周期、降低了时间成本,提升了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可以说,消费新业态通过优化消费流程,有效驱动了消费质量与效率的螺旋式上升。消费新业态通过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消费方式的便捷化、消费内容的多元化等多种方式,丰富了消费形态。

(三)数字经济激发消费新潜能

2025年3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国际工商界代表时指出,“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拥有全球最大规模中等收入群体,蕴含着巨大投资和消费潜力”。消费潜能是指有支付能力且有支付意愿的消费,涉及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可能释放出来的消费需求和购买力。数字高质量发展所包含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数据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等都有助于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消费者收入、稳定社会经济运行,进而激发消费潜能。

首先,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了消费潜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推进数据资源要素化、加快要素配置市场化、实现配置效率最优化等方面。一方面,数据要素在激发消费潜能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快的速度提炼有效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各主体间实时传递,极大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不充分问题,由此提升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通过利益机制引导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数据要素配置效率,推动数据要素被重复开发利用,更大范围地提高数据要素生产力,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其次,数字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激发了消费潜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其中,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信息服务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支撑类基础设施等构成了数字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框架,旨在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能够实现供需双方的有效互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提高企业全要素经济效率,降低生产损耗。数字技术通过实时传递消费者的具体需求信息,推动供给侧资源不断优化调整,实现“以销定产”,从而提高经济效率。

再次,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释放了新型消费动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涵盖了研发创新落地、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全流程智能化整合等多方面。这种深度融合具体表现为数字技术向实体产业的全域渗透,即通过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重构,对传统行业进行效能升级与价值创新,进而孵化创新业态并形成新型经济范式,最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与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同时,这种深度融合不仅重构了商业地理边界,更通过延展虚拟消费场景使消费者突破物理限制,最终实现跨区域商品获取,形成了“居家购全球”的新型消费范式,有效激活了国内消费市场的空间拓展潜力。

(四)数字治理改善消费环境

数字治理是指通过技术赋能重构管理架构以解决秩序重构问题,其作为现代治理体系的创新机制是为应对数字化赋能消费市场伴随而生的新风险挑战应运而生的。具体来说,具有中国特色的党政统合治理与政社依附式协同关系是数字治理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以公众协同为主,包含智慧城市建设、智能监管机制与政务数字化改革等多维治理。与传统治理的差异在于,数字治理是通过构建智能化监管框架提升政务数字化水平,运用区块链技术完善信用评估体系,依托数据共享平台强化跨部门协作效能。

首先,智慧城市建设为数字治理提供了数字基础设施支撑。智慧城市是一种通过整合多维数字资源而构建起的立体化服务平台,覆盖城市管理、经济活动和民生服务等多方面。这种城市形态融合了空间地理信息、智能感知网络与三维可视化技术,实现了实时捕获与动态呈现城市运行数据。其不仅在优化消费生态方面发挥了多重效能,还消除了地理边界、压缩了信息差、培育了新型消费场景、建立了消费信任保障机制等。这不仅推动了绿色消费理念的落地,还通过供给端革新释放了更多的消费潜能,最终形成了技术赋能与需求升级的良性循环。

其次,智能监管构成了数字治理在监管领域的操作路径。智能监管依托机器学习算法与云计算平台,显著提升了监管流程的精准度与覆盖度,有效构建了异常交易识别模型并实现了实时捕捉市场违规行为。具体来说,智能监管的创新主要指:完善了数字时代的监管法规框架、建立了消费纠纷的在线仲裁平台、开发了消费者的教育数字工具包。这不仅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合规意识,又提升了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并最终构建了事前预警、事中干预、事后追溯的保障体系。因此,智能监管不仅建立了可信消费环境,促使了消费结构向品质化方向演进,还刺激了高附加值产品服务需求增长。同时,智能监管还建立了透明化市场信息,推动了消费者建立科学决策模型,优化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最终倒逼企业持续改进产品标准与服务流程,形成了“优质供给创造有效需求”的正向循环,为消费能级跃迁提供了持续动力。

再次,数字政府是数字治理的实现手段。数字政府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政府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服务方式等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和优化,以提高政府的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社会治理精准化的一种新型政府形态。《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数字政府的建设通过丰富供给、激发潜力、优化载体、创新业态等多方面作用,有效改善了消费环境,促进了消费市场的转型升级,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数字消费体验。



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的现实隐忧

202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推动消费转型升级”。事实上,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好处,不仅提供了消费便利、提高了消费效率,还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和消费场景,但伴随技术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数据隐私泄露引发安全威胁、数字业态单调加剧数字鸿沟、数字经济初步发展造成数字信任危机,以及数字治理不严挑战法规政策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一)数据隐私泄露引发安全威胁

数据隐私是数据中直接或间接蕴含的涉及个人或组织的,不宜公开的,需要在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发布、数据查询和分析等过程中加以保护的数据信息。数据隐私泄露是指,个人在数字环境中的私密数据信息等,未经授权便被获取、使用、披露或破坏等情况。在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过程中,数据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数据隐私泄露引发的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首先,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频发。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发生了多起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涉及政府、企业和平台。在政府层面,2025年6月,美国社会安全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简称SSA)数据泄露,对美国社会民生保障体系的信任度和安全运转带来巨大冲击;在企业层面,2025年2月,美国医院姐妹健康系统(HSHS)称2023年8月的一次网络攻击导致了患者的个人和健康信息等数据发生了泄露;在平台层面,2025中国上海仟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moseeker)也发生了数据泄露。这些事件不仅对消费者造成严重影响,也给相关政府、企业和平台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经济损失。

其次,数字系统的漏洞频发。黑客利用网络攻击手段,大肆窃取消费者数据。他们不仅攻击企业的服务器和数据库,还窃取消费者终端设备的敏感信息。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存在无法规避的防护薄弱环节,使其面临系统漏洞、数据未加密传输和第三方不安全服务等挑战。正如上述所提到的数据泄露事件,黑客通过攻击政府、企业和平台的系统薄弱环节,从而造成的数据泄露和安全事件屡见不鲜。

最后,内部人员数据隐私泄露。企业内部人员可能因疏忽大意或恶意行为,造成数据泄露。如员工不当行为或刻意泄露敏感信息,使大量数据被非法获取和滥用。若企业不严格管控数据访问权限,并加强监控机制,内部人员则可能会滥用权限,造成非法访问或私用敏感数据,从而加剧数据泄露的风险性。

(二)新业态单调加剧数字鸿沟

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使消费新业态不断涌现,基于网络平台发展起来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则为消费升级提供了增长空间,但新业态的出现并非一帆风顺。其中,新业态在发展起初便呈现出单调性,这种单调性限制了数字经济的多元发展和深度融合,加剧了数字鸿沟。虽然数字鸿沟是技术、经济和教育等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数字技术引发的消费新业态单调性所造成的数字鸿沟,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地区协调发展和全球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方面,数字鸿沟会产生一种新的贫困,进一步影响到收入分配、就业和发展机会的公平。数字鸿沟造成信息均享程度下降,导致“信息差别”,并可能成为继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体差别之后的第四大差别,从而导致“信息贫困”。同时,这种信息贫困又进一步使得基于数字经济的利益分配趋向不均等化,产生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随着数字中国建设,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但新业态造成的数字鸿沟仍然存在,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造成的隐患不可忽视。

另一方面,在地区协调发展和全球经济格局方面,数字鸿沟会影响地域的经济发展。虽然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县县通千兆、乡乡通5G,但是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仍然面临新业态在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而由于数字技术传播的过程,也是全球财富积累的过程,发达国家利用技术对全球财富收割,而发展中国家则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数字技术水平有限,在全球数字经济红利的分配中处于被动地位,使得全球不稳定因素增加。可以说,新业态在地区协调发展和全球经济格局方面产生的数字鸿沟仍然存在,并对城乡间的消费形态和结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数字经济初步发展产生数字信任危机

数字经济发展关乎国家命脉,尽管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势头较好,但也显露一些弊端。如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数字化速度慢等,这些弊端进而造成了信任危机。网络信息迅速发展的时代,数字信任是科技企业发展和传统企业转型的关键。因此,可以说,数字信任是数字时代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础,对于构建和谐的营商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秩序非常重要。然而,数字信任危机的产生主要是由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备和数据安全问题所引发。

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搭建不完备引发数字信任危机。由于各地区和各行业发展步伐不一,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数字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割裂的情况,造成企业和群众的诸多不方便。主要表现为各地区、各行业之间缺乏统一的数字身份标识、实体识别认证和一系列安全策略机制,数字化平台难以确保数字交互关系的准确性、稳定性和便捷性。由于数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使初次使用数字平台的人们第一感受不佳,并产生了抵触心理,数字信任危机随之产生。

另一方面,数据安全问题制约数字信任建立。鉴于数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数据安全问题在平台初始构建阶段往往被忽视,然而这是不容小觑的关键环节。即便企业已经发现数据流动性可能会忽略隐私保护,但是为了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充分利用用户信息提供更好的服务,企业家还是选择铤而走险。企业在数据安全流通上的不足,以及外部数据的频繁攻击,可能产生大量垃圾数据、伪造数据等,这极大地提升了数据信任成本与难度。社交媒体和电商平台上的虚假评价和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无法分辨信息的真实性,进而影响消费者的决策并损害消费者信任。信任的缺失迫使网络实体间的可信数字交互必须通过投入高额的资金成本,并且去实施复杂的安全流程管控来获得保障,数字信任危机已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和数字治理的一道难关。

(四)数字治理不断挑战法规政策

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技术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方式,而在推进政府数字治理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这主要涵盖数据隐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技术创新与监管。

首先,在数据隐私保护方面,近年来各国纷纷颁发了数据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以期望能够解决数字化过程中数据隐私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方面,在不同司法辖区,由于遵守种种复杂法律要求增加了企业合规成本、加大了操作难度。因此,企业在协调利益和遵守法规中可能会有所偏离。另一方面,执法机构在监督和执行法规过程中,也深受自身资源和技术限制,无法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其次,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化消费场景得以不断更新,数字治理问题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早已渗透到数字化消费场景之中。当前,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主要聚焦于交易安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对信息误导、虚假广告、欺诈交易等行为监管力度明显不足,消费者在跨境交易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和执行机制,维权问题仍面临诸多困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围与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与优化。

最后,在技术创新与监管方面,技术的进步速度往往超越了现行法规所管束的范畴。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常产生新的问题,这会造成法律的发展衔接不上技术的前进。但过度监管可能会制约技术创新的空间,监管的不严格则可能导致安全隐患和伦理挑战。因此,当前政策体系在平衡技术创新与适度监管之间的关系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亟需进一步探索与完善。



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的实践进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事实上,数字化赋能是促进我国消费升级的重要手段,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消费中的核心竞争力。当前我国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的实践进路,具体应在保护隐私安全、弥合数字鸿沟、厚植数字信任基础、完善数字化转型政策体系四个方面着力,推动消费升级纵深发展。

(一)保护数据隐私安全,满足真实消费需求

在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的进程中,数字技术促进了信息的实时共享和资源的有效整合,使得数据驱动的行为分析能够精准洞悉消费需求,但其中数据隐私和安全问题的有效保护是提升人民安全感的基础,而解决数据隐私和安全问题离不开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第一,政府和企业应在政企协同基础上以人民真实需求为中心采取一系列解决方案。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等,设定数据隐私安全的边界;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和企业协同,部署数据加密存储和智能安全审计防护系统,强化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持续引入最新的安全技术,以确保人们的数据隐私安全。第二,企业和政府需要在确保隐私安全的基础上,解码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消费者的真实消费需求常受广告、促销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消费者在特定时空背景下,基于自身真实需要和偏好所产生的对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才是消费者的真实消费需求,体现了消费者的真实购买意图和需求状况,消费者真实消费需求的满足有助于提升其生活满意度。这是因为消费者能够从中获得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双重满足,并不受“虚假获得感”的干扰。第三,企业的创新应当基于消费者的真实需求的满足,这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企业首先需要借助数字化手段对消费者真实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实践。例如企业通过开发和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出符合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智能产品和服务。企业专注于消费者真实需求时,企业的创新发展会加速,这会使得市场竞争更激烈。这时的市场竞争是良性竞争,因为企业是通过提升产品质量、优化服务体验、创新营销模式等方式展开竞争。通过这样的竞争,企业自身实力得到提升、市场结构优化升级、人们的真实消费需求得到满足,一种良性的经济发展模式得以建立。

(二)弥合数字鸿沟,创造多元消费形态

数字鸿沟的产生有其复杂的成因,与数字中国的基础设施完善程度息息相关。而数字鸿沟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给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带来了不少困难和挑战。通过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来弥合数字鸿沟,不仅能够促进消费形态多元化,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社会公平性的实现。第一,保证消费选择多样化。一方面,要满足各类群体需求。不同的年龄、收入、教育背景、职业背景等决定了不同的消费需求,多样化的消费选择满足了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针对老年群体,要做好适老化改造,只有简便的智能设备和应用程序才能让他们融入数字消费;针对低收入群体,要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性价比,保证人们在消费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也能享受数字技术的便利。另一方面,要扩展消费场景。多元消费模式的构建要求更加丰富的消费场景,网络购物、远程诊疗、智能家居等方式使得消费场景更加多元。多元消费模式使消费者有权利和可能根据自身需求和偏好选择个性化的消费方式。偏远地区也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世界各地产品,这缩小了城乡消费差距。第二,推动数字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一方面,完善基础设施,降低数字技术的研发和使用成本。这需要借助社会保障来实现,不仅在研发端进行补助,还应在使用端进行普及保障,帮助数字消费产品和服务更好地进入人们的日常。另一方面,优化消费体验,需要完善设计、使应用程序界面和操作更便捷。这能帮助普通人跨越技术障碍、参与数字消费、减少数字鸿沟,推动企业技术迭代和创新,创造多元消费形态。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应用,更多人能够享受到数字技术,就能够不断弥合数字鸿沟。第三,政府和企业应当建立数字鸿沟监测体系。通过科学评估缩小数字鸿沟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仅能够掌握资源投入情况,也能够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进调整改进,创造更多元的消费形态,从而为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厚植数字信任基础,释放持久消费潜能

数字化赋能消费升级的关键之一是能否建立消费者对数字技术的信任。要应对数字化转型中的各类问题,需要集合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用户等多方力量,完善数字环境建设。因此,数字信任问题,也只有政府和企业共同采取一系列综合的有效措施,才能有效提升数字技术的透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从而增强消费者信任度。第一,提高数字技术的透明度。这主要是指,企业要构建清晰、透明的数据管理政策,这样能够促进消费者便捷地获取和理解企业数据信息。而这要求企业详细记录数据的收集来源、存储方式、使用途径以及分享范围,并对其算法和决策流程提供合理解释。第二,不断完善信任机制的构建。具体可以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由第三方机构对各企业的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开展权威认证,以此提升消费者对企业数据处理能力的信心。同时,企业自身也要关注用户的评价和体验感,建立相关的评价与反馈机制的、定期收集消费者对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此增强用户的信任度、体现对用户体验感的重视。第三,政府持续开展相关问题的教育与培训。政府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利用广大消费者可以接触到的互联网资源(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电子邮件等),向各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普及数据保护和隐私安全知识,帮助消费者识别和防范常见安全风险。同时,企业定期开展员工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相关培训,向他们普及相关隐患和政策法规。总之,要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提高对数字信任问题的认知。因为消费者对数字技术的信任程度与其释放的消费潜能程度呈正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消费效率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能让消费者倾向通过数字平台进行交易。提高消费者信任度,他们就更愿意尝试新的数字消费场景和模式,新型消费体验又能进一步吸引消费者释放消费潜能。此外,信任感的增强能使消费者作出积极的消费决策,更主动地探索和尝试新的消费产品与服务,推动市场不断活跃与升级。

(四)完善数字化转型政策体系,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3年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指出,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由此可见,为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给人民带来更多幸福,政府在提供完善的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体系方面做了不少探索,这些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政府和监管机构在制定和完善数字化转型政策体系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权益、市场秩序规范以及消费便利化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保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第一,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具体来说,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针对新兴的数字新形态等制定专门的法规,以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利。第二,持续规范消费市场秩序。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与市场秩序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数字经济中的市场行为规范、竞争规则和法律责任。如完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防止数字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时,还要根据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制定和完善具体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第三,优化消费便利化政策。这对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快城乡网络基础设施的全面覆盖和质量提升,为数字消费的顺畅进行提供稳定、高速的网络保障。同时,也要有更便捷的支付方式,通过加强银行、支付机构的合作等方式,提升支付的友好度和便利性,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支付方式。

马克思曾指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当前,消费早已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促进社会生产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日益成熟,技术革新的持续推动、消费者需求的日益多元、市场结构的深刻变化、政策环境的有力支持,数字化纵深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数字技术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消费需求、消费观念、消费环境消费习惯和消费行为,促使整个社会消费不断转型升级。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随之产生的数据安全、数字鸿沟、数字信任和数字治理等问题也随之出现,给现代社会带来诸多隐忧。因此,我们需要保护数据隐私安全、弥合数字鸿沟、厚植数字信任基础、完善数字化转型政策体系,积极应对伴生问题,从而满足真实消费需求、创造多元消费形态、释放持久消费潜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数字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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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期:双月刊
主编:杨立岭
副主编:王望
编辑部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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