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报告,截至2024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31031万人,占22.0%,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2023万人,占15.6%。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及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激增,机构养老成为回应养老公共性困局的有力方式,在“助人自助”专业理念支撑下,社会工作介入院舍进行适老化服务取得了一定进展。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以合法性的职业身份进入院舍养老场域,是实现由宏观制度倡议到切实在地化服务转变的首要条件。这也引发学界不断探讨如何将社会工作服务与时空条件、时代任务、多类主体相嵌合以助力建构中国特色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命题。
从制度层面看,社会工作与养老服务存在强意义的关联性,自2021年至2023年先后颁布《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等文件也都明确提出:一星级至五星级养老机构都应配备1名以上社工(等级越高配额要求越严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亦作出系统部署,强调社会工作服务效能的发挥。从养老机构组织内部来看,主动捕捉养老市场模糊多变的需求,将社会工作服务与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相嵌合颇有普遍之势。一些民营养老机构更是通过内生性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模式实现了与机构主体、文化、价值体系的嵌合重塑,构建情景合法性下社会工作服务与高质量院舍养老协同的长效机制。社会工作服务进入养老行业的实践样态并非偶然,其背后发展状态的变化蕴含某种合法性机制动力。
本文借助田野调查中的典型案例,一方面通过对比社会工作服务由“松散耦合”到“实然承认”的转变过程,探究出“实然承认”背后的具体内涵和表现维度,即承认意味着养老机构组织结构的整体纳入、专业价值的认可以及文化身份的接纳。具体表现为,首先社会工作促进机构内部组织架构的重新调整和变革、以主体性推进二者相互促进;其次在标准化过程中机构将该类服务的相关规范和流程纳入整体规范中,确保了在制度规范体系中的独立话语;最后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也会影响老人的养老体验以及机构整体的服务与管理理念。另一方面,文章通过阐释规制、规范以及文化—认知合法性机制作为三重动力如何影响此种变化,进一步重审部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嵌入的无效性与内生性嵌合发展问题,从而不断拓展社会工作由嵌入到嵌合发展理论的内涵、实现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本土化理论的创新性发展,助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诉求。
(一)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建构研究
合法性研究最早可追溯至韦伯,他认为社会行动者之所以践行某种行动,源于认识到该社会行为具有某种合法性,因受到一套具有确定原则的合法律令指引,行动者才会依此行动;哈贝马斯进一步强调合法性与政治制度的关系,认为应该重视政治合法性的价值基础;新制度主义学者将社会学的合法性讨论引入到社会组织分析中,认为组织符合规则形成并获得合法性是其生存的可能性与前提。萨奇曼对合法性重新进行了如下界定,即在社会体系内根据规范、价值观、信仰和定义框架,对实体活动的适当性和合理性的一般感知或设想。齐默尔曼等学者将合法性放在组织生存的制度环境中进行研究,认为组织的行为在社会建构体系中的合法性取决于结构中特定受众对组织的可接受性、适当性与合意性。此后学者重点结合研究语境对合法性来源进行类型学划分,例如Howard E.将新生组织合法性分为认知性合法性和政治性合法性。斯科特结合组织社会学把制度的三大基础要素划分为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由此形成了围绕结构三大要素的合法性基础,即法律法规的强制与制裁的规制合法性,道德规范等的规范合法性,可理解、认可的共同信念支持的文化—认知性合法性。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分化和复杂化,合法性不仅超出原初的、基本的政治指涉,在评价主体和评价准则上还纳入了文化、观念与社会期待等制度环境要素。
社会工作自从西方语境进入到本土化发展轨道上,便一直面临着情景合法性的问题,国外社会工作的合法性被认为普遍来源于服务对象的权利,例如Warner提出社会工作代表国家行使重大权力,直接影响到同胞的公民权利和人权。由于国内外的政治体制与专业萌生土壤的文化情景差异,中国社会工作的合法性研究在制度维度上彰显着本土化特色,即制度所赋予的合法性既具有特殊引导效力,也是确保社会工作得以落地发展的结构性基础。但社会工作情景合法性发展还存在非均衡性与非系统性、认同缺失与文化隔阂、脱离民众与成效不足,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政治合法性缺位、法律合法性缺失、专业合法性有限以及社会合法性不足等问题。启发学者从认同、时效、社会与政治、专业与职业以及规制合法性等的建构方面回应社会工作“身份困境”,并有学者从制度建设、从社会工作服务广度到深度的专业成效、从个人到社会的公众认同倡导,建构社会工作可以争取情景合法性的路径。通过对既有研究与理论梳理可以将社会工作合法性建构逻辑进行归类,如图1所示。

图1 社会工作合法性建构维度及其要素
(二)社会工作的嵌入理论研究
嵌入性是新经济社会学的重要理论和概念工具,最早见于波兰尼的《大转型:我们的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一书中:经济不仅嵌入到经济制度中,也同样嵌入在非经济制度中。此后格兰诺维特又提出嵌入性理论,用以研究人际关系与集体价值规范,并论述经济活动如何嵌入个人关系网络中。近年来,有关社会工作的嵌入理论在国内学界被逐渐广泛应用,常常与植入、融合、介入、渗透等学术词紧密相连,所分析的是如何让社会工作快速融入我国社会服务框架与学科发展体系中。学者王思斌通过嵌入性概念的理论迁移,将嵌入描述为一种事物进入到另一种事物中的过程和状态,研判社会工作由于与政府客体具有先存关系并内生于嵌入客体中,因此其嵌入状态应由“专业弱自主嵌入”走向“政府—专业合作”下的“强融合嵌入”;同时他还从边缘化—核心化嵌入、浅层嵌入—深度嵌入、依附型嵌入—自主型嵌入进行嵌入状态的类型划分。相关学者围绕政府制度与专业社会工作的关系,继续提出专业社会工作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发展实质上是向深度合作—互构的嵌入递进过程,但在制度设计宏观嵌入、服务空间的部分嵌入、专业发展的渐进嵌入过程中,却因在地化实践情况与强制性嵌入导致脱嵌与再嵌的情况。这也意味着嵌入可能会产生异化问题—嵌入无效或失败,对“嵌入”“脱嵌”和“互嵌”为核心向度的本土社会工作“嵌入式发展”规范路径探讨成为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议题,表现为嵌入性发展后的专业自主性被剥夺,出现“表演性”和“迎合性”的脱嵌问题,以及在既有服务体制中出现外部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和专业建制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既有相关服务体系不完善和社工机构职责不清等多重嵌入困境。由此可见,社会工作服务仅仅是嵌入到某种体系或者机制后不一定能够顺畅发展,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嵌入性发展观,解决嵌入后的适应不良问题,以实现社会工作社会再嵌入、融合性发展与协同性发展。
实质上,社会工作的嵌入在其发挥相对独立能动作用之前便已存在,部分学者从整体与部分的角度将其分为原生性嵌入与后天性嵌入,前者强调嵌入关系的天然联结性,后者注重外发性嵌入过程。这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在组织结构以及主体关系中的建构方面提供了新思路,“原生性”更体现出社会工作服务能动地与某组织系统内部各要素间所具备的包含、重叠、互补关系,并且具备内在一致性的结构性嵌合联系。不同于“嵌入”的单向输入关系属性,“嵌合”早在生物遗传学、免疫医学等自然科学领域,就被用来说明在器官移植后,通过多种医疗方法和手段,使得供者和受者两种细胞在受者体内平等共存。“合”意味着社会工作服务与组织间实现双向的嵌入与互嵌关系,并在组织机构中与其他主体实现结合、融合与合作。社会工作“嵌入”发展原本是立足于我国缺乏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空白填补问题,强调的是在社会服务中的数量覆盖,而“嵌合”可能是解决特殊领域服务本土化过程中的摩擦与冲突问题,是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高阶样态。本文就是要通过研究内生性社工与养老服务结合后的有效、有序生存与高度嵌合,说明旧有的购买服务嵌入路径可能并不一定是适合某些大型养老机构的发展需求,亟待进一步调整服务发展模式。
(三)“承认”视角下的社会工作发展研究
合法性决定服务的正当性、规范性与有效性,并影响主体的承认态度,而是否被承认直接关乎专业以及职业发展的前景与趋势。社会工作如何获得承认一直是本土化发展的核心议题,承认理论的研究有助于理解中国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的演进历程。在霍耐特承认理论视角下探讨社会工作承认的形式类型、原则、结构等,为社会工作早期如何获得政府承认、自我承认和社会承认的整体性实质承认提供了新思路,帮助建构其在不同系统中争取合法性承认中的可行策略。可以发现,承认主要集中在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对象对其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成果以及对职业化发展结果的认可、信任方面,尤其是社会对社会工作治理身份、治理能力、治理贡献的承认。尽管政治及制度承认是相关服务取得合法性的基础,但在养老机构中,“实质承认”又表现为不同的内涵与维度。从承认主体来看,涉及养老机构管理者、其他服务群体以及服务对象;从结果维度来看,涵盖组织结构的纳入、服务价值的认可以及文化身份的接纳三大方面,具体又可表现为社会工作在相关场域内的角色和权力不断发生变化,其拥有专业实践权与决策权,并成为推动机构内部组织架构的调整和变革的力量;在推行养老标准化过程中也会将社会工作相关内容融入现有的养老服务和管理体系中,使社会与机构内部的文化主体接纳达成一致,实现对社会工作服务合法性与有效性身份的承认。由此可见,“实然承认”背后的运作机理演变为一种嵌合状态。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过分强调社会工作以外来服务身份如何快速嵌入到相关的组织结构中,是以实现数量上的广义覆盖为目的,但这种被泛化使用的嵌入策略未关注到社会工作发展在具体场域中适应不良以及专业性丧失等松散脱嵌问题,嵌入理念虽然早期为社会工作的萌发提供了一种解释框架,但却无法继续为特殊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精细化服务提供新视角。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购买服务存在的脱嵌问题,探讨由嵌入到嵌合发展的可能性,规避社会工作服务嵌入无效性、依附性以及相关本体论探讨的无效纠缠问题。可以发现,国内学界虽有较多学者运用合法性机制对于组织以及其内部结构演化进行分析,但较为忽略组织与环境中的相关主体的双向互动以及内生性因素与合法性机制的关系。本研究将合法性机制三重维度作为分析框架,能够进一步阐释“实然承认”背后的内生性嵌合动力机制为何,弥补该方面的研究不足。
(四)研究框架
通过借鉴和改进上述理论与相关概念,本研究试图重点围绕“嵌合主—客体”“嵌合动力”“服务运作机理”“发展状态”的嵌合运作机理框架来阐释合法性机制如何牵引社会工作由“松散耦合—实然承认”转变(如图2所示)。从主体关系来看,社会工作作为内在主体生发于养老场域,与养老机构组织架构紧密融合。从状态呈现来看,早期购买的社工服务与机构服务体系相脱离,呈现出“松散耦合”的关系格局。在三重合法性机制影响下,组织内部设立社工机构以及培育“准社工”,致使服务运作机理走向嵌合发展,社工以自身的积极参与获得场域相关客体的空间权利让渡与实然承认。这种“实然承认”表现为三个维度:即组织结构的纳入、专业服务价值的认可以及文化身份的接纳。本研究借助具体案例,从斯科特组织合法性的三维划分视角出发,分析社会工作嵌入转变的动力机制,并提出了社工服务立足当前和面向未来的行动逻辑和实践策略。

图2 社会工作嵌合转变的分析框架
(一)研究方法及对象
本研究资料收集方法为访谈法与参与观察法。在对资料文本进行转译后进行主题分析,而主题分析法是一种重要的质性研究资料分析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合法性不同维度对社会工作在养老机构嵌合性发展的牵引机制,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纳总结。研究选取G养老机构社工部的职员为研究对象,对该机构的在职社工、部门负责人、养老机构管理者进行深度访谈并辅之以观察,深入考察养老机构内部组织体系及社会工作的发展态势与问题表征(表1)。
表1 调查中主要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

除了以上访谈对象,访谈还涉及养老机构老年人与相关管理者,但研究主要集中于最主要的三类主体,文本话语分析一方面可以从不同维度呈现出“松散耦合”的表征,另一方面能够深刻剖析走向承认背后的合法性机制。
(二)案例介绍
本研究以G养老机构为研究对象,该机构是L集团旗下的直营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民营“医养结合”试点养老机构的全国性代表。自2012年建立以后,主要定位于中产阶级或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老年群体。为了打造养老示范典型,G养老机构多年来一直主动聚焦满足入住老年人的核心需求、及时捕捉国际养老新经验、引进国外先进服务理念以及专业人才。在城市养老设施布局、高标准养老设施规范以及老年长期护理体系等诸多方面为国内二三线其他养老机构提供了先进经验。G养老机构早期通过社工机构购买服务项目,引入几名专业人才以拓展服务层次。但评估后发现购买的社工项目存在无效和社工人员服务势微、成效不足等问题,引发机构管理层对项目嵌入后发展存在的困境反思,随后及时调整了服务思路与策略。
此后开设内属社会工作部源于三个契机,首先是机构管理层通过多次外访调研美国太阳城等国际先进养老机构,发现国外大型养老院组织架构内均设有社工服务子系统,通过全天候陪伴让专业服务融入老人养老生活中。与国内购买社工机构外派服务不同的是,国外社工部门与其他医护团队人员拥有相同的薪酬晋升体系,并能在稳定的岗位提供日常化服务;其次,在对内部进行评估以后发现近年来对“医养结合”“PPP养老模式”的硬件功能体系建设下,忽视老年人群潜在的刚性需求与软性服务之间的资源配置,前期的社工服务引入只是满足标准化指标,脱嵌于机构之外,服务浅层次无法满足老人心理疏导以及认知调整等更深层次方面的服务;最后,G养老机构长期作为全国养老典型,未来想进一步在养老与社会工作服务融合方面提供先进经验,以自身发展引领五星级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鉴于此,机构开始在院舍场域内探索,以自我驱动力探索与挖掘社工的潜力,开拓出内生性的社工部门,社会工作与养老服务嵌合模式成为典型。
该机构内部组织框架按直线职能式设立,新设置的社工部与护理部、管家部、医生部等均由院长统一管理,部门设有主任与主管,内生性社工部早期主要选拔内部年轻且拥有社工证的护理员。即“准社工”转岗机制,“准社工”主要来自具有社会工作相关教育背景的护理人员,他们具有协助社工部服务的薪酬奖励机制,也有经过机构评估考核后转岗成为正式社工的资质,在经过培训学习开始尝试开展老人或家属情绪困扰类的个案服务,成为内生性社工产生的支持性资源之一。在继续招聘专业社工人才后进一步规范化专业服务流程,将服务逐步拓展到安宁疗护、认知障碍小组以及社区内外资源联结、一老一小志愿服务等内容。并将养老机构医护、管理人员也纳入到服务成员范围中。在专业招聘的社工人员配备属性上,均为本科及以上专业学历背景,并通过与大学签订实习合作项目推进科教学一体化。社工部每周召开一次内部会议和院长汇报座谈,主要包含各社工本周服务内容汇报、存在问题、下周活动计划等,由社工主任统筹协调,群策群力。
(一)“松散耦合”:外生性社会工作嵌入机构养老服务的困境
“松散耦合”概念源于行为科学研究,由卡尔·威克引入组织管理领域,科恩和马奇曾把教育组织的“有组织的无序状态”视为主体间的非强耦合关系,即不显著的弱耦合态,这种状态下主体间的影响是微弱的、相互之间的反应也是缓慢的。其对组织的形象描述非常符合购买服务在机构内的嵌入状态。本案例中G养老机构以项目外包方式引入两名专业社工逐步暴露出诸多问题。发现组织整体运作系统与社会工作服务子系统是孱弱联系在一起的,很大程度上二者自主行事,即处于“松散耦合”的状态,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1.组织弱耦合:非正式支持、边缘化与“工具人”属性
首先,薪酬评定标准等组织制度层面的利好条件使得社会工作嵌入实质上是一种单向的、被动的服务输入院舍场域,服务的悬浮掩盖了养老机构内生驱动的需求,无法使社工的专业能力在场域中的文化系统与组织系统发挥优势。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者,外属社工在养老机构的科层体系中并未获得正式的支持制度,机构内正式员工亦将其视为明面上“可有可无”的“软服务”。因此未被界定为机构共同体的利益共享成员,无法嵌入到组织运营体系中,制度“搁置”与“边缘化”生存成为一种常态。
除此之外,“外来者”的非正式身份使其难以充分融入机构团队文化,时空的分割使得即时性问题难以得到所属社工机构的支持与回应,专业目标与机构利益常常冲突,使其长期置身于养老机构与所属机构的撕裂关系中,项目社工逐渐丧失服务信心,陷入敷衍服务状态。
“刚开始引入社工时候,我们没想过他能够取得什么成果,只是希望能为老人提供一些支持,把社区活动做好,他们早期两个社工是不入部门编制的,我们以项目制方式把钱给社工机构,他们再按实际情况付给社工”。(A06)
机构负责人反思早期由于没有意识到社工服务的效益,派发的任务多与专业服务无关,行政性事务以及协助其他服务部门成为其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其他部门的人员“工具性”借调成为一种常态,这也使外来社工如无根之木,在机构发展过程中没有过多的正式关系网络支持,最终遭致组织内部其他群体排斥,产生否定个体专业性的后果。
2.服务孱弱化:专业认同缺失与服务效度不足
从社会层面来看,社会工作长久以来多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嵌入到不同领域中开展服务,党赋予社会治理的时代使命使得社会工作与社区基层治理密不可分。在养老院中的老人看来,社工是在社区居委会服务的角色,不提供微观个性服务。除了一些在医院接受过医务社工服务的老人外,大部分老人都怀疑其是否能在养老院场域中发挥价值。早晚两头打卡制使得老人认为外属社工是白天来“走形式”“与自己不相干”“短期的”志愿者。对社工实施的服务项目,不愿花时间了解,也一直保持着警惕心,态度在“蔑视”与“承认”之间模糊跳跃。
实质上,承认行为背后往往伴随着信任感和良好的具身性体验,外属社工虽努力借助机构层面给与的合法化制度塑造自身服务信誉,但作为项目制运作下的“空降”外来人,项目指标完成与所属机构本身盈利取向成为其首要考虑因素,这也导致社工在服务过程秉持着以“项目为中心”的功利心,而非“以人为中心”的助人心。项目制还引发较高的人员流动性,流动性的社工使得服务关系停留在浅层情感维护方面,在G机构的护理长看来,协助服务的外属社工随时可能因为合同问题终止撤出该场域,其人员是流动的,服务过程是非整体的,服务技术是单一的。
“前两年,购买的社工在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中经常会被老人问及的一个问题:你们是养老院请的志愿者吗,来多久啊,能干些什么?在老人看来,他们是外聘的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也是短暂的,经常搞一个活动半天没人下楼。”(A07)
从双重互构的良性关系角度来看,承认关系的建构需以情感劳动为前提。社工未能与服务对象产生情感共鸣,也无法拓展专业服务,形成了对外属社工的刻板印象。这也进一步引发外属社工职业危机,组织脱嵌的现状引发他们对自身服务、专业性产生质疑。专业服务下的正向回应原本是职业信念的重要来源,但当专业技巧无用武之地、相关能力得不到锤炼时,职业发展的“祛魅”就会出现,进而又引发服务被动、服务格式化等问题。
(二)“迈向嵌合”:社会工作实然承认获得的新态势
“承认”产生于合法领域内个体之间的亲密互动,这种互利互惠的自由互动能够形成一种客观而统一、普遍承认的看法。“实然承认”需要互动主体间建立平等关系,某主体应认可其他主体的存在,并能意识到其他主体的希望与要求,呈现的是一种认同与支持的微妙状态。原有的“嵌入式”社工服务强调在服从派出机构利益以及权威之下对养老机构的适度嵌入,其背后蕴含的是“强机构—弱服务”的控制轨道,并未实现与服务对象以及养老机构的系统互动。经过调整与发展,G养老机构先从护理员中找寻具有社工资格证的员工开展基础性小组活动,并利用专业培训以及行业对话方式提升“准社工”的专业能力。同时招聘专业社工毕业生,社工与老人同吃同住在院舍场域的职业模式以及采用“拟亲”服务技巧有利于重构二者边界,培养与老人在生活、学习、娱乐等方面的熟悉度。并在组织架构上成立与其他部门平级的社工部,保证社工的相关职业权益,在组织系统上呈现出不同于原来的嵌合特点。
“内生”是经济学和社会科学中的术语,指涉系统内部因素引起的特性或行为是导致其发展的内部驱动力。社会工作的内生性发展是将情感纳入到服务对象的生活情景中去,并将自身关系网络和价值关联至场域中的主体性生产中。在案例中主要体现在组织架构体系内部的改革推进、准社工或正式招聘制下视为“自己人”的任用模式,以及社工围绕该养老机构系统运作规律,嵌合到场域的养老文化氛围中,既有组织赋权下的正当专业身份,又实现与老人、机构等主体的高度联结。
1.组织结构融入:参与相关机制完善和自主权下放
对于社会工作服务的实质承认,首先表现在组织法权方面的赋权。这是一种深扎于养老机构组织内部层面的嵌合发展逻辑,以子系统身份与组织内部其他部门系统和养老机构整体发展相互影响。管理者以及其他专业人员在心理上更加认可社工的服务,视其为整体发展的利益代理人和维护人。社工部作为垂直管理框架中的重要部门,先后被赋予在招聘实习生、适老化服务板块方面的决策权。在制定年度服务规划时,管理者纳入社工部服务,并将社工职业伦理与规范融入整体规划中,实现与管理团队的新主体嵌合。内属员工的身份也增益其扮演多重角色,包括民政部巡查接待、组织架构优化、业务流程革新、服务体系升级等,并全权负责机构星级评定申请工作。机构在看到社工专业成效后,又继续赋予专业自主实践权,拓展服务空间及类型,从基础个案、小组、社区服务至认知障碍干预、安宁疗护试点的开展,自主权不断扩大,实现与管理团队和养老服务团队的双重嵌合。
2.文化身份接纳:专业性发挥和服务成效认可
对于社工服务的实质承认,还表现在相关主体在文化认知与情感上的身份接纳。养老社会工作的助老爱老理念和宗旨为机构所接纳,成为机构整体性价值观和文化的一部分。在其他机构员工看来,社会工作服务于一线工作人员,对于处理同事关系、谋求员工福利等方面表现出专业特质。内属员工的身份下长期在场域中陪伴与接触老人,打消他们的顾虑,改变之前对项目制外属社工“走过场”的刻板印象,认为社工与社区医护服务团队同质,会提供长期稳定的关怀,愿意主动接触并表现出较强信任感,在相互依赖中接受情感服务,将院舍场域中的服务关系“拟亲”化。一些社工因日常食宿在养老院增加了露面频率,快速与老人“打成一片”,引发老人对社工的喜爱与溢美之词。
“现在的社工服务老人们接纳程度很高,什么问题找社工他们现在也门清,社工值晚上6—10点的班,老人也会自动寻求帮忙,也会向前来探访的家属介绍机构的社工服务,这边与我之前实习的购买社工服务的养老院蛮不一样的。”(A05)
当双方建立起信任为基的互动关系时,更有利于复合型、多层次的专业服务开展,实现内在认同与外在认同的一致性,从而在服务过程中与老人建立了超越经济维度的关系。案例中社工部门经常收到老人的感谢与赞许,积极的情感体验与温暖的情绪反哺对社工产生积极的情绪支持,亦成为社会工作服务成效显著的真实写照。
由“松散耦合”到“实然承认”的转变背后隐藏着社会工作运作方式的流变,早期的购买服务本质上是以一种被动输入到养老机构中“外生性嵌入”系统,后期内生的社工服务获得承认则是以自我驱动力的“内生性嵌合”实现的。其中蕴含着“规制—规范—文化—认知”合法性等多重动力机制。即在遵守相关法律和政策条文下,构成了强制功能的规制合法性,也为社会工作服务进入院设场域提供正当性,蕴含着机构改革的工具理性。社会层面以及先进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实践所凸显出来的价值性、服务有效性与机构发展的内在诉求、场域养老文化的内在联结,使得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了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在这里规范合法性依赖于主流社会价值判断和规范,容易形成遵守规范的外在物质激励与内在本质激励。而文化—认知性合法性则带来一种非仪式强加的信念感。三种合法性机制,彼此相互联系与强化,在内生性嵌合的过程中,既借助已有信任关系捕捉价值提供点,又以服务可及性再塑多个主体间的信任关系,形成了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规制合法性维度:组织结构革新与正式赋权
社会工作服务嵌合根植于政府合法性的前置引领,以确保社会工作介入养老机构符合社会公认的标准,以规避机构发展的价值性与道德性风险。相较于社会工作早期的外生性嵌入策略不同,当前民政部等官方主体对社会工作在院舍中情境介入的合法性支持更为明确,施加压力也更为强劲,结构性缺口补位为社工嵌合提供现实性“机遇”。例如,2020年至今连续三年的养老机构规范标准化文件都在重申每千名老年人必须配备社会工作者1人以上的要求,养老机构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予以申报相关等级。与早期制度单一规制条文设定不同的是,近年来又增印社会工作在养老机构服务中的规范操作以及必要性说明。
以上政策文本中隐含着对民营机构“以人为本”的盈利价值观与社会使命践行的诉求,即养老机构不能以盈利作为唯一经济追求,需要在人口老龄化社会背景下重新审视“半公益性”的价值定位。社会期待也迫使养老机构必须考虑“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谱系追求和老年人特殊的伦理地位。所以,机构要想突破发展瓶颈期,获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就必须向内继续深化与常态化社会工作的人性化服务,帮助养老机构提升在行业内的社会地位与声望,以谋求其与正式组织的资源交往优势地位。连续多年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政策制定与发布,使得政策制度更具“强意义”,即“大势所趋”造就了内部自发性的非正式支持与正式支持的双重合法性赋权。
“今年作为B市的养老机构代表,社工部专门派人去参加养老机构相关政策的编写,而且整个部门协助主任参与2023《养老机构心理慰藉服务规范》的草拟工作,这是政府在制度上对我们未来发展的保障,也是机构目前社工部服务板块的特色。”(A01)
这种规制合法性下的内生萌发动力还体现在机构资深社工邀请先进养老机构的社工参与编写草拟规范,不仅使得《养老机构心理慰藉服务规范》在内容上更加强调社会工作特色方法的运用、赋能优势与抗逆力培养,还推进革新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将社工部门视为与其他部门具有同等级别的分支,形成外在制度环境与内在自发规则条例的平衡与匹配。
(二)规范合法性维度:理性评估与“自己人”认同
与具有强意义的规制合法性不同的是,规范合法性动力机制强调在理性评价基础上,利益相关者通过自利计算与服务评价判断某些行为是否具有实用价值,更易形成基于工具理性以及道德感实现的双重驱动力。如果规制合法性意味着某种社会行动可不可为,那么规范合法性则意味着道德意义上和利益发展上的应不应做。之前,G机构入驻老人家属频繁提出复合型的养老服务需求,院舍养老滋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缺乏专业服务的支持,机构缺乏软性服务的品牌竞争力。前期项目制下的社工介入流于表面,信任机制迟迟未能建立的情况下服务“专业度”含量低。更为重要的是与G养老机构具有同质性框架的T养老机构已经完成社会工作的内生性嵌合设置,形成的社工品牌帮助其获得相关政策倾斜,这对G养老机构形成行业领头地位和优势市场性竞争威胁。在理性化的驱动下,社会工作服务机制的建立成为G养老机构革新的重要战略。此外,养老行业对内部设置社工部的认可、效益证明、相关奖励也彰显社会工作服务对解决上述结构性矛盾的实然增益。
“我之前参加北京地区养老院院长会,来自行业内许多专家分析说国外养老机构社工已经成为他们的正式员工,跟护理员医生一样,国内T(养老机构)也已经发展一年有余。我就开始考虑我们能不能也招社工给上五险一金,培养他们的忠诚感,我觉得可能刚开始增加社工员工意味着成本投入的短暂阵痛,但是可能附加的效益是长久的。”(A06)
事实上,老人有社工服务的隐形需求,但碍于工作时间有限、项目制社工人员零散不固定等问题,使得外生性服务供给独木难支。内生性嵌合的社工部门一部分员工来自之前服务于老人且具有社工资格证的青年护理员,即前文所提的“准社工”,他们与专业全职社工的合作既能以团队协作的方式助力机构的管理和运营,还能借此平台以集体的形式与养老行业先进机构建立对话机制。以团体服务的形式也使得组织内部的管理者和其他专业人员更加尊敬社工,认可其是“自己人”而不是“外来人”,社工在“为自己组织奋斗”过程中以自主性强化工作属性,对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绩效与拓展社会养老性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文化—认知合法性维度:共同记忆与接纳态度的催化
在规制与规范合法性机制的强意义作用推动下,养老场域中的社工与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组织结构中的子系统员工,潜移默化形成了内在文化上的共同记忆和亲密的情感联系,构成了文化—认知合法性的稳定制度基础。文化—认知合法性注重特定社会群体或团体享有信念的一致性,是长期基于某种自发力量推进的。从其内在逻辑来看,是组织共同体在外部信念系统和文化背景等规范影响下,逐渐将外在认可的认知模式和行为准则内化为文化身份共同体。不同于法律规章制度等强有力的强意义影响,该种合法性属于弱意义下的特殊场域情景合法性认可,是在已有的文化信仰框架下的柔性塑造。相关研究表明:稳定而长久的日常互动经验有利于促进集体行动。所有行动参与者之间会形成一套共同的话语和理解符号:通过制度化在较长的时间内产生、固定并得到强化。
从社工与老人的文化情景来看,内生性社工以“自己人”的身份消解专业服务过程中主客二元身份界限,在日常生活中与老人同住养老社区生活,逐渐消弥公私领域的边界隔阂,通过共性的知识、共有的语言符号、适合老人的服务惯例和专业信念对其产生持续的影响,适时传递真善美的价值观念。这种嵌合服务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在被社工以“拟亲化”的方式落实,逐渐渗透到人际关系体系以及社区文化记忆中。虽然长期解决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塑造出“我们是家人”的情感认同,并在此过程注重发挥长者的能动性。除此之外,老年服务对象家属的主观认可与接纳也进一步在服务过程中被转变为社工有价值的印象植入,重塑对身份的价值认可,家属以正面价值判断向社会养老业态“代言宣传”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价值。而内生性的嵌合也进一步重塑社工的服务标签,即可以内部成员的身份向老人传递出社工可以提供长久性、稳定性、可信任性的服务。在双方主体互动中,由于社工的薪酬与机构的盈利发展情况相牵联连,社工会在全身心投入最大化地捕捉院舍场域文化中利于自身发展的情景合法性。从养老机构组织成员的文化情景来看,组织成员对社工的认知也发生了改变,其中最特殊之处在于除服务老人,也将组织子系统部门的员工视为服务对象。社工在实务中也将其他部门员工的福利与情绪、心理问题视为自身服务要解决的问题,关注整体职业生存状态。
“最早那批社工(购买的社工项目),上班时间朝九晚五下班,不像我们还要值班;现在的社工部跟我们一样,也得值班,这意味着陪同老人时间更久,而且他们现在开展安宁疗护,这方面很专业很有意义。”(A07)
从文化身份认可方面,也可以发现社会整体对社会工作服务的价值判断近两年发生了明显变化,相关新闻媒体报道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基层治理与维护社会福利的故事以及遍地开花的社工站进入日常生活,型塑了社会层面的身份形象。G养老机构的一些老人家属评价说,现在社会上选择养老机构,一看养老医疗硬件,二看软性服务,后者就包含是否有社工服务,在他们的认知中,高质量养老离不开医护人员与社工组合的服务团队。
本文结合微观案例将合法性动力机制引入社会工作服务获得“实然承认”的发展分析结构中,从“规制—规范—文化—认知”合法性维度解读社会工作服务在养老场域中发生变化的内涵机制。一方面接续既有研究中合法性机制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讨论,另一方面也回应社会工作服务在养老场域中不能被视为外来系统被动嵌入,要实现与养老服务的内生性嵌合,内生性嵌合下的社会工作作为养老体系内部的子系统,在确保自身专业服务进行的同时,注重与其他机构子系统在业务发展等不同维度的协作。由此才能获得养老机构内部的文化身份尊重,在激发活力的同时被赋予场域中的空间主体权。案例中的内生性嵌合可以实现养老机构内部系统间的互相增权,即社会工作的服务拓展了养老机构服务模式,有利于开展高质量人文适老化建设,同时社会工作的“软性服务”方式也因此内嵌于养老机构组织业务与日常运作中,转化为一种以提升组织整体发展的内驱力,实现社工、养老机构、服务对象之间互嵌共融的平衡样态。这与购买外来服务下的快速实现服务的有形覆盖、谋求派出方的单一效益明显不同,摆脱了养老机构内相关主体被动接受单向嵌入的社工服务传统路径。而长期稳定的社会工作老年院舍服务机制的维持亦亟待社会工作机构从单向嵌入转向与公共院舍融合的嵌合式发展。
首先,就制度设计来看,民营养老机构的内生性社会工作嵌合现状向我们展示:社会工作嵌合院舍服务存在必要性,且其存在优势满足了老人养老多样化需求、推进了机构组织体系完善与特色品牌建立、有效衔接专业化与职业化的接轨。其次,未来应在政策文件上进一步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养老机构框架内,实现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内生性嵌合的特色社会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引进来”是将社会工作视为外在社会力量依附养老体系的基础战略,但政府主导推进的“先有后好”的外在性嵌入建构策略,存在专业自主性不足和专业性弱化的困局,而“内生长”则是实现专业社会工作融合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一招。未来优质机构养老服务还需要将自身探索的服务模式进行经验的对外输出和复制,并允许社工人才以专业身份参与主导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协助社会工作专业在养老行业内获得全面、深层次的发展,逐渐形成适合不同层级养老机构的服务体系,构建起“1+N”协同的长效机制。在当前社会工作总体结构性位置已经建立的情况下,其他服务领域专精化趋势下只有深挖自我内生性需求,才能让社会工作走回更加适应在地性情景的专业之路。
基于上述讨论,还应明确:养老机构组织完善与服务创新过程中是否纳入社会工作,既与政策背景、市场消费者的功能需求导向有关,也与养老机构自组织的运作模式、属性与层级相关。本研究中的养老机构属于全国连锁型养老机构,其内部组织体系完整,对同类型规模养老机构模式的复制具有强借鉴意义。但对于国内大部分中小型公立养老机构,在福利导向与非盈利性质的特殊属性下,政府兜底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仍是当前实现“从无到有”相关服务的最有效解决途径,而对于组织框架单一、资源有限、无法在市场收益分配下继续扩大框架的大中型民营养老机构而言,夯实购买阶段性社会工作服务或许也能在短期内满足养老服务的需求,但仍需探索社会工作嵌合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