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主义正以一种不可逆之势重塑着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它不仅重构了情感劳动的实践场域,更深刻动摇了人们对“真实”与“虚幻”的认知边界。情感劳动日益被纳入数字资本的积累逻辑,其异化程度与范围达到前所未有的深度与广度。既有相关研究具有多元化批判视角,但整合不足,现象描述丰富但机制阐释薄弱的特点。具体而言,西方左翼学者(如哈特、奈格里等)主要从“非物质生产劳动”“生命政治”等视角分析数字时代的情感劳动异化,拓展了理论视域,但这些理论缺乏中国语境的适应性。
国内学界虽聚焦于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情感劳动异化批判,但有两方面的短板:一是将情感劳动异化置于马克思劳动异化框架中顺带讨论,缺乏对情感剥削特殊性的专门聚焦;二是立足马克思主义整体性视域,鲜有将政治经济学批判与西方左翼的意识形态批判有机结合,并对情感劳动者的核心机制缺乏系统性分析。 综合来看,现有研究多侧重于负面效应描述,未能系统揭示情感劳动异化的本质及其破解之道。
随着数字技术发展,情感劳动在数字资本主义阶段呈现出与工业化时期截然不同的新特征。本文的讨论立足于中国实践,这就意味着要在把握数字资本主义一般规律的同时,更要充分认识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表现出的特殊性。为了深层理解这一新型劳动形式,有必要首先厘清其概念源流与本质特征。
(一)情感劳动的理论谱系与概念演进
关于情感劳动的概念界定,学界并没有形成共识。美国学者霍克希尔德(Arlie Russell Hochschild)首次提出“情绪劳动”(emotional labor)概念。她以空乘人员、收账人员等为研究对象,指出“情绪劳动”是劳动者为达成绩效目标,遵照“感受规则” 对自身情绪表达进行管理、整饰和表演的过程;这种劳动的本质是资本将原本私人的情感纳入管理,使其成为可被购买和交换的服务。哈特与奈格里(Michael Hardt, Antonio Negri)从“非物质劳动”的角度提出“情动劳动”(affective labor),侧重于“生产和操纵情感的劳动” 过程,强调其本质是生产社会关系与主体性的共同性劳动。这两种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承认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下,劳动具有情感剥削的性质,而不同之处则在于,前者聚焦微观的服务业情绪管理,后者关注宏观的情感生产。
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情感劳动”的概念,但其思想理论中蕴含着深刻的情感劳动思想。在马克思看来,情感劳动主要是一种以满足人的精神情感需要为特征的非物质性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通常不直接创造剩余价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情感劳动不能被包装成商品的形式在市场中被售卖。正如马克思所言:“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例如良心、名誉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它们的占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并通过它们的价格,取得商品形式。” 当情感被资本家包装成商品,就意味着它同样可以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体系,成为资本价值增殖链条上的重要环节。
无论是马克思的情感劳动理论,还是哈特与奈格里所提出的“情动劳动”概念,都从宏观层面揭示了情感劳动在生产社会关系和主体性方面的“共同性”特征,有助于我们理解数字时代情感劳动的根本性变革。从现实情况来看,数字平台上的情感劳动已不再局限于霍克希尔德所关注的特定服务业领域,而是呈现出“全域化”的趋势,它弥散至所有用户的日常点赞、评论、分享等互动行为之中,这些互动所产生的社群氛围、用户黏性等社会关系本身,都成为数字资本竞相攫取的新资源,而这也意味着情感劳动在数字资本主义阶段产生了新的异化形式。
(二)数字资本主义的特征与情感劳动的内涵界定
数字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这一概念最早由丹·席勒(Dan Schiller) 提出,他强调对数字资本主义的分析“必须置于持久的结构性趋势与历史危机趋势中”。韩炳哲(Byung-Chul Han) 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将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新的控制手段,强化了对人的深层规训,这种新型控制的关键在于一种“精明的权力”,它“不仅不反对自由,甚至可以将自由为己所用”,就是说,“将自己装扮成自由”。日本学者 深刻揭示出数字资本主义并未改变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而是通过数据和网络技术实现资本增殖。法国社会学家伊娃·易洛思(Eva Illouz) 提出了“情感资本主义”概念,强调它是一种文化,认为在这种文化中,人类情感与经济活动相互交织,社会生活“遵循着经济关系和交换的逻辑原则”。因此,数字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可分析为三点:一是以数据私有制为前提;二是以数字平台为组织枢纽,使生产关系与交往关系数字化;三是以算法为支配技术,利用算法个性推荐、流量竞争机制等实现对情感劳动过程的隐形控制。尽管数字技术改变了生产资料的形态(从机器、厂房变为数据与算法),但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贪婪本性没有改变。
中国数字平台上的情感劳动并非数字资本主义与情感劳动的简单叠加,而是二者在中国具体实践的共同作用下深度融合、耦合而成的一种新的劳动形式。本文在借鉴既有研究基础上将情感劳动界定为:一种以数字平台为中介,以满足他人情感需要为动力,以促进数字资本价值增殖为根本目的,兼具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新型劳动形式。相较于传统情感劳动,数字资本主义的情感劳动的根本特征在于,通过劳动者的情感演绎,在数字资本平台上构建情感关系,将情感转化为可度量、可交易的数据商品。这一过程使“情感商品”具备可复制、可计算的特质,极大拓展了资本积累的边界。
数字技术与资本深度耦合,通过数据与算法重构剥削媒介,使情感劳动主体陷入由情感共鸣、自我实现、感性表达与情感认同交织的“幻境”,这也是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的重要表征。
(一)“情感共鸣”幻境:真实联结的流量消解
情感共鸣是个体之间在自由、真诚的互动中达成的深刻理解与精神契合,这种共鸣构成人类社会实践的重要纽带。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情感共鸣这一本应促进人类自由联合的纽带,却被异化为一种由数字资本逻辑控制的“伪共鸣”,这样的典型情境包括:部分情感主播编造剧本卖惨,利用粉丝情感诱导打赏,把情感互动异化为捞金手段,使本应真诚的情感交流沦为资本逐利的工具;游戏主播为获取徽章、称号、亲密度而促使人们频繁互动,使得关系经营被任务化与指标化;艺术疗愈师在平台算法和流量考核的压力下,不得不将疗愈过程标准化、戏剧化,用刻意设计的“共情话术”和“情绪高潮”来制造可量化的“治愈效果”,以迎合平台推荐和用户评分,真实细腻的情感交流被压缩为一套可复制、粘贴的情感表演。
数字资本主义通过平台算法和资本逻辑,将情感共鸣转化为可量化的数据指标。数字平台依据互动量、亲密度、播放量等数据构建流量分配规则,优先推荐互动性强的内容,促使情感消费者为获得流量和认可,主动隐藏真实情感以迎合平台偏好。资本则将情感共鸣拆解为具体的数据参数,通过激励机制引导人们积极主动为数据指标进行情感表演,这正如韩炳哲所指出的那样,21世纪初的精神疾病“不是由免疫学上他者的‘否定性’导致,而是由一种过量的‘肯定性’引发” 。与规训社会的“应当”相比,自由的“能够”带来了更多束缚,并且这种束缚没有边界和上限。其结果便是,抑郁症取代了他者的压迫,成为新的生存困境。 由这个角度看,真诚的情感共鸣被简化为一场可计算的数据游戏。
当劳动者的情感表达转化为数字平台获取数据和流量的手段时,个体在长期的表演中逐渐丧失真实情感交流的能力,陷入主体意识丧失与身心失衡的状态,呈现出抑郁、焦虑、内耗等问题。原本促进人类自由联合的情感共鸣,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操控下,异化为控制情感劳动主体的工具,加剧了情感劳动的异化程度。
(二)“自我实现”幻境:功绩社会的自由强制
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社会已由机器工业转向情感工业,由规训转向功绩。劳动者“投身于一种强制的自由,或者说自由的强制之中,以达到最终目的——效绩的最大化。” 在这种功绩社会,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施虐者也是受虐者,既是剥削者也是被剥削者,正因如此,他们主动展示自我、完善自我,并不断优化自己的情绪以超越自我。然而,这实际上是将资本家对劳动者的要求,悄然包装成劳动者自我实现的诉求,使其全身心投入到生产与劳作中,以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这种内在的剥削比外在的剥削更为隐秘、程度也更深,因为它表面上给人一种自由的感觉,从而形成了一种“悖论式自由” 。韩炳哲指出,这正是功绩社会自我剥削机制的精巧之处。
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情感博主往往以靓丽的外表、甜美的笑容与轻松的氛围进行情感展演,给消费者营造出一种掌握生活主导权的“松弛感”的假象。然而,这种自由只是表象,在表象之下,是一系列“观看人数”“直播打赏金额”等量化指标的实时约束,博主任何情绪波动、内容互动策略甚至内容选题,都被算法提前筛选。可见,尽管情感博主摆脱了规训社会那种强制的外在束缚,但数字技术的进步、算法的更新与平台的优化,并没有带给他们更高程度的自由,反而让自由和约束同时出现,而这正是功绩社会“悖论式自由”的典型写照。也就是说,情感劳动者既是舞台上的主角,又是被剧本操纵的演员。正因为这种自由与控制的共生,剥削不再停留于外在的强制命令,而是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情感劳动者的内心。
因此,数字时代的情感劳动,其最终结果是一种剥削的彻底内化,这正如韩炳哲所言,这种“剥削不再是以异化和去现实化的方式进行,而变成了自由和自我实现(Sich-Verwirklichkeit)” 。就是说,情感劳动者在追逐“自我实现”的过程中陷入自我剥削,其主体性在耗尽生命力中被消解。
(三)“感性表达”幻境:情感节奏的算法规训
数字技术的赋能看似为人们提供了感性表达的“无止境选择和自由”,即情感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观看的短视频内容,情感劳动者可以自由决定创作的题材与形式,然而,这种“自由”却是一种为算法所操控的自由幻象。数字平台通过算法推荐构建体系,以提高互动量为核心,打造以强情感刺激与快节奏冲突为特征的短视频内容。当前,此类内容题材多集中于都市情感、古装爱情等类型,借助“霸道总裁”“俊俏王爷”等“人设”,通过频繁制造情感冲突、密集设置悬念、不断抛梗等方式刺激观众味蕾,这些内容虽然能通过短平快的叙事节奏和网感化的表达,为观众提供压力宣泄、情绪愉悦、孤独缓释的即时满足,成为打发时间的“数字咸菜”,但大量充斥的低俗狗血、拜金炫富等内容完全脱离现实生活根基,将原本真诚、丰富的情感表达异化为单一的感官刺激工具。
马克思认为,人的情感对象化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而情感表达的异化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形态。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情感表达的异化以新的形式延续,即平台算法成为支配情感节奏的新型权力装置。韩炳哲指出,在数字化时代人们看似自由实则被束缚,以至于可以说,“数字化全景监狱中的居民却活在自由的幻想中” 。平台通过算法推荐系统建立了一套隐性标准,对于能够引发观众强烈情绪反应的元素,像复仇、错爱、重生、甜宠逆袭的情感表达获得可见性,背离该标准的内容则被边缘化。为了获取更高的播放量,情感劳动者主动调整情感表达的节奏和内容以迎合算法偏好。情感消费者看似拥有选择权,实则被算法推送的内容类型和节奏所引导,情感表达的方向早已被预设。
这种机制使得情感表达从自由自主的感性活动,异化为对算法规则的被动适应,进而催生出一种情感结构趋向浅表化、感官化与高强度刺激的新型主体。这种情感节奏的算法规训,与哈特与奈格里对“情感氛围生产”的论述深度契合,如他们精辟地指出的那样,情感劳动所生产的正是“社会关系和生命形式” 。然而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算法垄断了情感氛围的生产权,将主体的情感结构深度殖民,长期处在这种算法规训的氛围下,个体的情感表达能力有可能日渐衰退,关注点从深层次的情感体验滑向表面化的情感符号体验,生命独特性与个体特性也随之被逐步消解。
(四)“情感认同”幻境:情感价值的畸形流变
情感认同并非孤立的心理现象,而是由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和社会交往关系共同塑造的实践产物,其本质是人们在感性实践活动中,逐渐对某一特定个体或群体的人生经历、情感故事、兴趣爱好等形成情感认知,从而在内心深处对其产生爱慕、承认、赞同等稳定的情感态度倾向,并将这种心理反应固化为稳定的情感认同。
然而,在数字资本主义语境下,数字平台成为情感劳动者进行情感展演的舞台,个体的情感认同从基于真诚交往与价值共鸣的认同,转变为追求由算法指标与流量反馈所决定的畸形情感认同。玛丽·L.格雷与西达尔特·苏里将此类现象称为“无意的算法残酷” ,在这一算法逻辑下,用户被诱导去求数字平台设定的那套情感认同标准,忽视了对正确价值观的追求。例如,为博取消费者的同情,一些情感主播刻意编排情路坎坷的桥段,平台算法会根据用户的喜好和关注点,把这类内容精准推送给意向用户;用户有感于主播的坎坷情感历程,便对主播产生深切同情,于是便疯狂购买博主推荐的商品、加入“粉丝应援群”,心甘情愿花费时间和情感,通过点击、停留观看视频、分享等帮助主播获取流量,甚至帮助他们的主播上热搜。为了持续留住用户,主播就继续编排更加夸张、荒诞的故事情节,一些用户由于理性认识不足而产生盲目的情感认同,致使主播与用户的情感互动关系畸形发展。总之,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情感劳动者被迫按照数字平台设定的情感认同标准畸形发展,这种畸形情感关系不仅没有使情感劳动者实现人性的真正解放与全面发展,反而使他们陷入更加异化的境地,以至于真实的情感认同被异化为情感展演的工具。
(五)西方左翼学者理论批判的局限与中国的特殊性
霍克希尔德、哈特与奈格里、韩炳哲等西方左翼学者的理论确为剖析中国情感劳动异化的现实表现提供了宝贵的批判视角,然而由于其理论根植于西方特定的社会历史土壤,未能充分置于中国独特的数据产权制度、数字平台治理模式与高质量发展路径下进行检验,故而对分析中国情感劳动异化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具体来看,其理论批判存在以下三个方面局限。
第一,制度预设的盲区。西方左翼理论诞生于自由市场与政府干预二元对立的语境,其批判预设了资本的无序扩张与国家的有限干预。与之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开创并实践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独特模式,既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的效率优势,又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正是这种制度优势,使得《“数据二十条”》确立的数据产权分置制度、《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性约束,能够对数字资本逻辑进行有效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情感劳动的异化。
第二,忽视中西文化与社会语境的差异。西方左翼理论基于个人主义、普世价值的市民社会传统,而中国的情感劳动则深深嵌入集体主义与共同价值的文化土壤,并置身于数智(数字)化转型的社会背景之中。在这一背景下,情感劳动者对中国数智(数字)化技术的期待、对情感数据的认知、对美好情感需要的追求,都与西方的文化和语境有本质不同。这种由文化心理、社会结构与技术环境交织而成的差异,是西方理论在构建分析框架时未能充分纳入的因素。
第三,中国制度优势在实践中形成了西方理论难以解释的情感劳动缓解新路径。西方理论聚焦于资本逻辑如何加剧情感劳动异化,却忽视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下形成的“数字惠民”战略、平台适老化改造等监管举措与社会责任实践,对异化所产生的缓解效应。例如,一些头部情感主播通过直播互动参与公益倡导或助农活动,将个人的情感交流转化为具有公共影响力的动员力量。这种将情感劳动嵌入国家治理与民生关怀、并赋予其超越商业利益的社会意义的独特现象,正是韩炳哲等西方学者在“倦怠社会”理论中所无法解释的中国特色。
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的形成有着独特的制度根源、关键环节和驱动因素,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数据私有制是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形成的制度根源
在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劳动异化的制度根源。进入数字化阶段,数据突破了土地、机器等传统生产资料的范畴,成为与其他生产要素并列的新型生产资料。数据私有制是马克思所揭示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延伸形态,其本质是资本通过制度与技术壁垒所实现的对信息与知识的垄断——平台企业凭借对算法、算力、接口标准和用户协议等的实际控制,将用户在数字交往空间中的交往痕迹、情感表达、关系网络等情感数据,转化为排他性占有的数据资产、数据资源等,形成了以数字平台为中心、以情感数据为核心的新型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正如塞德里克·朗迪(Cedric Durand)指出的那样,资本“对信息和知识的控制——知识垄断已经成为获取价值的最有力手段” 。与土地、机器等传统生产资料不同,数据是一种新型生产资料,具有可复制性、非竞争性、权属较难确定等特征。数据的可复制性强调同一数据可以被多次使用,因而也能被多人共享;数据的非竞争性强调数据的边际成本较低,且同一数据可以在多处被存储;数据的权属较难确定是指数据在形成过程中有多个主体参与价值创造,这就导致其所有权界定非常难。例如,数字平台通过用户协议获取情感主播的用户打赏、互动行为等情感数据,这些数据经过算法加工后成为数字平台的独占性资产。一般说来,情感主播与情感用户共同创造的这些情感数据是他们生命活动的积极确证,但在数据私有制条件下,这些数据价值被相关数字平台收集,而且用户必须采用付费或者开会员的方式才能浏览和使用这些数据库。总之,数据私有制不仅重构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也使情感劳动从一开始就被嵌入资本增殖的链条之中,因而构成了情感劳动异化的深层制度根源。
(二)情感数据资本化是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形成的关键环节
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的生成,离不开情感数据资本化这一关键环节。它不仅为数字资本主义实现资本价值增殖开辟了新的剥削方式,还为资本家榨取情感劳动,并将其剥削范围延伸至数字生产生活领域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所谓情感数据资本化,是指在数字技术赋能下,人的情感被转化为数字符号,且在资本的裹挟下脱离人的本真情感的自由表达,成为可占有、能增殖的“数据资本”的过程。2024年中国情绪经济市场规模已达2.3万亿元,预计2029年将突破4.5万亿元 ,这一广阔情绪经济市场为情感数据资本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海量情感数据的生成与流通提供了充足来源。换言之,当情感被资本的力量裹挟时,它便贯穿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全过程。在生产环节,情感主播之间的内卷迫使他们延长劳动时间,并进行系统的情绪管理训练。数字平台借此以“主动加班”增加绝对剩余价值,又通过“直播排名”“动态打奖”等算法化竞争提高单位时间情感产出效率,增加相对剩余价值。在分配环节,数字平台依据算法统计的流量、互动率、转化率等数据,对情感劳动成果进行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大部分收益被数字平台提取,剩余部分才按规则划给劳动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情感劳动者充当的是“免费劳工”。在交换环节,数字平台通过广告竞价排名、电商导流、会员增值等方式,将业已资本化的情感数据商品推向市场,实现数据资本的外部变现。在消费环节,用户的情感消费被转化为“生产性消费”,再次进入生产环节,形成资本积累。由此可见,情感数据资本化不仅重构了情感劳动的生产过程,更在资本积累中完成了对“情感商品”的再占有,使情感劳动在创造数据价值的同时,也深陷于被持续剥削的异化境地。
(三)流量竞争是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形成的驱动因素
流量竞争的本质是平台、博主、品牌之间抢夺用户注意力的竞争,其核心在于通过优化内容、投放广告、用户运营等方式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常见的做法有网络直播带货、内容营销以及精准用户运营等。一般而言,竞争性与垄断性是流量的基本特质,对于数字平台而言,通过流量竞争的垄断性获得超额利润是其获得剩余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方式。也就是说,那些占据数据优势的数字平台,借助数字技术造成的信息不对称,通过掌控数字市场内的交易机会形成竞争垄断,最终达到控制数字消费市场目的的行为。
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的消解与超越,必须充分考虑西方资本主义与中国国情的差异。西方有其特定的发展逻辑与制度土壤,而中国则具备独特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模式。因此,扬弃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重建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个人所有制,消除情感劳动被异化为商品,强制纳入资本增殖逻辑的制度根源,实现劳动解放。然而,必须看到,数字资本主义凭借数字技术蓬勃发展,其通过算法控制、数据垄断与流量逻辑对情感劳动自然规律的支配短期内难以根除,正如马克思所言,“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 ,因此,我们应在承认数字资本主义阶段性存在的前提下,立足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情感劳动异化的新特征,探索可能的消解路径。
(一)揭破数字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幻象,重构情感劳动者主体意识
数字资本主义通过“技术中立”“算法公正”等表象,将情感劳动异化为合乎数据指标的“标准化产品”,即数字平台通过流量分配与算法推荐,使迎合资本偏好的情感表达获得流量推送,而真实的情感需要被忽略。情感劳动者为获取流量收益,主动适应规则进行情感表演,将情感劳动异化为“数据生产”,主体意识逐渐丧失,陷入“自由强制”陷阱。
这一异化的核心在于数字平台算法构建的“反馈一表演”循环,即算法根据用户的历史行为不断强化特定情感表达模板。一方面,情感劳动者为维持流量收益被迫持续自我调整情感输出,形成“算法偏好一情感表演一流量反馈一进一步表演”的依赖链条;另一方面,情感用户也被卷入这一循环中,通过情感绑架话术和任务化互动被迫参与情感表演,主体性同样被侵蚀。
要打破这一循环,需要通过“情感断联实践”切断算法反馈的强化机制。进言之,情感劳动者与情感用户可以主动采取“暂时离线”“拒绝表演特定情感”“设定无手机日”等数字极简主义行动,减少对算法推荐内容的依赖,暂停为获取流量而进行的情感表演。需要澄明的是,这种断联并非简单的拒绝技术,而是通过物理隔离与主动选择,打破“算法反馈—情感表演”的正向激励循环,帮助情感主体从“被数据定义的情感状态”中抽离出来,从而重新审视真实情感需求。例如,情感用户可以通过关闭社交软件规避即时互动绑架,情感主播可以脱离“剧本化陪聊”模板转而分享真实的情感经历,这样做反而能获得更稳定的用户情感共鸣。通过上述实践,情感劳动者与情感用户才可能从“算法依附”转向“自主意识觉醒”,推动情感劳动回归“真实情感联结”的本质,为消解数字资本主义情感劳动异化奠定主体性基础。
(二)以数据产权分置与平台治理变革,实现剩余价值的合理配置
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情感数据生产通常涉及多个主体,包括提供原始数据的情感劳动者、处理数据并进行算法运算的技术劳动者等,而相关产权界定又长期模糊,导致数据的实际贡献者难以公平享有由数据衍生的收益。正因如此,当情感劳动者与用户的情感投入经由平台算法被转化为“情感商品”与流量,并催生高额广告收益与交易转化溢价时,这些原本属于贡献者的剩余价值,便被数字平台无偿占有。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可以《“数据二十条”》中的数据产权分置制度为指引,通过权利结构性调整与数字平台治理协同,推动剩余价值向真正贡献者的合理回流。
数据产权分置的核心在于打破数字平台对情感数据的垄断,重构数据权利的归属与流转规则。情感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资料,其产权配置需优先保障贡献者的权益。例如,游戏陪聊主播、艺术疗愈博主等情感劳动者对其直接产出的内容数据,以及普通用户的点赞、评论等互动数据,应享有明确的所有权或至少是收益分享权。与之对应,数字平台应在获得用户明确授权后,才能享有有限的数据使用权与加工经营权,且不得异化为无限牟利的工具。
平台治理变革是保障分置产权落地的关键支撑,需通过强化外部监管与优化内部机制双管齐下。一方面,应依据工信部发布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使用用户数据,严禁将获取通讯录、照片、位置信息等非必要数据作为使用App的前提,进而从源头防止数字平台过度挖掘用户情感偏好,遏制其对情感数据的无偿占有。另一方面,推动数字平台建立透明的收益分配机制,要求其将情感数据产生的流量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情感内容创作者与情感用户,并依托算法透明度提升,让双方能够清晰地了解自身情感数据的贡献度与收益情况。
(三)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数字技术赋能,构筑数字情感文明建设
与西方资本主义将情感劳动异化为资本增殖工具不同,中国的情感劳动植根于“人民至上”的社会主义制度。正因如此,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约束、数字技术赋能与价值引领的协同作用,形成破解情感劳动异化难题的中国方案。
在制度约束层面,应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积极引导数字平台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与使命,推动其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例如,在短视频平台推出“情感内容健康度评估系统”,对诱导过度情绪消费的内容自动限流,同时对那些传递真情实感、弘扬积极情感价值的情感劳动内容给予优先流量推送,从而使数字平台成为培育健康情感生态、推动社会情感文明进步的重要场域。
在数字技术赋能层面,中国数字技术突破了西方平台以流量变现为核心的技术逻辑,将“人的真正情感需求”置于优先地位。例如,数字平台通过算法优化、流量扶持与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心理咨询类博主、情感陪伴类主播、艺术疗愈主播摆脱“流量至上”的情感劳动模式,转而提供心理支持、情绪疏导、心灵疗愈等具有人文关怀与公共价值的情感服务。这些情感主播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数字媒介,与情感用户建立真实而深入的情感连接,回应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迷茫感、焦虑感与情感支持缺失,使数字平台真正成为促进情感互助与人性关怀的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