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而“共同体”建设则是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在市场化和城镇化双重驱动下,当前中国乡村正面临着青壮年人口持续外流、村庄人口呈现“十村九空”特征和“深度空心村占比超四成”的普遍困局。在此背景下,以“跨村联建”为代表的组织创新应运而生,通过建立区域性的党组织、治理或经济联合体,试图突破行政村庄的“小、散、弱”发展瓶颈。党的二十届四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将其作为“十五五”期间乡村振兴的重要方法论,标志着乡村发展的战略重心从“单村推进”转向了更大地理单元的“片区统筹”,推进乡村共同体建设进入新阶段。
“共同体”的理论根基可追溯至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他将共同体视为基于情感、习惯、记忆等“本质意志”形成的有机社会联结,而乡村常被视作以紧密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共同体典型。随着现代化、城镇化进程加速,传统以封闭村落为基础的共同体面临解体或转型。当代研究重点也转向共同体如何“再造”或“重构”。不少研究关注共同体变迁中的集体行动机制。早期研究多采用结构分析方法,聚焦基层政府与社会结构特征对集体行动的塑造作用。近年来,文化建构视角日益受到重视,关注乡土认同、共同价值观等非制度因素在促成“共意行为”中的动力机制。随着研究深入,资源动员理论被引入,强调组织资源、社会网络与外部支持的关键性。此外,大量实证研究揭示了影响农村集体行动的复杂因素,比如土地细碎化、资源禀赋差异、农户分化被认为是制约集体行动的主要结构性障碍,社会资本、村庄治理结构以及外部制度环境也被证实具有显著影响。另外土地经营规模与集体行动能力的关系存在争议,既有研究认为规模扩大可促进合作,也有观点指出其可能增加协调成本。
现有文献为理解农村集体行动的逻辑、困境与出路提供了坚实理论基础,也为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激发协同合作、再造乡村共同体指明了关键着力点。但是对于片区化如何具体触发和维系跨村的“集体行动”,以及这一行动过程又如何动态地塑造出一种新的“共同体”形态,其内在的社会机理与实现路径尚缺乏系统性的揭示。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将围绕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集体行动逻辑以及共同体再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为下一阶段优化片区规划、促进可持续的集体合作提供依据与参考,从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更科学、更有效地落地实施。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并非简单的地理邻近村庄的物理叠加,而是一场深刻的、系统性的乡村社会变革。其科学内涵需从建构动力、治理逻辑与发展理念三个维度进行理解,以揭示其内在本质与运行规律。
(一)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建构动力
乡村振兴中的“片区”建构,并非单一力量作用的产物,而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国家战略导引与“自下而上”的地方发展诉求双向赋能、相互塑造的复杂过程。这两种动力源在时序上可能有所侧重,在空间上呈现不同组合,但二者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了片区从概念萌芽到实体运作的发生逻辑,体现了当代中国政策过程中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的典型特征。
自上而下的行政规划主导,为片区化提供了政治合法性与结构性框架。这一动力源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战略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并将其写入“十五五”规划建议,这为片区化实践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战略提供了最高层面的政治合法性和方向指引。我国强有力的科层体系构成了关键的传导与执行枢纽,通过资源调配、绩效考核与组织创新,将宏观战略转化为具体的空间规划与项目安排。例如,山东省建构的“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域主体”推进格局,以及苏州市通过高位统筹的专项工作组实现的跨部门协同,均是行政体系自上而下进行系统性空间重组与治理创新的体现。这种“规划引领”模式,旨在克服乡村发展的离散化与碎片化困境,通过制度性力量突破原有行政村界,为资源的跨域优化配置奠定初始框架。
自下而上的内生需求驱动,则为片区化注入了可持续性与社会基础。这一动力根植于村庄层面为突破“小、散、弱”的发展瓶颈而产生的现实而紧迫的合作需求。传统“一村一策”或单点突破模式,在实践中往往导致资源配置的“盆景效应”,加剧了“试点村”与“普通村”的发展鸿沟。同时,相邻村庄因产业同质化而陷入恶性竞争,以及单个村庄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供给上面临难以逾越的规模不经济门槛,这些都构成了倒逼村庄寻求跨域联合的结构性压力。因此,村庄为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获取协同效益而产生的联合意愿,是一种基于生存与发展理性的内生性诉求。这种自下而上的动力,确保了片区建构能够回应真实的地方发展难题,并为其持续运作赢得基层社会的认同与参与,从而避免了完全依赖行政力量可能导致的“悬浮化”风险。
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动力机制之外,“上下结合”的协同路径构成了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更为完整、更具生命力的建构动力。单一的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动力都难以保证片区合作的成功。实践中,通常通过制度化的协商平台将两种动力有机结合。上级政府通过成立片区联合党委、党建联盟等方式,提供组织框架、协调资源和矛盾调解。而参与村庄则在此框架内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具体的发展共识、利益分配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这种互动模式强调政府引导与基层能动性之间的有机互动与动态平衡,既避免了单纯行政推动可能出现的脱离实际、响应不足等问题,也克服了纯粹内生发展可能面临的资源局限与系统性不足的短板。
(二)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治理逻辑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主要在于突破传统“村自为战”的封闭式治理模式,建立起适应跨域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新体系。片区的划分并非简单的技术划分,其背后深刻反映了中国乡村治理逻辑从传统“行政区管理”向现代“共同体治理”的系统转型。传统乡村治理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主要是实现行政管理和社会控制。而根据地域相邻、产业相近、文化相近、禀赋相似等特点进行片区划分则强调构建乡村共同体,其治理目标是通过功能整合,破解单个村庄治理能力不足和公共服务“碎片化”的难题,实现基础设施共享、产业协作、生态联治和公共事务共商。在治理思维上,要主动运用系统思维,将乡村发展视为“一盘棋”,推动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追求“1+1>2”的系统聚合效应。这标志着从“单点突破”向“全链升级”、从“各自为政”向“片内联动”的深刻转变。
片区的治理结构呈现“乡镇—片区—村庄”的新层级,同时内部各主体形成复杂的协作网络。现有地方实践中普遍探索建立片区联合党委、片区发展理事会、片区联合社等新型组织架构。片区联合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负责片区重大规划、政策协调与资源整合。例如,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创新设立118个片区联合党委,通过“周碰头、月例会”等机制强化统筹。多地还探索“联村党建”模式,如福安市组建跨村联建联合体27个,覆盖222个行政村,以组织联建带动资源联享、产业联兴。片区理事会作为片区民主协商的核心平台,整合村“两委”、乡贤、企业代表、新型经营主体等多方意见,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比如,江西省莲花县“大沿背”片区成立联合理事会,创新“议事坪”说事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凝聚发展共识。经济联合体负责片区产业规划、项目运营、品牌打造和市场化开发,是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关键纽带,通常采用“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股份合作模式,明确各方股权和收益分配,确保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比如,浙江省淳安县下姜村联合周边25个村成立“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构建“联合体+理事会+强村富民公司”组织架构和“党委统筹、乡镇负责、部门支持、村社落实、百姓参与”的工作机制,2024年联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突破3450万元。
推动片区可持续发展还涉及利益联结与共享机制、监督与评估机制等。这就需要在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中设计清晰的成本共担、收益共享规则。例如,通过土地折股、资金入股、积分制等方式,将各方投入量化,并建立基于贡献度的差异化分配方案,同时设置兜底与调节基金,保障基本公平。同时构建跨村的联合监督体系,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在片区层面的公开透明,并建立对片区管理组织的绩效评估与问责渠道。片区治理的重点从村庄内部管理转向跨村利益协调、冲突化解和共同富裕。这要求治理主体能够有效整合分散的政策资源、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将其导向片区共同目标。而其治理模式需更多体现服务性,为片区内的产业发展、主体合作、民生改善提供平台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展理念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所依循的发展理念,本质上是新发展理念在乡村地域空间治理中的具体化与实践化,推动乡村发展范式从传统“点状扶持”的离散化思维,向“系统协同”的整体性、关系性思维进行战略性转变与系统性升级。
第一,秉持效率与公平协同的系统性发展理念,超越资源分配的碎片化困境。这一理念通过引导地理相邻村庄进行系统性功能整合,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推动“连片共建”与“中心共享”。它从根本上破解了单个村庄因人口与经济规模有限而面临的“规模不经济”难题,通过降低单位建设与运营成本,实现了显著的服务规模效应,从而在区域层面提升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与可及性水平,为乡村宜居性奠定了物理与社会基础。
第二,遵循差异与互补共生的协同性发展理念,重构乡村产业生态。它摒弃了“村村点火”的同质化竞争模式,转而基于产业相近、禀赋互补的原则进行全域产业协同规划。片区内各村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形成片区内部分工专业化、集群化,例如构建种植、加工、营销、文旅体验深度融合的产业链共同体。通过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与不同业态的横向耦合,不仅避免了内部耗散性竞争,更培育出强大的外部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最终凝聚为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区域公共品牌,实现产业价值体系的整体跃升。
第三,嵌合包容与共享共富的正义性发展理念,主动调节区域发展差距。片区化内在地要求对“公平”与“共富”作出空间响应。当前地方实践中的“强村带弱村”“先富带后富”等划片原则与协作机制,正是这一理念的操作化体现。它意味着在片区框架内,有意识地对资源、收益及发展机会进行跨村的结构性调节与倾斜性配置,通过制度化的转移支付、利益共享与能力帮扶,直接干预并破解村庄间的发展分化趋势,将共同富裕的宏观目标,落实到可见、可感、可参与的具体地域单元与集体行动方案之中。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本质上是通过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最终实现生产关系与治理结构系统性变革的过程。其中,“空间重组”是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物理基础,“利益重构”是维系片区化合作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二者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片区从“地理集合”迈向“集体行动”的关键进程。
(一)从碎片化分布到功能性整合的空间重组
片区化通过系统性重构,打破了乡村要素长期被行政村界物理分割与行政管理的双重壁垒,实现了从离散分布到功能整合的深刻转变。在地理空间上超越单个村庄的资源配置局限,以优化区域整体空间结构为目标,对土地、产业、设施等关键要素进行战略性重组与高效匹配,从而在更广域范围内释放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潜力,最终实现区域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协同效益的最大化。
首先,土地空间重组构建了规模经营与全域统筹的新载体,其本质是产权制度与治理模式的协同创新。传统村落制下的土地细碎化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与乡村产业的发展空间。片区化通过成立跨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建立区域性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等制度性工具,对耕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进行系统性整合与统一规划流转。这不仅是物理形态的集中连片,更是产权交易与利益联结机制的深刻变革。例如,苏州张家港锦丰镇的跨村联合发展,以及四川彭州小鱼洞镇的跨村统筹开发运营,均体现了从“村域分散决策”到“片区统筹运营”的模式跃迁。更具突破性的是“飞地抱团”模式,它创新性地实现了建设用地指标的跨行政区域空间置换,如浙江嘉善与庆元的协作,使偏远弱村的闲置指标在优势区位转化为可持续的集体收益。这一过程显著降低了要素流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将原本僵化、分散的土地资源转化为可以规模化、市场化配置的活化资本。
其次,产业空间重组推动了区域经济从同质低效竞争到链条深度协同的功能性优化,是产业集群理论在乡村场域的生动实践。片区化摒弃了“一村一业”的孤立发展思维,代之以区域视角的统一产业规划与功能分区。其关键在于依据片区内各村庄的差异化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进行科学的产业分工与差异化定位,从而避免内部同质化内耗,塑造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有机整体。例如,苏州大新镇在片区内划定不同功能分区,即是空间规划引导产业优化的典型。更深层次的重组体现在产业链的构建上,即围绕主导产业,推动研发、生产、加工、物流、营销、品牌及文旅体验等环节在空间上的有机布局与纵向延伸,形成跨村庄的产业共同体。山东荣成俚岛镇连片村庄的统一规划实践,便是将多个“点状”生产单元整合为具有强大韧性和竞争力的“线性”产业链与“网状”价值集群,从而极大提升了区域产业整体的附加值与市场议价能力。
最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空间重组构建成本集约、效能提升的共享型网络,推动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的制度创新。针对乡村公共服务长期存在的“小而散”“低效重复”困境,片区化通过“连片共建、统筹运营”的策略,对道路、水利、能源、数字信息等基础设施进行“一张网”规划与建设。山东荣成联建村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案例,有效避免了重复投资,实现了建设与维护成本的显著节约。在公共服务领域,则推行“中心化配置、圈层化覆盖”的原则,依托人口分布与地理可达性,将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高等级服务设施集中布局于片区中心村或关键节点。广东英德等地的“服务上移、联村共享”模式,通过服务资源的集中配置与辐射服务,破解了单个村庄服务能力不足的难题,在提升服务品质与专业性的同时,实现了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与服务覆盖公平性的双重改善。这一重组不仅带来了物理空间的联通,更通过共享机制培育了片区作为公共生活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二)从模糊分配到清晰共享的利益重构
空间重组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必然深刻触及并重塑乡村社会既有的利益格局。利益重构的核心使命,即是建立一套清晰、公平且具有可持续性的制度化安排,将潜在的合作红利转化为可预期、可共享的实在收益,从而为空间重组提供合法性的社会认同与持续合作的内生动力。这一过程超越了简单的利益再分配,本质上是乡村产权、分配与治理关系的一次深刻制度性重塑。
其一,产权关系的明晰化与复合化重构,为跨村资源整合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有效降低了合作中的交易成本与不确定性。传统的集体产权在村域范围内相对清晰,但一旦跨越行政边界便面临权属模糊的困境。近些年来我国开展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与股权量化,将土地、经营性资产等资源“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使抽象的共同共有转化为村民手中具象的、可交易的财产权利。这不仅赋予了农民清晰的资产收益权,更将农民从被动的资源提供者转变为主动的产权主体与市场参与者。在此基础上,更为复杂的复合型产权架构得以构建。例如,四川彭州建立的“镇级联合公司—村级合作社—项目公司”三级产权体系,或江苏张家港由多村联合出资成立的实体公司,均在不同层级上清晰界定了各村集体、农户及外部资本方的产权份额与权利义务。这种多层嵌套的产权安排,既保留了村级集体的所有权根基,又在片区层面形成了能够进行市场化运营的联合产权主体,实现了“产权清晰”与“经营统一”的有机结合。
其二,收益分配模式的创新与多元化设计,是激励相容、维系合作稳定的关键机制,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精细平衡。片区化发展摒弃了模糊的、一次性的分配方式,转而构建起“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公益提留”的复合型分配范式。“保底收益”,比如固定租金或者工资,确保了参与农户的基本生计与底线安全,降低了其参与改革的风险顾虑;“按股分红”则将个人与集体的长远收益与片区整体的经营绩效深度捆绑,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极大激发了各主体关心经营、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公益提留”则从总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风险基金、发展基金或社区公益金,用于应对不确定性、投资未来以及改善公共福利,彰显了发展成果由集体共享的共同体属性。分配的依据也日趋多元,从单纯依据资金股,拓展到综合考虑土地、技术、管理、劳动等全要素贡献,形成了农民增收的多渠道模式,使不同资源禀赋的群体都能找到参与和分享的路径。
其三,成本与风险的分担机制从个体化走向联合化,是构建可持续利益共同体的重要保障。片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的启动,往往需要巨额初始投入,单一村庄难以承担。通过“政府引导+集体入股+社会资本”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实现了建设与运营成本的统筹分担,利用规模效应摊薄了单位成本,化解了融资瓶颈。更为重要的是,面对市场波动和自然风险等系统性挑战,片区化通过制度设计构建了联合防御体系。设立片区级风险基金、签订收益共享与亏损共担的协议,将原本由个体或单村承担的风险,转化为由联合体共同应对的“可保风险”。这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强韧纽带,不仅增强了各村庄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更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强化了彼此间的信任与依赖,从而将基于利益的结合升华为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意识。
(三)从离散博弈到协同治理的有效行动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其成功与否的核心在于能否激发并维系跨村庄、跨主体的有效集体行动。这要求突破传统以行政村为边界的封闭式行动逻辑,在更广阔的地理与社会空间内,构建起基于共同目标、资源互补与规则共识的协同行动体系。
集体行动的有效生成依赖于多重条件的系统整合,这些条件共同构建了从合作意愿转向协同实践的基础。首先,共同愿景的塑造与区域认同的培育为集体行动提供了价值基础。这需要通过系统性的规划与持续协商,将原本分散的村庄发展诉求,凝聚为能够被广泛接受的片区整体性目标,例如共建具有影响力的地域品牌。与此同时,通过发掘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创设共享的公共仪式与节庆活动,不断强化一种超越本村边界的地域归属感,从而为理性合作注入情感联结与道德义务。其次,资源的结构性依赖与互补性需求构成了驱动集体行动的物质动力。各村在土地、资本、技术、生态等关键生产要素上呈现的异质性分布,决定了任何单一村庄都难以具备发展的完备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产业集群所具有的显著规模效应,使得合作成为获取这些正外部性收益、克服自身发展瓶颈的必然选择。这种基于资源禀赋差异与规模经济需求的相互依存关系,从客观上形成了促成联合的刚性约束。再次,一套激励相容且约束有效的制度安排为集体行动创设了稳定的规则环境与可预期的保障。这主要体现在通过清晰的产权界定与公平的复合型收益分配设计来提供正向激励,使参与者的回报与集体总产出紧密关联;同时,还要建立针对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与惩戒机制以实施负向约束。最后,促成集体行动还依赖于党建引领所构筑的权威整合与信任保障。这一逻辑超越了传统的行政或市场协调,发挥着“元治理”的关键作用。面对村庄间“原子化”与信任稀缺的初始困境,跨村联合党委或党建联盟的建立,提供了启动集体行动所必需的、超越单一村庄利益的政治权威与组织框架。例如,山东荣成、苏州大新、浙江“大下姜”等地普遍成立的片区联合党组织,其功能在于通过组织体系的延伸,将分散的权威整合为一个具有合法性的协调中枢。基层政府作为可信方在协调矛盾、提供公共承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一制度框架系统性地降低了合作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与交易成本,从而保障了集体行动的可行性与持续性。
在全面分析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的集体行动逻辑基础上,推动乡村社会由物理空间聚合向有机共同体转型,已成为深化片区化模式、实现可持续振兴的关键路径。共同体再造不仅关乎资源整合与利益协调,更涉及治理结构优化、社会关系深化与价值认同重构等多层次、整体性的演进过程。为此,应围绕功能协同、利益共享、治理融合、民生保障与发展赋能五个核心维度协同发力,构建相互支撑、动态衔接的片区共同体体系。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划统筹,构建片区“功能共同体”
构建片区“功能共同体”是破解乡村发展碎片化、推动区域协同振兴的关键制度创新,可以通过系统性空间治理与制度整合,实现资源配置优化与集体行动效率提升。第一,强化顶层制度供给,明确片区法定地位。建议国家及省级层面出台乡村片区化发展专门指导文件,明确片区作为新型乡村治理与发展单元的法律与行政地位,为其规划实施、资源整合与跨域协作提供制度依据。第二,推进“多规合一”统筹,科学配置空间资源。以县乡党委政府为主导,编制片区综合性发展规划,重点包括,打破行政村壁垒,统筹布局产业、生态、人居与公共服务设施;科学界定各村功能定位,形成差异化、互补性分工体系;推动空间结构优化与资源集约配置,绘制片区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施工图”。第三,要健全权责协同机制,强化县级统筹职能。细化县、乡两级在片区化推进中的权责分工,重点强化县级“一线指挥部”在政策协调、项目整合与跨域管理中的枢纽作用,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县级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并探索设立实体化或半实体化的片区协同服务平台,确保规划实施与治理效能提升。通过上述多层次、系统化的制度与规划干预,可在源头上避免同质竞争与低效重复建设,为片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与治理框架。
(二)创新利益联结与共享机制,夯实片区“利益共同体”
夯实片区“利益共同体”是实现乡村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纽带,它通过建立稳定可预期的制度性联结,将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转化为可持续的集体行动,是确保片区振兴内生活力与长期稳定的基石。第一,健全公平透明的制度化分配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构建权责清晰、公平透明、长期稳定的片区利益分配与协调制度。应设计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分配方案,明确资源投入、贡献评估与收益分享的规则,并建立发展补偿与风险共担机制,为片区共同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第二,创新多元主体的组织化合作载体。鼓励和引导片区内各村集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资产、资源、资金等入股方式,联合组建“片区共富公司”“强村联合体”等市场化运营平台。通过项目共建、品牌共营、利益共赢,推动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实现强弱村优势互补与整体增值。第三,强化农民主体地位与权益保障机制。必须始终尊重农民意愿,在产业发展、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与监督权。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与民主协商程序,确保农民不仅是发展的受益者,更是片区共同体建设的主动参与者和监督者,从而夯实利益共同体的社会根基。
(三)健全党建联建与协同治理机制,打造片区“治理共同体”
打造片区“治理共同体”是突破传统行政村域治理碎片化、提升乡村区域协同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通过组织创新与机制融合,将分散的治理主体与资源整合为协同有序、响应高效的治理体系。第一,创新跨域协同的组织架构,强化党建引领与统筹协调。推动设立实体化运作的“片区联合党委”或片区发展理事会,吸纳乡镇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乡贤及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将其打造为片区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资源统筹与行动协调核心平台,实现从“各自为政”到“一体共治”的组织转型。第二,健全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推动事务共商与责任共担。依托该平台,系统整合片区内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供给、生态环境联防、矛盾纠纷调解等治理职能,建立“项目共推、服务共享、矛盾共调、安全共护”的常态化协同机制,形成清晰的责任分工与绩效联动体系,提升公共事务处理的整体效率与响应能力。第三,深化治理资源的融合转化,促进政治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充分发挥联合党委的组织纽带与政治引领作用,统筹利用政策、资金、人才、信息等各类治理资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破解“集而不团、协而难同”的实践困境,构建组织共建、事务共商、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片区治理新格局。
(四)推进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片区“民生共同体”
建设片区“民生共同体”是提升乡村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融合与增强集体认同的重要基础,通过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与服务供给的一体化,使发展成果公平可及,切实增强片区居民的获得感、归属感与共同体意识。第一,推动基础设施标准化与互联互通。按照规划同图、建设同步、标准同一的原则,统筹推进片区内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电力通信、数字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与提质升级,打破行政村之间的物理隔阂,为片区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第二,构建分级分类的公共服务共享体系。依据人口分布与需求特点,科学布局教育、医疗、养老、托幼、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片区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服务站点”两级协同的服务网络。通过设施共享、服务联动、人员交流,促进优质公共资源在片区内辐射延伸与高效利用。第三,建立可持续的运营维护与参与机制。在推动设施建设与服务覆盖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资金保障与效能评估机制。积极引导村民、社会组织及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与监督,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治理格局,使公共服务真正贴近需求、有效运行,持续强化居民对片区的认同与凝聚力。
(五)注重文化融合与内生动力培育,塑造片区“发展共同体”
塑造片区“发展共同体”是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支撑,其着眼于精神认同与人力资本的协同培育,旨在为片区一体化发展注入持久的文化凝聚力和内生创造力。第一,深化共有文化挖掘与集体认同塑造。系统梳理片区内共享的历史记忆、民俗传统与生态文化资源,通过联合举办节庆活动、共建乡村文化场馆、打造片区文化品牌与视觉标识等方式,塑造兼具地方特色与时代精神的片区文化符号,增强居民的情感归属与价值认同。第二,构建多层次人才引育与赋能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入乡激励政策与本土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吸引外部专业人才、返乡青年等“新农人”参与片区建设,另一方面依托片区培训基地、产业实训项目等开展农民技能提升与职业化教育,激发各类主体投身乡村发展的能动性。第三,营造多元协同的可持续共建生态。积极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社会广泛参与、农民担当主体的共建共享机制,通过政策联动、平台搭建与氛围营造,促进各类要素在片区内有机融合、良性互动,最终形成内外联动、活力持续的发展共同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