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宋后期,以真德秀为代表的理学家继承朱子学说,积极建构契合理学家社会理想的政教体系。在理论层面,真德秀提出“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的为政纲领,具体制定了地方治理的规章条目,不仅从为官品德上对各级僚属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也通过行政规章有效维护了基层秩序的稳定。在实践层面,真德秀将为政纲领贯彻到地方治理中,任职期间赈灾恤困,整军经武,兴建惠民仓、义廪,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荐举和按劾,真德秀将理学家的道德要求与地方官员的考课标准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行政措施的有效执行,推进了理学在基层社会的深入。
关键词:南宋后期;理学家;真德秀;地方治理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3)08-0014-13
作为乾、淳诸老之后百口交推的正学大宗,真德秀一生致力于光大朱子学说,彰明道统,在确立朱子学说正学地位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真德秀以“廉”“仁”“公”“勤”为纲领,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对地方治理进行积极探索。真德秀再知泉州期间编纂了《心经》《政经》,《心经》以“治心”为主,阐释了理学家存理去欲的心性之学和道德观,引导地方官员将诚敬存养之功与修己治民之法融为一体。《政经》则汇集了经史著述中的论政之言和循吏行政事迹,为地方官员提供理论指导和师法典范。作为一代循吏,真德秀曾任江东转运副使,知隆兴府、潭州、福州,两知泉州,政声大著。真德秀将行政能力与道德规范相结合,并以此为标准举荐和按劾地方官员,不断深化理学在基层社会中的影响。本文旨在对真德秀的施政主张和治邑实践进行整体研究,分析真德秀对为政纲领的阐释、对地方官员的荐举和按劾,以及在地方治理中所取得的经验与成效,多层面展现理学思想在地方治理中的体现形式和发展趋势。
在宋代,朝廷以“四善”“三最”考课守令,“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振恤困穷、不至流移为抚养之最”。南宋时期,随着国家财政的日益困窘,朝廷对地方官员的“理财能力”日趋重视,凡常赋之外,多献羡余者皆除授美官,“沈复之为秀州,盖尝以献羨余而进,自此而得枢密矣。钱良臣之为总领,盖尝以巧聚敛而进,自此而至参政矣。上之人设大官以诱之,故下之聚敛者奔而趋之”。为革除地方官员敛财刻剥的时弊,真德秀根据守令的考课标准,从儒家仁政思想出发,提出了“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的为政纲领。
“为政之道,莫若至公”。随着理学的发展,“公”被纳入了以“仁”为核心的行政体系中,“仁是本有之理,公是克己工夫极至处。故惟仁然后能公,理甚分明”。在对官员素质进行衡量时,仁与公应互为表里,不可或缺。“朱熹认为官员能否秉公从政,影响极大……能从‘公’出发治政,必定惠及所管辖的全部地区。这也是儒家历来所主张的学者应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真德秀提出了“存心以公”的为政纲领,倡导“以公心持公道”的行政原则:“公事在官,是非有理,轻重有法,不可以己私而拂公理,亦不可骫公法以徇人情……愿同僚以公心持公道,而不汩于私情,不挠于私请,庶几枉直适宜,而无冤抑不平之叹。”真德秀不计利害,坚持以公心执法,秉公行政,亲贵豪强望风畏服。
“清狱犴”是地方官员吏能的核心体现。本着“崇德轻刑”的儒家传统思想,真德秀告谕僚属应尽可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苟非当坐刑名者,自不应收系。为知县者每每必须躬亲,庶免冤滥”。针对种种狱讼之弊,真德秀劝谕僚属在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亲力办案,逐项核查,不得轻易付之胥吏。对于死刑的判定,有司在定刑时要慎之又慎。真德秀将“断狱不公”“听讼不审”“淹延囚系”“惨酷用刑”视为狱讼中四害,严诫官吏逞忿行私:“殊不思刑者国之典,所以代天纠罪,岂官吏逞忿行私者乎!”正因“清狱讼”直接关系着百姓的生活与治邑的安定,当有僚属向真德秀提出知县事繁不暇专意狱事,应将勘狱之职付于县丞的请求时,被真德秀明确否定:“知县以狱事为重,专任其责,虽与县丞同勘,即不许辄取罪囚出外,以致莫伸情欵,引惹教唆。或丞老而病,且乏廉声,亦不宜使之干预。”刑狱乃国之大法,应采取长官负责制,不可懈怠轻忽。
在真德秀的仕宦生涯中,担任朝官的时间相对较短,多数时间任职于地方,惠政深洽。真德秀任江东转运副使,大行荒政。两知泉州,亲授军兵方略,练兵平定寇乱。任湖南安抚使期间,真德秀广建惠民仓、义廪,使社会保障体系渐趋制度化,其仁民济世之举,朝野交颂。
1.江东救荒、赈济百姓
2.潭州广储、长效保障
3.练兵经武、整肃军政
“历代最高统治者在朝廷急需人才时,都常常颁布诏令,命令某些官员各举所知。宋代荐举法既包括这种应诏举贤荐能之制,又建立了中高级官员定期定额保荐中下级官员改转升迁的常规举荐法”。真德秀通过特荐或在岁荐中不遗余力地为朝廷荐举人才,“天下士鲜不及门,其所荐拔,后为名公卿者不可胜数”。真德秀的荐举面很广,从声名震赫的名臣到职卑位微的基层官员,从三代公卿的显宦子弟到自己的弟子门生,从硕儒名士到敏练才吏,均予以举荐。“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荐举循吏,按劾奸赃以闻”,真德秀担任江东转运副使、湖南安抚使期间,在荐举选拔优秀僚属的同时,也劾罢了一批贪暴庸碌的地方官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行政措施的顺利执行。
真德秀将道德理想与临民理政相结合,接伊洛之正传、衍朱子之遗意,孜孜致力于地方治理。元代学者陈栎认为真德秀继承了朱子学说的精髓,较之陈淳等高第,其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更加凸显了朱子学说的实学特征,“西山不及登朱门,而学朱子甚精博……真儒者,不可以文士目之也。平生著述甚富,有学问文章政事,又非徒如北溪之有学问而已”。在明代,彭韶、顾潜等名臣均对真德秀所订立的施政纲领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奉其为治邑的万世之规,朝廷官员当朝夕观省、以成美政,“有宋西山先生真文忠公知潭州,日以四事勉其僚属,曰“仁”、曰“公”、曰“廉”、曰“勤”,既又各系以箴致丁宁焉。此实万世有志事君者所当知,非特郡县之规而已”。其莅民谕属之文亦被编为《政训》《牧训》广为刊刻,四川按察使彭韶治蜀,将真德秀谕僚属文和朱熹与弟子问答合编为《政训》,以明修己治人之规,“继文公而兴者,又莫如西山真先生焉。先生尝著《心》《政》二经传在学者。其帅湖南、守温陵,于僚属吏民屡有谕教,谆谆一家之言委曲详尽,读之使人油然欣慕,亦非其僚吏所可专也。韶以海隅鄙人,承乏按察使于蜀……乃录文公弟子问答之语与西山谕属之文,名曰《政训》,刻梓以行,期与吾僚吏共勉之,以所答词为己之答,以所谕词为己之谕,不患无益矣”。顾潜在民生凋弊之际取真德秀之谕僚属文、谕俗文、箴规等编为《西山牧训》,以勉励地方官员关心民瘼、勤恪不怠,“圣明在上,与民更始。修养生息之政,不有赖于守令乎。予故取公之文叙而刻之,名曰《西山牧训》。尚冀在位君子时加玩诵,于公所谓四事、十害者反而思之,期于去民之瘼而尽己之心,将俾四海郡县皆为乐国,以臻唐虞之治”。真德秀在地方治理中积极践行理学家的政教主张,他所提出的为政纲领、制定的行政规章是对历代儒家先贤为政经验的总结,在元明清三朝的士大夫群体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至当代依然在行政领域发挥着历史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