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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权益:前马克思主义时期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主题(1906-1920)
2024-02-18   来源:付克新   

摘要: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为中国共产党探索、建立和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和实践经验。从思想史角度系统考察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历史发展、内涵和特点,对于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和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其中,从1906年到1920年,毛泽东的思考和探索以人民民主权益为主题,在其人民民主思想发展的总体历史中以“前马克思主义”为时代标识和思想特质。这一时期的思考和探索,初步彰显了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鲜明价值底蕴和独特理论品格。

关键词:毛泽东;人民民主权益;人民民主思想;前马克思主义时期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4)01-0014-12



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发展和作为整体的毛泽东思想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考察前者的历史分期和思想主题不能离开毛泽东思想整体发展的历史语境和时代主题。根据毛泽东1936年与斯诺关于自己思想发展历程的谈话,以及《毛泽东年谱》等文献资料的记载,我们可以把1920年看作毛泽东思想发展历程中的关键之年:由前马克思主义向马克思主义转变的年份。因此之故,我们把1920年作为毛泽东思想、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在前马克思主义时期和马克思主义时期之间的分水岭,提出并初步论证了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前马克思主义时期。

在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前马克思主义时期,毛泽东的思考和探索以人民民主权益为主题,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一是对人民利益、权力、地位的初步观察和思考;二是《民众大联合》和《湘江评论》时期的人民民主思想;三是新村主义和工读互助时期的人民民主思想;四是湖南自治运动(湖南共和国)时期的人民民主思想。这四个发展阶段是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在前马克思主义时期的相继展开,一方面呈现出一种并列性质,即四个阶段的探索和实践都围绕着人民民主权益这个主题,并没有真正摆脱“前马克思主义”这个具有总体性的思想特征;另一方面呈现出一种时间上的相继性、思想上的系统性和完成性。从对人民权益的初步观察和思考,到发现民众联合的力量并为之鼓与呼,再到具有一定革新意义的生产生活方式重构,最后到区域性的政治重建,反映了这一时期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发展的“前马克思主义特质”:即还是从一般的观念和利益的角度试图调适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还没有从社会发展规律和生产方式内在结构、内在矛盾的意义上探寻革命的可能性。正是在湖南自治运动真正失败之后,毛泽东才真正放弃那些无助于真正改变社会现实问题的“前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实践,开始真正进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用崭新的观念、视角、方法观察和思考中国的现实并逐步谋求革命性的变革,从而为人民谋求真正的福祉。



毛泽东对人民利益、权力、地位的初步观察和思考


考察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历史和理论发展,不能够简单地以他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概念或成熟理论为起点。因为明确概念和成熟理论的形成需要思想的长期发展和积淀,即使是思考社会问题的思维倾向在长期积累之后也有可能成为影响思想本身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大历史和整体思想史的视角出发,通过细致梳理毛泽东少年时代的材料以及这些材料与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发展的内在联系,可以发现:从1906年到1919年7月《湘江评论》创刊前,毛泽东对人民利益、权力、地位的观察和思考,可以成为系统考察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史的合适起点。

(一)少年毛泽东的人民情怀

早在少年时期,毛泽东就已经表现出了对劳动人民疾苦的深切同情,这从他早年的读书倾向就可以看出来。1906年,还在韶山井湾里私塾读书时,十三岁的毛泽东就“特别喜欢读反抗阶级压迫和斗争的故事”,反映了少年毛泽东的阅读倾向及其关切的问题。随后两年,当他停学在家务农期间,对所读小说的内容感到困惑,因为小说中“主要人物都是武将、文官、书生,没有一个农民做主人公”。不过,后来他发现小说所颂扬的都是“人民的统治者,这些人是不必种田的,因为土地归他们所有和控制”。这些情况都说明,毛泽东少年时就对普通劳动人民的地位和利益有一定的关注。他并没有因为小说颂扬的是王侯将相、才子佳人而产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慨叹,也没有明确向往那样的生活方式或追求类似的人生价值,反而产生了对普通人民地位和利益的关切。在这样的关切下,当1910年4月长沙饥民暴动被镇压,就给毛泽东和同学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1910年秋,毛泽东在东山高等小学堂读书期间,读了梁启超的《新民说》一文,并对该文“论国家思想”一节写了批语,这可以看作毛泽东思考人民权利的起点。毛泽东在批语中区分了两种君主制国家,一种是“立宪之国家,宪法为人民所制定,君主为人民所拥戴”,一种是“专制之国家,法令为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悦诚服者”。虽然此时的毛泽东并不反对君主专制制度,而只是反对君主专制、赞成君主立宪制,但他关于君主立宪制国家的评论,即人民立宪、君主民拥,已经较为明确地论及了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和权力,尤其是相对于君权而言,透露出一种人民主权的意味。

(二)首次发表政治意见与寻求大本大源的社会改造道路

毛泽东第一次发表自己的政治意见是在1911年春。受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事迹的感染,他愤而主张由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组织新政府。正如他1936年同斯诺谈话中所提到的那样,他此时还不清楚孙中山和康有为、梁启超的差别。就在这一年的10月,毛泽东从当时鼓吹革命的《湘汉新闻》上,第一次看到“社会主义”这一新名词,进而读了江亢虎写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小册子,对社会主义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毛泽东的第一篇政论文章《商鞅徙木立信论》,写于1912年6月。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认识到了法令在治国利民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此后,毛泽东求学历世、增广见闻,直到1917年,他在政治思想方面形成了新的见解。是年8月,在给黎锦熙的长信中,毛泽东开始探讨救国救民的大本大源问题。在此时的他看来,当时流行的所谓变法,都是从“议会、宪法、总统、内阁、军事、实业、教育”等枝节入手,没有从本源“宇宙之真理”入手,因而找不到根本的解决办法。毛泽东认为,救国救民的根本道路在于:以大本大源为号召,通过改造和普及哲学、伦理学来变换全国的思想。

(三)创设夜学,探索保障工人受教育权的途径

1917年的毛泽东,除了在思想上推崇哲学和伦理学的变革外,还在实践行动中展开了自己的探索。在这年的7月中旬到8月16日,他和萧子升步行漫游了长沙、宁乡等五县,沿途接触城乡社会各阶层的人,了解风土民情。在他发起成立湖南第一师范湘潭校友会并当选总务兼教育研究部部长后,他就开始兴办专为工人设立的夜学。关于创设夜学的目的和意义,毛泽东在夜学招生广告和夜学日志中说:就是为了让工人们能够写得、认得、算得;通过对工人进行教育,达到“造成新国民及有开拓能力之人材”的目的。创设夜学,也是对保障工人受教育权的尝试。

(四)无政府主义的思想牵引

1918年10月,毛泽东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当助理员,在这里他读到一些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书刊,也对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关于毛泽东这一时期对无政府主义的关注和兴趣,学界有过很多探讨。对于广泛流传的“毛泽东曾同朱谦之讨论无政府主义和它在中国的前景”一说,也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并作了详细的考证。无论详细过程如何,毛泽东此时对无政府主义发生兴趣,是由他对人民的利益、权力和地位的关切引起的。无政府主义和其他社会思潮一样,都是毛泽东在探索社会改造道路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这一点应该是比较确定的。

综上可见,毛泽东这一时期对人民的利益、权力和地位有了初步的观察和思考,但他寻求社会改革和发展道路时深受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君主立宪和无政府主义等都保持着浓厚的兴趣。



《民众大联合》和《湘江评论》时期的人民民主思想


在探索社会改造道路的过程中,从1919年7月14日到1919年8月中旬,毛泽东创办了湖南省学联的刊物《湘江评论》,并以此为平台发表自己关于时事和社会改造的思想言论。这一时期,毛泽东对社会的观察愈益细致,在《湘江评论》上提出的民众大联合思想更成为他人民民主思想早期发展的重要成果。

(一)高呼民众联合,宣扬无血革命

1919年7月14日,湖南省学联刊物《湘江评论》创刊,毛泽东为主编和主要撰稿人。虽然《湘江评论》一共只出版了四号,第五号刚印出即被没收,延续的时间也仅有月余,但毛泽东在主编《湘江评论》期间的积极思考和努力写作,则使得《湘江评论》成为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

在《湘江评论》时期,毛泽东的人民民主思想发展出了第一个高峰并形成了一个影响深远的核心理念:民众大联合。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毛泽东站在“世界革命”和“人类解放”的时代潮头,高呼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宣扬“由强权得自由”的各种改革:宗教、文学、政治、社会、教育、经济、思想、国际等方面的改革。毛泽东指出,这些改革遵循的根本主义,就是平民主义(民主主义)。实行这样的改革,应该由联合的群众向强权者做持续的“呼声革命”“无血革命”,才能避免大的扰乱和没有效果的“炸弹革命”“有血革命”。虽然毛泽东没有明确说出他所倡导的“无血革命”是否确有效果,但他接着便举例说明对抗日本强权的有效方法是不流血的各种运动,可以看出他此时仍然认为“无血革命”是比“有血革命”更有效的、更可行的方法。虽然毛泽东此时还没有认识到“有血革命”不可避免地必然性,但他已经看到了民众联合是改变历史和开展政治运动的最强大力量,为他日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革命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并可以看作为群众路线的重要思想渊源。

(二)改造社会的根本方法:民众大联合

在《民众的大联合》中,毛泽东分析了历史上和现实中改造社会的运动,认识到民众的大联合是改造社会的根本方法。但在比较联合起来之后所进行的行动时,毛泽东认为克鲁泡特金的“温和”方法,要比马克斯的“激烈”方法“更广,更深远”,从而更倾向于通过“齐声一呼”的行动来谋求利益和打倒奸人。毛泽东进而指出,要达到民众的大联合,需要首先进行多种形式的小联合,例如农夫、工人、学生、女子、小学教师、警察、车夫等各行各业的小联合。在小联合的基础上,通过共同的利益而组织为大联合。最后,毛泽东对中国进行民众大联合的可能性、现实性和前景进行了分析。毛泽东认为,诸如辛亥革命、哥老会的行动,并不是民众的联合,民众的大联合是如俄国的“十月革命”和中国的“五四”运动一样的行动。自“五四”运动之后,中国人对民众大联合的必要性有了觉醒;而由于国内外强权者的压迫,中国人实有进行民众大联合的动机;只要进行必要的练习,中华民族进行民众大联合的能力将蓬勃展现,并使得“中华民族的改革,将较任何民族为彻底”。

综上可见,在《民众的大联合》中,毛泽东认识到了民众的联合对于改造社会的根本意义,并对民众联合的形式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只有像俄国的“十月革命”和中国的“五四”运动那样实现了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广泛联合的行动,才能称得上是民众的大联合。毛泽东不仅把民众的大联合视为改造社会的根本方法,更从历史观和世界大势的角度分析了民众的大联合之于改造中国社会的必要性、紧迫性、现实意义和未来前景。他清醒地认识到,民众的大联合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小联合才有可能实现,而联合的基础都在于共同的利益。但是,此时的毛泽东还不可能、也没有对中国社会的性质形成更为清醒的判断,他仍然坚持呼声革命的首要性,并认为无政府主义相较于马克思主义而言,更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虽然如此,毛泽东这一时期形成的“民众大联合”思想及相关判断,对他日后在革命行动中把关切点和立足点始终放在民众的大多数上,始终坚持为了大多数、依靠大多数并进而形成群众路线,奠定了难能可贵的思想基础。毕竟,此时的毛泽东还没有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他仍然深受无政府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影响。



新村主义和工读互助时期的人民民主思想


在《湘江评论》被张敬尧查封之后,毛泽东继续进行革命活动,他一方面主持《新湖南》的编辑、在《大公报》上发表文章针砭时事,另一方面继续驱逐张敬尧的行动。自《湘江评论》和《民众的大联合》之后,毛泽东继续求索救国救民之路,并相继产生了新村主义和工读互助的思想,也曾一度付诸实践,但最终仍然无可维系。

(一)问题研究的战略眼光与深远意义

在1919年10月23日的《北京大学日刊》上,邓中夏刊出了毛泽东寄给他的《问题研究会章程》。虽然问题研究会没有会员、组织,也没有开过什么会,但从毛泽东草拟的《问题研究会章程》中仍然可以看出他思想发展的轨迹。在《问题研究会章程》中,毛泽东列出了七十一大类问题,涉及国内外及各领域。其中,有四类问题值得注意:

“(十八)社会主义能否实施问题”,加之后文的“在各种问题研究之先,须为各种主义之研究”,标志着毛泽东开始对主义问题有了较为明确的理解,即把主义(改造社会的根本方法、大本大源问题)的优先性置于具体问题之前。在毛泽东特别列出的十种“特须注重研究之主义”中,第十种为“科学上之规律”,把科学上的规律和哲学、伦理、政治上的主义并列,反映出毛泽东此时心目中的“主义”并没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而是以解决实际问题、改造社会现实为根本关切的,符合他一以贯之的实事求是思想基调。

“(十九)民众的联合如何进行问题”,延续民众大联合的相关思考,开始探索相关实践问题。

“(二十)勤工俭学主义如何普及问题”和“(六九)模范村问题”,既关乎这一时期组织的赴法勤工俭学活动,又和毛泽东的新村设想及实践密切相关。

“(五四)地方自治问题”、“(五五)中央地方集权分权问题”、“(七十)西南自治问题”和“(七一)联邦制应否施行问题”,则标志着毛泽东中央和地方关系思想的起源,贯穿其中的自治、联邦制和集权分权问题,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对于中央和地方纵向权力关系配置的思考和实践,影响可谓深远而且深刻。

《问题研究会章程》列出的诸多问题,反映了毛泽东这一时期的主要关切,其中的很多问题和思考都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超越时代的理论、实践价值。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邓中夏才深感有在《北京大学日刊》登出这一章程的必要。纵观毛泽东这一时期的思考和实践,章程中列出的许多问题都没有能够付诸实施,也缺乏相应的条件和机遇,只有新村的设想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二)共产主义生活的新村实验

毛泽东的新村实践开始于1918年6月。当他从湖南第一师范毕业之后,由于工作尚无定向,为解决经济问题,也为实现所憧憬的新社会生活,他和蔡和森、张昆弟等搬到岳麓书院半学斋一边读书,一边在生活上实行“共产主义”。这种新村实践,和毛泽东当时倡导、践行的工读互助、勤工俭学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即都强调通过自立、互助实现自力更生,达到增长学问、见识和能力的目标。

不仅如此,毛泽东更在新村的工读互助设想中融入了自己改造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若干思考,延续着他关于民众大联合应建立在小联合基础之上的思路。1919年12月1日,毛泽东在《湖南教育月刊》第一卷第二号发表《学生之工作》,对其新村设想中的学校部分做出了规划。在毛泽东的计划中,学校实行“社会说本位教育说”,和家庭、社会连为一体。学生除读书、上课、休闲外,还要参加有助于实际生活的生产性农业劳动。学生参加农业劳动,除经济目的外,还在于养成学生“乐于农村生活之习惯”,以改变毕业生“多鹜都市而不乐田园”的时弊,为乡村地方自治的开展提供人才。改革学校的要旨,在于创造新学校,并使新学校、新教育和新家庭新社会连结为一体。在毛泽东看来,如斯众人分工合作建设的新学校、形成的新团体新家庭新社会,是营造新生活和“模范新村”的基础。新学校中的新学生联合起来构成新家庭,新家庭的联合又构成新社会,合新学校、新社会而成为“新村”,是毛泽东通过改造教育达到改造人、家庭和社会的理想。贯穿于这一理想始终的精神,是公共(共同体)、教育和自治,正如毛泽东在列举新社会的种类时所说的那样:公共育儿院、公共学校、自治会等。

(三)工读互助的探索

通过建立工读互助的公共团体“同志会”,毛泽东把自己改造社会的理想继续推向深入,而引领他继续探索和实践的主要理念,仍然是建立在个体的自治、自决和自觉基础之上的道德理想主义。在进行新村设计和实践的同时,毛泽东还主持参与了驱张运动等活动,并不能够在岳麓山过安稳的新村生活,但他建立新村的理想始终如一。1920年2月,毛泽东参观了北京的工读互助团女子组,“觉得很有趣味”,但由于男子组已经因为开支太大等原因瓦解了,所以他对女子组的前途也并不乐观。然而与此同时,在致陶毅的信中,毛泽东还提到要“结合一个高尚、纯粹、勇猛、精进的同志团体”(自由研究社或自修大学),用一二年的时间弄清楚古今中外学术的概要,为出洋考察和勤工俭学做准备。可见他并没有放弃新村的理想,仍然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实践加以实现。

1920年3月5日,毛泽东和陈独秀、王光祈等联名在上海《申报》发表《上海工读互助团募捐启》,提出:通过半工半读、互助协助,求得“教育与职业合一、学问与生计合一”的目标。3月14日,在给周世钊的信中,毛泽东再次提出要在长沙办自修大学,在这个大学里“实行共产的生活”。5月,毛泽东应彭璜之邀,与同学张文亮等在上海租房,“共同做工,共同读书,有饭同吃,有衣同穿”,过着简朴的生活。但这种工读生活和社会现实有较远的距离,到了该年6月,毛泽东和彭璜都觉得工读生活的计划失败了,虽然另立自修学社从事半工半读,但并无后文了。

至此,从问题研究会开始到新村设想和工读实践,毛泽东探索改造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新村方案终告失败。在这一时期,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中关于人的自决、自觉和自治的精神仍然体现在他的系列实践活动中。但这种精神还没有寻找到合适的实践方案、切实可行的改造现实的具体道路和方式,以至于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还停留在民众联合的初始阶段,也就不可能为毛泽东对人民利益和民主权利的关切提供现实的保障。



湖南自治运动(湖南共和国)时期的人民民主思想


湖南自治运动是毛泽东力图改造旧社会、建设新湖南理想的一次尝试。在策划、组织湖南独立自治以建设“湖南共和国”的过程中,毛泽东的人民民主思想,特别是对于人民自治、自决方面的思考,有了显著的发展。

毛泽东希望对旧社会进行根本改造以建设新湖南、新社会的理想,是湖南自治运动发起的根本原因,但湖南自治运动的直接起因,则是由于长沙督军张敬尧对湖南的爱国学生运动和毛泽东系列理论、实践活动的镇压和迫害。在毛泽东领导的湖南驱逐张敬尧运动取得胜利之后,如何建设湖南的问题便提上了日程。建设自决自主自治的、完全独立的湖南共和国,是湖南自治运动的目标,也体现了毛泽东及他的同行者们在这一时期的思想和实践主题。

(一)驱逐张敬尧,建设新湖南

作为湖南自治运动的先声,驱张运动源自于毛泽东等人发起的爱国救亡革命行动和张敬尧的冲突。1919年5月7日,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在毛泽东和湖南各界代表人物的提议下,长沙各校学生举行“五七”国耻纪念游行,游行队伍被张敬尧强行解散,这是和张敬尧产生冲突的开端。随后,毛泽东等决议发起湖南学生的总罢课,并组织建立“救国十人团”。8月中旬,当《湘江评论》被张敬尧查封、刚印出的《湘江评论》第五号被张没收后,毛泽东开始积极准备驱张。

在筹备驱张运动的同时,毛泽东还连续发表文章针砭时弊,表达自己改革社会和旧俗的主张。其中,1919年11月16日在长沙《大公报》发表的《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一文,高举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的旗帜,批判婚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黑暗,引发长沙教育界、新闻界和青年学生的大讨论,冲击、批判了封建婚姻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围绕着赵五贞自杀事件,毛泽东的分析已经能够从经济方面寻找答案,并且把经济原因作为悲剧事件的根本原因:在封建剥削制度下,男女之间的恋爱只是附属关系,中心关系还是经济,而经济因素是女子被压制不能翻身的总原因。

在联合社会各界共同驱张、控诉张敬尧祸湘十大罪状的同时,毛泽东关于维护湖南人民权益、实现湘人自治的思想逐渐形成。

首先,毛泽东认为,应该声讨并查处张敬尧治下的腐败矿政和解除烟禁的做法;关于张敬尧侵吞的湖南米盐公款,应在驱张成功后由全省民意公决用途。这是毛泽东试图以国家政策、法令和湘人公意驱张、决定湘人权益的开始,而湘人公意决定湘人权益,正是湘人自治理念的直接体现。

其次,除呼吁社会各界声援驱张运动、向北京政府请愿驱张外,毛泽东等还积极准备驱张结束后湖南的建设问题。1920年3月上旬,毛泽东接到彭璜等拟的《湖南建设问题条件商榷》(以下简称商榷),《商榷》提出了实行自治、保障人民各种自由权利等观点。在和黎锦熙商讨湖南建设问题时,毛泽东对《商榷》所列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评价,他认为:虽然《商榷》所列内容都是“支支节节的向老虎口里讨碎肉”,是“次货”,但就当时中国的状况来说,实在是“上货”。3月26日,印发同彭璜起草的《湖南改造促成会发起宣言》,《宣言》明确认识到,驱张胜利后更为关键的是如何建设湖南的问题,而理想湖南的建设只有从“根本改造”下手。在6月9日发表于上海《时事新报》上的《湘人为人格而战》中,毛泽东把湘人驱张的原因完全归结为湘人在“人格上”与张敬尧的不能两立,反映了他此时对驱张运动的理解还没有超越心理—道德维度。

再次,由于在军阀战争中,皖系军阀无力挽回张敬尧的失败,张于6月11日晚出走,毛泽东的注意力集中转移到改造和建设湖南的问题上来。6月11日、18日,毛泽东在上海《时事新报》连续发表文章,对驱张及张去后湖南建设问题提出看法。在11日发表的《湖南人再进一步》中,毛泽东对驱张运动结束后的湖南建设问题进行了思考,指出:驱张结束后,湖南人应该更进一步,为废除督军、建设民治而努力;他认为中国民治的总建设,要先由一省一省的人民各自解决,而后联合起来可得全国的总解决。在18日的《湖南人民的自决》中,毛泽东认为:社会和民族的腐败需要连根拔起,这是全国人民的责任,而不是少数官僚政客武人的责任;湖南的事,“应由全体湖南人民自决之”。

最后,关于湖南的自决自治,毛泽东在6月23日复曾毅的信中表述得更为明确、具体。毛泽东在信中说,湖南改造的要义在于废督裁兵、建设民治。他认为中国在二十年内没有实现民治之总建设的希望,湖南则应在此期间实行自决自治,“自办教育,自兴产业,自筑铁路、汽车路,充分发挥湖南人之精神,造一种湖南文明于湖南领域以内”。在这封信中,毛泽东还向打着湘事湘人自治旗号的谭延闿、赵恒惕政府提出了遵守自决主义和民治主义的要求。

(二)改进教育、发展文化,积极宣传湖南自治

这一时期,毛泽东关于改革教育和发展文化的思想,也构成他建设新湖南的基础性工作。毛泽东为建设新湖南而进行的工作分为前后两段。一段为1920年7月至8月和10月22日至11月,毛泽东主要致力于改进湘潭教育和发起文化书社。一段为9月至10月21日,毛泽东集中精力推动湖南自治运动的开展。

毛泽东关于改进湘潭教育的努力,体现了他从社会基本结构入手改造旧湖南、建设新湖南的努力。7月25日,毛泽东和在长沙的湘潭教育人士商讨湘潭教育改进问题,成立湘潭教育促进会。31日,毛泽东拟出促进会宣言书,指出教育者思想的进化、教育学理和教育方法的进化同时并举,才能有效发挥教育作为促进社会进化之工具的功能。8月8日,毛泽东出席湘潭教育促进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提出了“资送学生至长沙师范案”并获通过。11月19日,在长沙《大公报》发表《女子教育经费与男子教育经费》短文,强调女子同男子应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并为女子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而呼吁。21日,毛泽东在会见张文亮时,提到自己近期将赴醴陵考察教育,但随后直到1921年春夏间,毛泽东才同易礼容等到沿洞庭湖的岳阳、华容等地考察学校教育。在没有掌握国家权力和教育话语权的时候,毛泽东改进教育的上述努力只能通过当时社会提供的渠道进行宣传和倡导,而不可能采取任何直接的改革措施。

毛泽东关于开办文化书社的思想,是和他改进教育的努力密切相关的。7月初,在离沪返湘路过武汉时,毛泽东即和利群书社创建人恽代英会见,商谈在长沙开办文化书社问题。7月31日,毛泽东起草的《发起文化书社》一文在长沙《大公报》发表。文章说,鉴于新文化、新思想、新研究和新材料的递进依赖关系,文化书社寄望于通过为青年及全体湖南人提供新研究的材料,进而为新思想和新文化的产生提供条件。8月2日,文化书社召开成立会,通过毛泽东起草的《文化书社组织大纲》,大纲规定:“以运销中外各种有价值之书报杂志为主旨”,“使各种有价值之新出版物,广布全省,人人有阅读之机会”。

经过毛泽东的努力,文化书社于9月9日开始营业。10月22日,毛泽东出席文化书社第一次议事会,提出《文化书社第一次营业报告》,对文化书社的联络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说明,据统计在已经销售的212种书报杂志中,《新青年》《劳动界》《新生活》等的销量最多。11月7日-9日,在长沙《大公报》连日刊登《文华书社通告好学诸君》,通告书社经售的《马克思〈资本论〉入门》、达尔文《物种原始》《社会主义史》及《新青年》等212种。在1921年4月,毛泽东写出《文化书社社务报告》(第二期),详细记述了文化书社从1920年9月到1921年3月的社务情形。文化书社的创办和营业,寄托着毛泽东从思想、文化的途径入手为社会注入新气息,从而达到根本改造社会的目的。文化书社固然能够为社会注入新思想、新文化,却不能够马上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对他改造社会的宏大目标来说,显得过于松散而缺乏组织性了。

从9月3日到10月11日,毛泽东暂时放下了具体事项的改革,连续在长沙《大公报》发表文章倡导湖南自治,提出了“湖南共和国”的构想,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促进湖南自治的实现。

9月3日,毛泽东在长沙《大公报》新开辟的“湖南建设问题”专栏,发表《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湖南共和国》。文章分析了自辛亥以迄当时的政治发展态势,认为“全国的总建设在一个期内完全无望”,最好的办法是从“谋各省的分建设,实行‘各省人民自决主义’”开始,先分省自治、分省建立共和国,然后解决全国总建设。对于湖南来说,“唯一的法子是湖南人自决自治,是湖南人在湖南地域建设一个‘湖南共和国’”。5日,继续发表《打破没有基础的大中国建设许多的中国从湖南做起》一文,指出传统中国没有以各小地方的建设为基础,只是形式的中国。文章分析了俄国革命能够取得成功的条件,认为中国当时并不具备这些条件,唯一的办法就是“打破没有基础的大中国,建设许多的小中国”。这两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先实现各省的分立自治,然后联合起来就成了整体中国的建设。这种先分后合的思路,仍然延续着他民众大联合的基本思想框架。

6日,发表《绝对赞成“湖南们罗主义”》一文,认为湖南的农、工、商、学等最大多数人民是赞成“湖南们罗主义”的。但如果公投公决,由于票箱掌握在少数反对者手里,“湖南们罗主义”还是不能实现,提出要把票箱拿到最大多数人的手里来。在6日和7日发表的《湖南受中国之累以历史及现状证明之》中,毛泽东预测中国将首先经历一个无政府而大乱特乱的过程,然后才能从大分裂和武人、官僚的割据垄断变为各省自治。26日,发表《“湖南自治运动”应该发起了》,文章指出:湖南自治运动的实现,除理论上的鼓吹外,还需要继之以实际的运动。针对谭延闿的官办“自治”,文章提出了民发“自治”,强调没有民众基础的“自治”不能长久,“一定是腐败的,虚伪的,空的,或者是干的”。

经过上述努力,毛泽东意识到只靠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来呼吁湖南实现自治,对于实际推动湖南自治的进程意义有限,于是开始寻求实现湖南自治的推动力量和突破口。他27日发表的《释疑》一文,即从发动工农群众主导湖南事务的角度展开了探索。该文参照俄国人的做法和经验,打破了把政治和法律作为特殊阶层专门职业的看法,认为“以后的政治法律,不装在穿长衣的先生们的脑子里,而装在工人们农人们的脑子里”,体现了毛泽东对人民主权和人民意志的初步认知。文章指出,湖南自治“只是打断从前一切被中央各省干涉束缚的葛藤,湖南境内事,统归湖南人自办”。鉴于法律学根基于法律、而法律又根基于事实的情况,毛泽东认为可以先造成湖南自治的事实,而不必一切以既成法律为约束。28日,发表《再说“促进的运动”》,着重说明:湖南自治不是少数官绅说办就可以实现的,必须有许多人的促进方能办成。

30日,发表《“湘人治湘”与“湘人自治”》,批评谭延闿的“湘人治湘”并与之划清界限。文章指出,“湘人治湘”仍然是一种官治,“把少数特殊人做治者,把一般平民做被治者,把治者做主人,把被治者做奴隶”;而“湘人自治”则是民治,“主张组织完全的乡自治,完全的县自治,和完全的省自治。乡长民选,县长民选,省长民选”。

综上可见,毛泽东这一时期集中宣扬湖南自治、人民自治、湖南共和的思想,试图在不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和权力机关的情况下,充分运用社会舆论的压力,为实现湖南分立共和与人民自治的目标而不懈努力着。只有当这种合法抗争的方式一再碰壁并且难以为继后,毛泽东才有可能被迫开始探索新的改革办法。

(三)湖南自治失败,政治改良无望

除了积极倡导、宣传湖南自治的思想外,毛泽东还和湖南自治的支持者一起,与湖南督军政府进行了关于湖南自治的谈判。10月5日,毛泽东和龙兼公等应邀参加各界合署发起的自治运动联席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为了把握住当时政局有利于湖南自治运动的形势、促进湖南自治的顺利实现,毛泽东等对谭延闿政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妥协,支持由谭延闿政府召集宪法会议。本日和6日,长沙《大公报》发表由毛泽东等三人提出、数百人签名的《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制定“湖南宪法”以建设“新湖南”之建议》。建议认为,应充分把握谭延闿赞成湖南自治之机,由其召开人民宪法会议,以免乱生枝节。但人民宪法会议的代表,必须实行直接的平等的普通的选举。由人民宪法会议制定宪法,根据宪法产生湖南各级自治机关,新湖南的建设即告完成。

10月7日,毛泽东发表《为湖南自治敬告长沙三十万市民》,强调湖南自治运动能否成功,首先取决于长沙市民。8日,毛泽东出席在省教育会举行的关于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的各界建议人四百余人大会,会议同意“湖南人民宪法会议的选举法和组织法要点”,并推举代表将“要点”和请愿书送交谭延闿政府。9日,谭延闿接见相关代表,并对“要点”和请愿书表示同意。10日,长沙各界市民举行游街大会,受到谭延闿接见并得到支持自治的承诺。11日,毛泽东和龙兼公起草的湖南省城全体市民致谭延闿的请愿书发表,对召集人民宪法会议的组织法和选举法提出六点要求,强调人民宪法会议“应采革命精神,打断从前一切葛藤,以湖南一省完全自决自主,不仰赖中央,不依傍各省,铲除旧习,创建新邦。至此后制治精神,宜采取民治主义及社会主义,以解决政治上及经济上之特别难点,而免日后再有流血革命之惨。”21日,代表制宪请愿团参加由自治期成会等召开的各公团联席会议,由于自治期成会等团体提出仍由省议会起草宪法并要求表决,毛泽东、龙兼公等代表制宪请愿团和报界联合会发表声明,不加入表决。湖南自治运动终于宣告失败。

纵观湖南自治运动时期毛泽东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他仍然以向老虎口里讨碎肉的方式来寻求湖南实现自决自治的途径和办法,并希望在改造、建设湖南的过程中避免流血革命。这一时期,他还没有把自己的政治理想建立在相应的社会现实基础之上,而是寄望于市民运动和民众联合,迫使当局走上立宪自治的道路,以湖南们罗主义实现湖南的独立和发展,进而为全国的总建设奠定基础。这样一种湖南共和国的建设方案,最终并没有能够真正动员广大人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而主要停留于和当局、社会与政治精英群体讨价还价的阶段,因而并没有找到实现政治理想的真正可靠的现实力量。

湖南共和国,因而也成为毛泽东走向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前夜的一次重要探索。虽然这样的改良方案最终归于失败,但正是在湖南自治运动失败之后,毛泽东才开始认识到政治改良对于当时中国来说绝无希望,转而寻求更为可行的社会改造方案,并逐渐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和十月革命的道路。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毛泽东的人民民主思想在这一时期形成了以人民民主权益为主题的系列思考和探索。毛泽东对人民权力、地位、利益等多个方面的关切,为他的人民民主思想确立了鲜明的价值底蕴——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最基础的位置,也彰显了他人民民主思想始终高扬人民旗帜、始终坚定人民立场的独特理论品格。虽然毛泽东的思想和他关于人民民主的思考和探索在这一时期仍然具有鲜明的“前马克思主义”特征,但是这些探索都是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的以保障人民地位、权力和利益的重要探索,其失败成为毛泽东转向马克思主义的直接动力,其成功则在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的长期思考和实践中成为重要的思想渊源和经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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