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形式,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内在地包含着制度创新的深刻意蕴。也就是说,任何一项社会改革,都是对制度的不断调整完善和治理的创新,最终都要以制度形式固定延续下来。因此,制度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和动力保障。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推动这一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而解决这一社会基本矛盾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革命,即当旧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新的生产力发展,而旧的上层建筑又极力维护旧的经济基础时,就必须通过社会革命的方式推翻旧的阶级统治,用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这是社会形态更替意义上的革命;一种是改革,即在同一社会制度内部对不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和维护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进行深刻的调整和变革,以实现社会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同一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部分质变,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革命和改革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动力,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
社会主义社会是至今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辟了广阔的社会空间。但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正如毛泽东所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以往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前提的社会基本矛盾性质不一样,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通过改革来动态调整不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使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表明,由于主客观原因,事实上存在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经济基础的状况,为此,我们党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国情,对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的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进行不断改革创新,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对此,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也就是说,在不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方面和环节进行局部的、甚至是深层次或全局性的变革,以制度创新促进新的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选择。
正因为“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因此,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进社会发展,通过坚持不懈地制度创新,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并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推进制度创新的决心、信心和能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发展规律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对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伟大变革,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宏伟事业,其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一个关键的因素是坚持制度创新,而全面深化改革日益变化的社会实践又不断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发展,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同频共振的动态发展过程。早在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表明制度的稳定、创新和强大对于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性。但一种制度的建构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确立的,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发展,有些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需要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不断地进行自我更新,通过及时的制度创新,来克服国家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困境,以有效避免国家现代化进程陷入各种陷阱,这是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重要历史经验。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民主和法制建设,推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和机构改革,并及时果断开展各方面体制改革,以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确立了基本思路与基本原则。他强调:“深化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更好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是最便利、最合理的制度,要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同时要有正确的集中,全党要有核心、党中央要有权威。”在邓小平的引领和推动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开创了新局面。从旗帜鲜明反对“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领导和支持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进行制度创新奠定思想基础,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人民公社制度,推进村民自治,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极大调动农民和基层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探索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法治建设,强调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并以党内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到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提出计划与市场都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手段,进而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该说,当代中国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科技和教育体制以及其他领域各方面的体制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从局部开放到全方位开放,既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又依据我国国情和改革实践的深入发展而不断创新社会主义制度的新形态,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扭转了以往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一成不变的僵化理解与认识,以制度创新有力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事业在广袤的中华大地蓬勃展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一方面从健全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增强制度建设的理性自觉,强调国家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一致性,以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基石、激发活力。另一方面,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许多复杂矛盾问题实际出发,要求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并强调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不断创新,制度的建构和创新必须不断跟进,否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就无法用规范的制度去有效应对。对此,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必须“始终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以坚定的制度创新为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正是通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坚决破除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完善的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使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新篇章。首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等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日益巩固,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并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其次,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越性日益彰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事业勇毅前行。再次,建立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之上的法律法治、行政体制、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文明、“一国两制”、外交事务、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重要制度创新取得丰硕成果,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内涵。这就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互衔接,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同制度创新的有机统一,有力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成熟定型,大大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极大地调动了亿万民众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新发展,推动了我国经济迈上高质量发展之路,使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它是党领导人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和中华文化,与我国国情实际和时代要求相融合的制度创新,并在鲜活的改革开放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的政治文明成果,从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事业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发展不断推动着全面深化改革破浪前进,也不断为人类制度文明的理论宝库贡献着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新征程上坚持制度创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一切从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出发,才能在守正创新中发挥制度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一)制度创新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沿着社会主义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什么样的制度创新方向道路,决定着改革的成败得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这个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因此,改革决不是改向,变革也不是变色。历史和现实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从历史发展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选择、建构和创新发展过程中,我们党始终是开创者和领导者,没有党的正确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还是基本经济制度,它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相比,其最大的制度优势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它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政治方向,是我们必须坚持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新征程上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党的理论创新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确保制度创新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制度创新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力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也是制度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决定历史命运的根本力量。因而坚持以制度创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浩瀚的智慧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进生态、教育、司法、医疗、卫生、分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改革创新,并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及时把人民群众创造的成功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从而使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获得深厚的群众基础。新征程上,必须把牢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坚持以制度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克服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持续完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广泛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各项制度,使制度创新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成发展和创新完善的历史过程就是党带领人民群众积极创造的历史过程。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才能使制度创新发展具有最深厚之伟力。
(三)制度创新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制度创新不是“推倒重来”和“另起炉灶”,其本质是实现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以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要求,维护经济基础。这就是说,坚持以制度创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不是要改变或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要以紧紧围绕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为尺度,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七个聚焦”,在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变色的基础上,大胆突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努力构建适应当代中国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从而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方面要特别警惕一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改革之名把中国引向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在世界多样化的制度格局中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优势魅力。另一方面,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只有在坚定制度自信基础上借鉴世界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具有生机活力,优越性更加显现。
(四)制度创新必须坚持一切从国情实际出发,不断开辟“中国之制”新境界
一个国家如何选择和创新制度,建构何种制度和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等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成出来的,“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适应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其他制度无可比拟的独到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制度创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一切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深扎现实土壤,只有如此,制度创新才富有生命力,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并在新的历史创造中不断开辟“中国之制”新境界,彰显“中国之治”新优势,结出更加成熟定型的“中国之制”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的人才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不好、优越不优越,中国人民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我们在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一定要有定力、有主见,决不能自失主张、自乱阵脚。”“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制度创新只有深深扎根中国大地,才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总之,改革实践永无止境,制度创新也永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而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和发展,才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新征程上,只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坚持守正创新、一切从国情出发,以改革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才能确保制度创新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形成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