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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生活平衡对中老年人再就业的影响机制及政策启示
2025-06-26   来源:白玥   

摘 要:中老年人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在老龄化社会中具有重要的经济与社会意义,有助于开启二次人口红利窗口。文章以积极老龄化为视角,通过实证调研,剖析中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重点探讨中老年人工作与生活平衡对其退休后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作用。研究发现,第一,中老年阶段存在社会角色过渡与转换。在接近退休年龄时工作—生活干扰最高,随着年龄的增长干扰程度下降,且工作对生活具有隐性干扰。第二,工作—生活平衡即WLB对中老年人再就业的影响在年龄、健康自评状况、退休状况、收入和家庭照顾方面呈现显著差异。第三,工作—生活干扰的持续增加和干扰的所处强度对再就业意愿有不同影响。在工作—生活干扰程度绝对变动方面,WLB水平越高,再就业意愿则越高。然而在干扰强度相对状态方面,低干扰比高干扰的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更高。第四,影响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因素包括经济动因和自我实现动因。中国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动机建立以健康为前提,在保障的基础上进而实现社会参与。最后,文章提出老年再就业的政策启示及政策体系的建构策略。
关键词:积极老龄化;工作—生活平衡;中老年人;退休;再就业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5)02-0161-20



引言

“七普”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为18.7%。“十四五”期间,人口老龄化速度进一步加快,整个社会的劳动力供给、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面临严峻挑战。早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家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就业提升到宏观调控政策重点。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前,在政策层面已经提出促进老年人再就业的行动倡导。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同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践行积极老龄观”“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加强老年人就业服务,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需求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但老年人的社会价值需求却较少受到重视,其生产力水平也被低估。与过去相比,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据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提出,2015年至202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76.34岁提高到77.93岁,预测到203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都呈现大幅度提升,这给老年人从事社会再生产提供更多可能性。现阶段,在老龄化背景下研究老年人的劳动参与和就业行为,特别是接近退休年龄的中老年群体,已经成为近年来研究的重要议题。因而,如何发挥老年人余热、推动其人力资源再开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积极促进老年人再就业,有利于缓解国家养老保障压力,提高二次人口红利的利用率,推进现代化社会发展。

世界卫生组织于2002年第二届世界老龄化大会提出积极老龄化理念,强调人在一生中始终能发挥体力、社会、精神等方面的潜能。习近平总书记早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已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使老年人通过互助养老贡献社会、实现自我。积极老龄化的核心理念是老年人应享有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实现最佳的生活质量。实现积极老龄化的关键在于,以积极的角度重新定义“老龄”。这意味着转变老年人以往的“被动抚养”地位,以积极、主动的视角重新梳理老年人的社会角色。从“健康”“保障”和“参与”三大维度重塑“积极老龄化”,是当前老龄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而老年人就业正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重要渠道和体现。在积极老龄化理念下,老年人可以依靠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劳动价值重新投入社会生产中,不仅有助于老年人向青年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和技术传授,更有助于老年人提高自身社会参与能力,自由选择参与劳动力市场和其他社会生活,提高社会经济生产效率,提升老年人个体生活质量。

积极老龄化理念推动老年人从事就业、社会参与等活动,尽管劳动就业对于老年人具有更为积极的意义,但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就业与其他角色发生交叉并产生冲突,使个体的工作和生活难以获得平衡,特别是在个体中老年时期,工作和生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更加凸显,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工作与生活的矛盾冲突,将使劳动力对于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产生负面的认知影响。因此,工作与生活之间能否获得平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此外,角色冲突也会导致有再就业意愿的老年人由于无法兼顾生活角色而不能实现就业的现象,极大影响了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此,文章拟通过对中老年人就业现状的分析,以工作与生活平衡为切入点,重点剖析工作与生活平衡对中老年劳动力供给的影响,试图回答在积极老龄化视域下,如何提升退休后老年人再就业意愿,促进老年人力资源再开发,以提高老年人劳动参与,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真正实现保障与改善民生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目标。



文献回顾与研究设计

(一)文献回顾

1.老年人再就业意愿与劳动力供给研究

就业意愿是影响老年人就业的一个主要方面,与就业行为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体现了个人对自身劳动选择性。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二元制度下劳动力供给差异。有学者认为影响农村和城市的中老年人劳动供给因素存在显著差异,有学者研究老年人再就业者特征、精神生活及再就业观念,以及从微观(个人和家庭)和宏观(社会和制度)两个维度讨论我国老年人再就业的影响因素,也有学者对中国劳动力参与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如农村老年人劳动参与意愿的经济因素等。

(2)老年人退休行为变动及转变的研究。有学者研究中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对退休抉择的影响,退休制度对老年人就业的研究,中国老年人的就业状况及其政策研究以及促进城市老年人就业研究。由于老年人退休和再就业原因较为复杂且带有差异性,因而目前研究逐渐聚焦于老年人出现退休行为变动及转变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3)代际互动方式对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有学者从经济净支持和隔代照料的视角,发现代际互动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低龄老年人供给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对低龄老年女性的影响大于男性,对65岁以下低龄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大于65岁以上老年人。参与隔代抚养显著减少中老年人的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特别是中老年女性和61—70岁老年人的劳动供给。相应地,在代际关系的保障层次方面,有学者提出构建“抚育—赡养”的平衡代际互动,促进代际经济支持正向流动,探索适合低龄老人的灵活就业模式。

2.老年人再就业影响因素研究

现有文献表明,老年人再就业主要受个人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家庭特征三方面影响。

(1)在个人特征影响方面,研究显示,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劳动参与率降低,产生这种年龄效应的重要成因主要是个体对工作的自我认知变化,即个体对个人生活有时间规划安排,根据当前是否处于“合适时机”选择是否参与生命事件,从而影响对劳动就业的意愿产生相应改变。与年龄效应相仿,性别差异对劳动参与行为也有较大影响。男性的再就业概率显著高于女性,女性劳动参与率普遍较低,主要是由于她们承担了更多家庭职责。在婚姻方面,与其他婚姻状态相比,已婚老年人更有可能工作。在健康状况与老年劳动参与行为关系的研究中,常用自评健康指标衡量健康状况。大量研究表明,健康状况对劳动参与影响较大,良好的健康状况增加了老年人劳动参与的可能性,而健康状况恶化使个体参与日常活动能力减弱,难以持续原有的工作,导致劳动参与行为发生转换,甚至退出劳动力市场。较差的健康状况对劳动参与产生负面影响,是劳动参与行为的主要障碍。此外,有学者从居住安排包括子女婚姻状态对于就业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

(2)在社会经济特征影响方面,周平梅、原新通过对流动老年人口经济参与影响因素分析得出结论,认为教育因素的影响并不显著。但也有学者认为,受教育程度是衡量个体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制约老年人就业的重要因素,尤其退休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是影响老年人就业意愿的重要因素。在受教育程度的影响方面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往往意味着较高的工资与职位以及较高的收入,这些较充分的经济资源和条件可以支持老年人退出劳动力市场;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受教育程度更高的个体在相同条件下退休的可能性更低,更可能活跃在劳动力市场,反而是学历较低的个体早退休的可能性较大。也有学者研究退休金收入对老年人是否就业有着重要影响,发现养老金水平对我国老年人劳动参与率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退休金收入越低的人就业意愿越强。此外,有学者发现,收入水平与再就业意愿呈现负相关。对于较低收入群体来说,社会保障制度对工资的收入替代率相对较低,他们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机会成本较高,再就业意愿也相应较高。可见,寻求经济保障仍是城市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重要动力。

(3)家庭特征影响方面,家庭代际经济转移的逆向反哺行为对农村老年人劳动参与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表现在给予子女的经济支持显著促进老年人的劳动参与,而子女数量的增加会降低老年人劳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代际净经济支持对老年人劳动供给产生“促进效应”,老年人为增加对子女的经济支持而提高劳动供给。同时,隔代照料发挥“挤出效应”,代际间共同居住能够增加老年人对子女的照料支持即隔代照料,从而减少老年人劳动供给。同时,由于工作与家庭之间平衡问题较为突出,60—64岁老年人的孙子女照料会降低其就业可能性。

3.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工作—生活平衡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逐渐走出家庭,参与更多社会经济活动,老年人相关问题研究框架向积极老龄化转变,不少文献开始集中于研究老年人角色冲突产生的家庭、生活和就业矛盾问题,开始关注老年人工作—生活平衡与就业的关系。

有研究表明,工作与生活平衡指数和退休行为之间存在潜在联系,工作—家庭冲突与完全、部分退休的偏好相关,50岁左右且工作—生活平衡指数水平较低的全职员工更有可能在未来10年内产生退休偏好,而50岁至退休年龄期间离开全职工作的人,退休后仍从事兼职、临时或自营工作。可见,该年龄段老年人积极寻求工作和生活方面之间的平衡,包括家庭照顾、志愿工作和教育追求,而高质量就业的重要特征之一即是平衡性,高质量的就业强调工作与生活之间的较高平衡程度,并体现在时间的分配上。

此外,国内也有学者探讨中国城市中老年人的生产活动参与模式,使用了一系列与中国城市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活动指标(工作、孙子女照护、父母照护、配偶照护、非正式帮助和正式志愿服务)进行生命周期评价。在中老年人角色交叉行为产生的矛盾冲突对就业产生的影响方面,有学者从工作与家庭平衡角度研究孙子女照料与就业关系问题,包括中老年人的代际支持行为对其自身劳动参与的影响研究,基于老年人对于留守儿童的照护问题,以及中国家庭的生育和老年劳动力供给决策方面的研究。

综上,已有文献在老年人就业及生产活动方面做了大量研究,聚焦于老年再就业的现状、趋势,以及再就业意愿和影响因素等方面,但在中老年人工作—生活平衡状况及其对于中老年人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影响方面缺乏深入探究。首先,再就业意愿是劳动就业研究的重要内容,对于退休后的再就业行为发生有非常重要的指向性。深入了解再就业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有助于把握未来老年人就业需求和就业趋势,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其次,国内中老年群体的工作—生活平衡状况及再就业意愿经常被忽视。中老年人作为距离退休年龄最接近的群体,从工作与生活平衡角度出发研究其在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策意义。因此,本文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从积极老龄化理论框架出发,探讨中老年人工作与生活平衡(WLB)及其双向干扰特征,剖析中老年人WLB程度及其强度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支持建议,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力资源再开发。

(二)研究设计

1.工作与生活平衡(WLB)

工作与生活平衡(WLB)是用来描述个人在分配给工作和生活之间的时间、精力平衡状态的术语,可以表示为“有足够的时间在家庭和工作中履行责任”。分别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首次在英国和美国使用。之后,国际劳工组织(ILO)和欧盟逐渐使用WLB术语来取代关于“家庭友好”的说法。有学者认为,工作—生活平衡的定义主要指个体平等参与并同等满意工作和生活角色活动的程度。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相互干扰会对个体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降低生活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WLB更加聚焦于个体的主观感受,关注劳动力主体选择。而最终影响劳动力产生从事生产性活动决策的关键因素,正是劳动力主体选择。因为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状态使中老年人更容易管理自己的私人生活(孩子、看病、照顾年迈的父母或生病的配偶等),而抱持这种态度的中老年人比那些认为自己的工作干扰了个人生活的老年人更有可能继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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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工作与生活平衡(WLB)指标

本文所采用的工作与生活平衡(WLB)来自国内外学者所普遍认同的概念,即被定义为工作和非工作活动之间的冲突与干扰程度,这是评估老年人工作与非工作(休闲)相对吸引力的关键决定因素。同时,本文采用Angrisani于2018年提出的工作与生活平衡(WLB)指标构成,强调遵循有关该主题的现有文献,重点关注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干扰。如图1所示,工作与生活平衡(WLB)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表现为工作压力对个人私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即工作对生活的干扰(WLI),描述了工作的需求如工作时间、工作日程安排等方面对生活产生的干扰和影响;二是表现为个人私生活对生产力或工作效用产生的负面影响,即生活对工作的干扰(LWI),如家庭中子女的需求、父母的照顾需求等对工作的干扰。在WLI和LWI指标赋值过程中,二者的前三个指标为正向赋值,后三个指标为反向赋值,二者之和即为WLB。因此,WLI、LWI数值越大,分别表示工作对生活、生活对工作的单向干扰程度越高;同样,WLB实质上体现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双向干扰程度,WLB数值越高,意味着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双向干扰程度越高。结合前文的文献回顾可见,工作—生活平衡影响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除此之外,个体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和家庭特征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也存在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1:工作与生活干扰程度高的中老年人比干扰程度低的中老年人较年轻,健康自评状况相对较差。不同程度的工作与生活干扰在教育水平、经济收入、年龄、年收入和家庭照顾等方面呈现差异

假设2:出于经济与保障的压力,中老年人工作与生活干扰越高,再就业意愿越高;工作与生活干扰越低,再就业意愿越低,可能导致中老年人减少实际工作时间或退出劳动力市场的结果

假设3:长期处于工作—生活高干扰状态即干扰强度越高,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较低;而低干扰强度则更有利于中老年人再就业

2.理论框架

本文以积极老龄化作为研究视角,强调中老年人作为生产力的生产性特征。早在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健康老龄化的基础上就提出“积极老龄化是发展和维护老年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功能发挥的过程”,并立足于“健康、参与、保障”三大行动支柱,赋予积极老龄化概念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在此背景下,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身体健康程度与生活质量水平相比过去有显著提高,客观上延缓了个体的老化速度,使得部分老年人仍然具有经济生产活动的能力,重新参与就业的可能性得到大幅提升。因此,运用积极老龄化视角分析中老年人再就业问题将更加符合现代社会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工作与生活平衡分析框架如图2所示。首先,“健康”是中老年人实现社会参与活动的重要前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各方面资源保障的获取情况,世界卫生组织把健康定义为身体、心智和社交上的良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伤残。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保持自主和独立的能力,表现在个体的人口特征方面。其次,中老年人的良好“保障”对其身体健康和社会参与具有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个体受教育年限、收入等社会经济特征上,良好的社会经济条件、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和包容、平等的社会氛围为中老年人从事社会参与活动提供物质与文化保障。再次,“参与”可提高中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体现了家庭特征,出于对家庭的照顾和对子女的经济支持,中老年人的社会经济参与水平提高,而家庭的支持也反过来促进中老年人更多参与社会活动,有助于解决因原有社会角色缺失和社会参与中断而引发的情绪和心理问题,更好适应社会生活,反过来也能够更好地促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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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工作与生活平衡(WLB)分析框架



研究方法

(一)样本与数据

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 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0%,而杭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3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5.13%,高出全国水平4个百分点,意味着杭州市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已经处于较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状况。因此,研究杭州市中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意愿以及工作—生活平衡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有利于鼓励退休后低龄老年人持续参与劳动就业,在发挥老年人余热的同时有效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为实现“老有所为”提供对策建议。本研究主要选取45岁及以上的中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考察这部分临近退休的中老年人口的工作—生活平衡状况以及对其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同时,采用整群抽样与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钱塘区、滨江区、拱墅区六个主城区进行实地调研,具有较好的样本代表性。其中,每个城区随机抽取140人作为样本,共发放84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816份。问卷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信度alpha系数为0.894,效度KMO的显著性小于0.05。

(二)变量

1.因变量

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本文将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作为多元回归分析的因变量,重点考察中老年人的工作—生活平衡对退休后再就业意愿的影响。该变量通过询问中老年人“退休后是否有再就业意愿”来反映。

2.核心自变量

工作—生活平衡(WLB)程度及其强度。本文重点考察中老年人的工作与生活干扰程度及其强度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WLB数值越大,表示工作与生活平衡水平越低,即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双向干扰越高。

3.控制变量

(1)人口特征变量。包括个体的性别、年龄、健康自评状况、婚姻状况、户口类型。(2)社会经济特征变量。主要为受教育程度、退休状况、年收入水平。由于目前很多中老年人除了退休金以外还有其他兼职等收入,因此本文选择年收入作为衡量个体经济水平的指标。(3)家庭特征变量。包括家庭照顾、对子女经济支持。

如表1所示,在模型中,被解释变量为再就业意愿,有再就业意愿赋值为1,否则为0。解释变量中,性别为男性赋值为1,女性为0;年龄为连续型数值变量;在健康自评状况方面,将“健康状况非常好”“健康状况比较好”“健康状况一般”合并为“健康”并赋值为1,“健康水平比较差”和“健康状况非常差”合并为“不健康”,赋值为0;婚姻状况主要包括“未婚、已婚、离异、再婚、丧偶”等状况,将“已婚”赋值为1,“其他婚姻状态”赋值为0;户口类型分为本地城市、本地农村、外地城市和外地农村,考虑到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将户口类型分别合并为城市和农村,“城市户口”赋值为1,“农村户口”为0;在社会经济特征变量方面,受教育程度即年限为连续型数值变量;“已退休”赋值为1,“未退休”赋值为0;将年收入分为五类,“小于1万元”赋值为0,“1万—3万元”赋值为1,“3万—6万元”赋值为2,“6万—10万元”赋值为3,“10万元以上”赋值为4;在家庭特征变量上,主要考察家庭照顾、对子女的经济支持。其中,“需要照顾家庭”赋值为1,反之为0;“对子女有经济支持”赋值为1,反之为0。

表1 变量释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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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模型和方法

首先,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中老年人工作—生活干扰状况;其次,将再就业意愿作为因变量,以WLB为自变量,以人口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和家庭特征作为控制变量,运用逻辑斯蒂回归方法建立计量模型,考察模型中各自变量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和作用程度。其中模型1仅考虑人口特征因素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模型2加入社会经济特征因素,模型3加入家庭特征因素,模型4为工作—生活干扰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作用。 



实证分析

(一)WLB与再就业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1.社会角色过渡与转换:工作—生活干扰水平在临近退休年龄段最高

如表2所示,总人口的工作—生活平衡(WLB)平均得分为25.87±5.40,男性为25.53±5.41,女性为26.13±5.37,女性总体水平高于男性。从分年龄别的工作—生活平衡来看,女性在50—54岁组其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干扰水平最高,为27.29±5.33。相比之下,男性则在55—59岁组干扰水平最高,为26.65±5.14,总人口中50—54岁组的工作—生活干扰水平最高,为26.89±5.36。

可见,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工作—生活干扰都是在临近退休的年龄段达到最大数值,并且女性的干扰程度高于男性。这主要是由于生命周期与代际关系的影响作用。首先,该年龄段人口正处于职业生涯末期,对于职业生涯结束阶段的焦虑情绪在临近退休的节点将更为凸显。其次,处于该年龄段的中老年人口的身体健康水平与过去相比产生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在面临退休时更易导致个体产生低价值、低自尊感等心理变化。再次,作为家庭当中的主要照顾者,大多数中老年群体需要照顾成年的劳动力子女及其孙子女,承担家庭照料角色与功能。在传统社会性别观念下,中老年女性要比男性承担更多家庭照料责任。最后,时间、精力的有限性使中老年人难以在工作与生活中得到很好的兼顾。因此,在面对工作、家庭与日常生活时,中老年人口在临近退休因工作产生的焦虑情绪、低自尊感与家庭照料的压力产生交互作用并形成冲突与矛盾,增加了工作与生活双向干扰程度。

表2 工作—生活干扰的年龄和性别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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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通过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得到相关数据。

2.工作的隐性干扰:工作对生活的干扰高于生活对工作的干扰

如图3和图4所示,分别为劳动力分性别的工作对生活干扰与生活对工作干扰状况。从工作对生活的干扰方面看,55—59岁以前,女性的干扰程度高于男性,55—59岁以后,干扰程度表现为男性高于女性,并随着年龄的增加呈现下降趋势。其中,男性干扰程度最高和最低的年龄段分别表现在55—59岁组(13.7)和65—69岁组(12.6),并在70—74岁组有所反弹,干扰水平为13.1。女性则表现在50—54岁组(14.0)和70—74岁组(12.7)。在生活对工作的干扰程度方面,女性的干扰程度基本高于男性。男性和女性在45—49岁呈现大幅度上升,男性从45—49岁的10.6上升到50—54岁组的12.9,提高了2.3,随后在65—69岁干扰程度降为最低,为12.4。女性则由45—49岁组的12.6上升为50—54岁组的13.4,之后呈下降趋势,在70—74岁组达到最低,为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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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分性别、分年龄的工作对生活干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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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分性别、分年龄的工作对生活干扰状况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工作对生活的干扰在临近退休年龄段都会呈现增长趋势,而在退休年龄以后呈现迅速下降趋势。由于男性在退休之后仍有较大概率从事再就业工作,因此,男性在65—75岁之间会出现反弹波动,而女性在退休后更加关注家庭照料,包括对子女、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照料,工作的可能性与男性相比较小,因而,工作对生活的干扰在65—75岁呈现平稳下降趋势。而在生活对工作干扰方面,男性和女性都在50—54岁达到最高水平,与女性相比,男性的生活对干扰程度较低。总体来看,男性和女性的工作对生活干扰都高于生活对工作的干扰。这表明,工作与生活之间存在不平衡,且这种不平衡的工作与生活矛盾冲突并非双向对等,与生活影响工作相比,工作对个人生活的影响更加突出。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工作与生活的优先顺序不同。与生活相比,工作具有相对的优先选择性。为保证社会生存的需求并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多数个体在面临工作与生活无法兼顾时会以工作为优先选择。二是工作与生活的干扰特征不同。一般情况下(排除个体或家庭出现患病、意外等需要特殊照顾的情形),工作对生活的干扰具有隐性特征,这使工作往往比日常生活占用更多的时间,不仅包括在岗工作时间,而且包括下班后的心理参与时间,后者往往较难察觉,即使察觉也被认为是理所应当,从而影响生活。三是工作与生活的主体性及自我调节程度不同。生活较为个人化、个性化,个体在生活中的主体性较强,对生活方式和内容进行主动的积极调节较为容易,而工作则涉及多方面影响因素,个体的主体性相对较弱。由于职位与角色的限制,个人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上级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法随主观意愿任意选择工作内容,因而带来的压力也相对较大。

3.干扰差异性:社会经济特征比生命周期特征的干扰程度差别大

如表3所示,除健康自评状况、婚姻状况、退休状况变量中高干扰与低干扰的差别不大以外,其他变量都呈现差异。与低干扰的中老年人相比,高干扰的中老年人年龄相对较低,女性比例更高,性别与年龄均值分别为0.41和63.69,高干扰的户口类型均值为0.55,比低干扰高0.1,受教育年限和年收入低于低干扰的中老年人,均值分别为7.76和2.53。同时,高干扰的中老年人家庭照顾和对子女经济支持的均值高于低干扰的中老年人,分别为0.64和0.32,再就业意愿均值为0.32。

表3 工作—生活干扰强度与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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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通过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得到相关数据。

可见,在与人口生命周期的特征联系较为紧密的变量中,中老年人高干扰与低干扰的差别较小,如健康自评状况、婚姻状况、退休状况,这三个变量都与中老年年龄段的生命周期特征密切相关,具有普遍的生理特征、社会特征与角色变动规律特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中老年人的自评健康状况多数为良好,婚姻状态多为已婚。到退休年龄时,人口社会角色发生变动,即将进入退休状态。因此,在这三个变量中,中老年人工作—生活高干扰与低干扰体现的差别不大,具有较强的人口同质性。而在社会与经济特征变量方面,中老年人工作—生活高干扰与低干扰的差别较大。户口类型、受教育年限和收入不仅决定了人口的职业特征与社会经济地位,也反映了人口的认知能力与生活质量,高干扰和低干扰水平表现出较大差异。同时,家庭照顾和对子女经济支持意味着中老年人所承担的家庭责任,在时间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可能会增加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冲突,进而造成一定的干扰。

(二)多元因素影响分析

将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作为因变量,WLB及其干扰强度作为自变量,人口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家庭特征作为控制变量,考察工作—生活平衡干扰状况及其他因素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作用。如表4所示,在模型1中,性别、受教育年限、婚姻状况和户口类型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都不具有统计显著性(P>0.05),年龄和健康自评状况具有显著性(P<0.05);在模型2中加入社会经济影响后,退休状况与年收入具有统计显著性,受教育年限不具有统计显著性;模型3加入家庭影响,对子女经济支持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家庭照顾具有统计显著性;模型4加入工作—生活干扰及强度影响,二者均具有统计显著性。

表4 再就业意愿的多元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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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通过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得到相关数据。*P<0.1,**P<0.01,***P<0.05。

如表4所示,不同因素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作用如下。

1.人口因素

年龄和健康影响效应。在人口因素中,性别、婚姻状况和户口类型均无统计显著性,人口特征对中老年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年龄和健康自评状况两个方面:第一,年龄对再就业意愿具有负向影响,模型4中年龄的影响系数为-0.025,表明随着中老年人口年龄的增长,其再就业意愿呈现降低趋势。由于个体劳动力进入中老年阶段对于退休后社会参与的需要更为多元化,并不局限于参与劳动力市场就业,因而随着人口年龄增高,其再就业意愿降低。第二,健康自评状况对于再就业意愿具有正向影响,模型4中系数为1.338,表明中老年人的自身健康评价程度越高,其再就业意愿相对越高。可见,身心健康状况是支持再就业意愿与行为的前提和基础,个体对自身健康评价程度高,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社会经济因素

退休和收入影响效应。模型4中,中老年人社会经济特征对再就业意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退休状况与年收入影响,受教育年限无统计显著性。

首先,退休状况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为负向,系数为-1.383,意味着与尚未退休的中老年人相比,处于退休状态的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相对较低。这表明,与退休后老年人相比,处于工作状态的中老年人具有较强的再就业意愿。这是因为,在持续劳动就业状态下,人们对于退休后再就业的意愿显得更加积极,既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改善经济生活的同时提升生活质量,又有利于自我实现。而在退休状态下,由于劳动就业存在一定时期的中断,而老年人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所参与的社会生产活动是有限的,原有的再就业意愿极易被其他类型社会参与所替代,因此其再就业意愿在就业中断后表现为降低趋势,但这并非代表其退休后再就业行为就不会发生。

其次,收入对再就业意愿呈现负向影响,系数为-0.304,表明年收入越高,再就业意愿越低,反之亦然。一方面,对于经济收入较高的中老年人来说,出于对青年时期劳动力阶段的辛苦工作产生的补偿心理,多数会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在退休后从事照料子孙、娱乐休闲、志愿服务等社会生产活动的意愿更强,从而产生再就业的替代效应。然而,也仍有部分中老年人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期望在退休后将工作和兴趣相结合,实现自我价值。另一方面,对于经济收入较低的中老年人来说,由于经济生活压力较大,即使其再就业意愿较低,但仍有可能出于经济原因,在退休后从事再就业活动以维持生活。

再次,受教育年限对再就业意愿并不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受教育年限越长,意味着个体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相对较高,其收入与退休金往往也相应较高,同时具有更好的生活质量。这类人口通常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退休后由于经济状况较为富足,闲暇活动丰富,没有很强的再就业意愿;二是虽然经济上没有再就业的动力,但存在较强的自我实现价值,因其受教育程度较高,具有专业知识与丰富的经验,产生较强的再就业意愿,因而未体现显著差异。

3.家庭因素

家庭照顾影响效应。中老年人家庭特征对再就业意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家庭照顾影响,具有统计显著性,而子女经济支持则无统计显著性。如模型4所示,家庭照顾表现为正向影响,系数为0.450,表明与不需要照顾家庭的中老年人相比,需要照顾家庭的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相对更高。第一,需要照顾家庭的中老年人,其身心健康水平一般较高,具有再就业的前提和基础;第二,需要照顾家庭的中老年人往往更加需要经济方面的支持,期望通过退休后再就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有助于在物质层面对家庭进行照顾;第三,需要照顾家庭的中老年人需要长期陪伴在家,消耗大量精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社会活动,导致负面情绪增加,内心更加期望从事再就业活动,进而加强社会交往与人际联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照顾带来的消耗和疲惫,有利于激发个体内在潜能,丰富生命体验与提升生命质量。

4.工作—生活干扰因素

程度与强度影响下的短期与长期效应。程度指标强调干扰持续增加(或减少)对再就业意愿的绝对化变动影响,强度指标则强调个体所处的较高(或较低)干扰状态对再就业意愿产生的相对影响。首先,在干扰程度方面,WLB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为正向,具有统计显著性,P<0.05,系数为0.064,表明干扰数值越高,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越强,意味着生活与工作之间的持续相互干扰会增加中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其次,在干扰强度方面,工作—生活干扰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作用为负向,P<0.01,系数为-0.516,意味着在高干扰的强度下,中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较低,而在低干扰强度下,再就业意愿较高。可见,工作—生活干扰对退休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绝对化与相对化影响呈现差异。

在干扰程度的连续变量考察中,中老年人的工作—生活双向干扰在原有程度上持续增加时,再就业意愿随之上升;而在不同强度状态下,当中老年人长期处于高干扰状态,其再就业意愿则降低,当处于长期低干扰状态,再就业意愿会提高。因此,工作—生活干扰对再就业的影响存在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短期效应指的是,在短期中,工作与生活之间矛盾、冲突的持续加剧将促使中老年人口经济压力增加,提升了个体经济收入动机,退休后寻求再就业并增加经济收入成为缓解工作—生活干扰的关键,期望通过收入的提高来平衡工作与生活,从而强化再就业意愿。长期效应则是指,当中老年人长期处于工作—生活高干扰状态,个体将会陷入焦虑等负面情绪,导致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不良影响,并加剧二者之间的双向干扰,甚至损害身心健康,再就业意愿将会降低,反之亦然。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在积极老龄化的背景下,老年人的“生产力”被赋予更加丰富的意义,老年人的多元生产活动得到社会的鼓励和支持。再就业作为老年人退休后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缓解社会养老压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与福祉。分析中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强调其退休后余热与价值的发挥,反映了积极老龄化的重要理念。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与健康生活水平的提高,中老年人退休后对于社会参与活动具有更多自由选择性,并体现不同程度的社会价值。从生产力和社会经济活动方面来看,促进中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具有重要经济意义,有助于开启二次人口红利窗口。再就业并非中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终极目标,而是基于经济动机和自我实现动机下的行为导向。经过本文的研究,发现这种导向受到中老年时期工作—生活平衡的影响,工作—生活平衡(WLB)是就业决策的重要决定因素。

本文以积极老龄化为视角,剖析工作—生活平衡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支持研究假设,结论表明:(1)中老年人工作—生活干扰最高的年龄段正是最接近退休年龄的一段时期,且随着年龄的增加其再就业意愿呈现下降趋势;(2)工作—生活平衡即WLB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在年龄、健康自评状况、退休状况等方面呈现显著影响差异;(3)工作—生活平衡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产生显著影响,在干扰程度方面,WLB水平越高即工作—生活双向干扰越高,再就业意愿则越高。但在干扰强度方面,与高干扰相比,低干扰的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更高。二者差异在于,前者强调干扰的持续增加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后者强调干扰的所处强度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

由于工作—生活干扰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收入有关,经济收入较低的个体往往也面临较高的工作—生活干扰。因此,在个体面临工作与生活之间干扰时,在经济收入的驱动下,多数个体选择以工作为核心增加劳动力就业,并且将这一就业认知一直延续到退休后的再就业,较少出现为兼顾家庭责任而减少工作时间(或退出劳动力队伍)的现象。值得进一步讨论的是,年龄、性别和退休状态在工作—生活平衡对中老年人再就业影响上的差异。

1.个体年龄差异显著

由于个体对于WLB的感知程度不同,表现在不同年龄段的差异十分显著。中老年时期是工作与生活之间相互干扰较高的年龄段,一般情况下,当个体随着年龄增加至完全退休以后,工作与家庭事务逐渐减少,工作—生活的交互影响与双向干扰也越小。而年龄较轻的中老年人,在工作繁忙的同时家庭事务也相对较多,工作—生活冲突较大,如果不能及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其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则会受到影响进而导致降低,即使有再就业意愿,也会以工作与生活的高干扰为代价,从而影响个体生活质量。

2.性别差异并不显著

性别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并未体现显著差异性,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女性劳动参与率多年来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由于受传统社会规范、社会性别角色影响,女性通常对职业和家庭生活之间的权衡更为敏感,作为母亲和家庭照料者,女性在生命历程中会调整他们的职业发展轨迹来适应家庭职责,这一点与已有研究的观点不谋而合。中老年女性将家庭照顾、子孙照料与家务等事宜视为自己的分内之事,虽然承担家庭照顾和家务等生活事宜较多,客观上女性在工作与生活方面的冲突也比男性更大,但女性对于工作—生活之间相互干扰的平衡能力比男性较强。相比之下,男性虽然承担家庭照顾、子孙照料与家务事宜相对较少,工作与生活之间冲突较小,但男性对于工作—生活之间相互干扰的主观感知与敏感程度也较高。因此,工作—生活干扰对再就业意愿影响并未呈现显著的性别差异。

3.退休状态差异显著

正如活动理论所认为,持续活动的水平和社会互动有助于健康老龄化,同时也是积极老龄化背景下老有所为的重要体现。与退休后相比,在退休前的年龄段中,个体对再就业的意愿相对较强,在持续的经济活动行为驱使下,个体较容易保持劳动与就业动力和状态,有利于就业行为的连续性,因此再就业意愿更强。而在退休以后,个体劳动与就业行为中断,若要实现再就业需要重新建立就业动机,因而其再就业意愿相对较低。从研究结论中可以发现,工作—生活干扰对中老年人的影响取决于这种干扰存在的程度和强度。因此,在中年劳动力甚至更早时期的青年劳动力阶段,保持劳动力的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非常重要,有利于提高个体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

(二)政策启示

在积极老龄化理论框架下,个体不仅需要国家与社会提供的各项保障,更需要在自身增权赋能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参与、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等多方面的价值,国家与社会应保障其社会参与的权益。积极老龄化要实现巨大的产出,必须采取国家层面的行动,实施相应的政策制度引导老龄生产力发挥余热。

1.贯彻积极老龄化框架下的工作—生活平衡理念

(1)嵌入全生命周期视角,激发个体潜能。在老龄化进程与趋势下,老年人健康预期寿命的延长及其生活质量的提升是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而此议题并非在个体进入老年期才开始关注,老年人退休后的再就业意愿也并非个体进入退休阶段才产生的想法,而是个体在漫长的生命周期中所经历的关于生活、就业、婚育等生命事件交互影响产生的权衡结果。因此,考虑工作—生活平衡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非常必要,为老年再就业问题的剖析嵌入了全生命周期视角,赋予并激发了老年人再就业的权能。在这一问题中,不仅可以看到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双向干扰对中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作用,更加可以观测到再就业意愿背后的潜在动机与原因,从而促进个体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2)积极老龄化框架下社会政策的渐进式推进。对中老年人再就业动机的解释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经济动因,二是自我实现动因,分别对应于积极老龄化视角中以健康为前提的保障和参与。这体现了社会政策促进个体再就业的阶梯性发展:第一,身心健康是中老年人获得保障、实现社会参与的重要前提。总体上,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为中老年人的保障和参与提供机会,而在个体方面,其身心健康程度需要以全生命周期为视角,在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早期干预。第二,在“保障”基础上,参与社会活动的动机一般以现实中个人或家庭需求以及经济利益的获得为主要目的,这种情况下个体再就业行为来源于经济动因的驱使。由于不同个体对于“保障”的理解不同,存在较大的主观差异。因而,即使处于社会保障水平较高的现代社会,高强度的工作—生活干扰并不能让个体劳动力为回避干扰而安享于退休状态。由于经济收入等方面的“保障”压力,个体反而会增加其退休后再就业的意愿,寄希望于通过提高个体自身的收入水平来缓解工作—生活干扰。第三,只有当个体“保障”需求获得满足后,个体才有可能选择退休后聚焦于闲暇生活或者产生自我实现动因的再就业意愿。

可见,积极老龄化框架下促进个体再就业意愿的阶梯式发展过程,体现了工作—生活平衡对中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的影响并非绝对,在不同状态下其影响存在差异。社会政策的导向也并非一味强调提升老年人再就业,而是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最终目标。因此,政策的制定需要从积极老龄化的理论框架出发,循序渐进进行推进。第一,健康、保障和参与三个要素带有一定次序性。健康是保障和参与的前提,社会政策应顺应和体现这个次序。第二,三个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和发展。在健康和保障的基础上提倡社会参与,更有助于实现积极老龄化。因此,在提高老年人身心健康程度的基础上,增强老年人退休后的经济收入等生活保障,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意愿与能力,进而推进相关政策。否则,如果忽视健康与保障基础而一味强调社会参与,则很可能收效甚微,或以增加老年人工作—生活的双向干扰程度为代价,甚至导致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下降,影响其身心健康发展。

2.完善就业与退休政策 

(1)构建弹性退休模式。在中老年家庭中,从事就业的个体劳动力承担抚养子女和照顾年迈父母的责任,特别是在接近退休年龄的夫妻中,如果其中一方患有健康问题,那么WLB的程度可能会决定其退休后是否选择继续工作或退出劳动力市场。过去几十年不断变化的退休制度及老年人退休模式表明,退休不能简单被视为全职工作和完全退出劳动力市场之间的二元选择,而是呈现出一种此消彼长的进退关系,由就业转至退休的“渐退”与退休转至再就业的“渐进”过程。因此,实行弹性化的退休模式,在完全退休前先从事兼职或过渡工作,可以使中老年劳动力在工作和家庭责任之间实现更好的平衡,同时延长个体对劳动力角色的“依恋”。

(2)加强持续就业,发展过渡性就业。所谓过渡性就业,即个体在个人职业生涯或全职工作结束后,在完全退出劳动力市场或退休之前进行的任何类型的带薪工作(包括兼职、全职或自雇)。减少劳动就业在临近退休时期的中断现象,尽量使有再就业意愿的中老年人在退休前和退休后这段过渡时期,提前做好延续就业的准备工作。老年人退休以后,其实更需要以兼职再就业作为过渡,因此,需要考虑劳动力从全职工作到兼职工作、再到退休的过渡,以及从退休到兼职工作或全职工作、再退休的过渡过程。对此,要求企事业单位等雇主提供兼职或带薪休假机会以帮助员工兼顾家庭责任的法律可能会改善劳动力的WLB,从而促进中老年劳动力的长期就业持续性,提高劳动力的工作灵活性,以适应政策变化。

(3)完善老年人再就业支持体系。首先,由于认知水平不同,个体对于工作—生活冲突的感知呈现差异,劳动力应对压力的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影响工作—生活冲突的缓解。其次,老年人的身心状态决定了老年劳动力再就业安排需要体现灵活性,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方面可赋予更加弹性的设计,满足老年劳动力的多元化需求。再次,促进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非政府组织提高老年人再就业相关服务,建立老年人供给与社会需求的信息平台和沟通纽带,开发老年就业岗位,协调老年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平衡。最后,加强社会成果的共享机制。实行数字赋能,缩小老年数字鸿沟,减少因数字鸿沟带来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完善老年人再就业支持体系,提高个体应对工作—生活冲突的能力,倡导灵活弹性的用工环境,鼓励自主创业等多种经济活动方式,加强中老年职业培训服务,提升老年人就业质量。

3.促进相关政策的衔接与配套

随着受教育年限的提高,青年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随之提高,其生命历程中所经历的婚育等人口学事件也相应推延,工作与生活等生命事件更容易在某个特定年龄段产生堆积与聚集,个体所面临的工作与生活冲突的挑战和压力也更加严峻。在三孩政策放开后,女性生育数量的提高和预期寿命的延长使中老年劳动力相应承担更多抚养子女(孙子女)和照料年迈父母的责任,更易出现工作与生活较难平衡的状况,工作与生活的矛盾与冲突日益持续加深。因此,运用全生命周期视角,在劳动力早期进行政策干预,会有利于劳动力自身工作—生活的平衡,减少工作和生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满足劳动力再就业的需求,增加劳动力再就业的意愿,延长劳动就业周期。这需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就业、生育等人口过程、劳动力市场等相关政策的配套调整与完善,做好各项政策的衔接和保障,确保个体在生命过程各个阶段能够平稳实现过渡,缓解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双向干扰及其导致对再就业产生的负面心理。

首先,加强健康和安全措施,实施健康促进政策。在健康中国战略下,实行全民健康行动,强调健康意识,发展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全生命周期健康干预机制,促进身心健康,在人口预期寿命延长的基础上提高其健康预期寿命。其次,将积极老龄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对老年价值观的深度认识,逐渐突破“教育—工作—退休”的传统生命周期发展理念,将终身学习嵌入到个体生命历程全周期。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对于具有专业技能、技术经验的老年人开放再就业资格认定系统机制,并纳入老年人力资源信息库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发展老年教育,加大国家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强化个体全生命周期的职业教育,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就业。在增强生活保障的同时,激发个体自我实现价值。再次,完善托育服务,构建老年友好的社会氛围与环境,加强代际支持与家庭照顾服务,减少中老年人口照顾家庭的压力。

因此,在鼓励有需要、有能力的老年人再就业的同时,社会应更加尊重老年人的个体价值及其个人选择。充分发挥老年生产力,对老年人的再就业以及其他生产活动给予认同和大力支持,发挥老年人余热,实现老有所为,提高老年人健康福祉与生活质量,促进老龄友好社会的建立和发展,在中国老龄化时代实现二次人口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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